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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社保资金管理办法)

admin4周前863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社保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m医保是什么意思
  2. 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员工要求单位补偿应该找哪个部门维权
  3. 企业的规章制度包含哪些
  4. 社保资金管理办法
  5.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6. 什么叫社保部门
  7. 单位欠了我们职工三年的社保,一直没有交,该怎么办

m医保是什么意思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2021医保m1和e是代表2个档次,m代表低档,e代表高档。m收费低,f收费高。

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员工要求单位补偿应该找哪个部门维权

现在理论上可以找的部门挺多的。

首先,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的,你可以去社保征收部门投诉,因为现在几个保险并未合一,分别缴纳,所以哪个保险低了,你可以去哪个保险投诉,要求他们核定工资基数,纠正单位的违法行为。

第二,按照现在国家规定,社保费的征缴目前正在划归税务部门征缴,以后由税务部门统一征缴,以后肯定会统一工资基数,如果单位没有如实申报工资基数的,按照国家规定,由社保征收部门负责,所以你还可以去税务局进行投诉。

第三,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费,属于损害劳动者权益,这个是人社部门劳动监察的职责范围,所以你可以去人社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第四,如果你离职了,举报单位没有足额缴纳社保费,跟单位产生纠纷,这是人社局劳动仲裁的职责,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我是七叶,具有丰富的社保知识,希望我的回答帮助到你,欢迎关注。

企业的规章制度包含哪些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报差旅费的。1.社保通常是作为单位发放人员工资的一个基础,未缴纳社保的员工并不能完全获得企业的所有福利和补贴,可能无法获得差旅费报销的机会。2.然而,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公司可能会根据员工需要报销差旅费,但这通常需要得到领导的特批或者是可以有其他合法的依据,否则是不允许的。3.总的来说,未缴纳社保的员工要想获得差旅费报销机会,需要与公司沟通,寻找解决途径。

社保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规范省级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社会保障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省级社保专项资金),是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通过多种渠道筹集的省级财政社会保障储备专项资金。

第三条省级社保专项资金的来源包括:

(一)省属企业母公司国有产权转让净收益中提取的收入;

(二)省财政预算划拨收入;

(三)省财政预算外资金调剂收入;

(四)社会捐赠收入;

(五)省级社保专项资金收益;

(六)其他收入。

省属企业母公司国有产权转让净收益的60%作为省级社保专项补助资金,40%作为省属国有企业改革补助资金。

第四条省级社保专项资金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统一收缴和管理。

省财政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省级社保专项资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省级社保资金专户),实行专账管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五条省属企业母公司国有产权转让净收益,由有关企业按照规定缴入省国库指定科目,并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将其中60%划拨到省级社保资金专户。

省财政预算划拨收入、省财政预算外资金调剂收入、社会捐赠收入、省级社保专项资金收益和其他收入直接缴入或者划入省级社保资金专户。

第六条省级社保专项资金按照基金管理方式进行管理。

在企业改组、改制中,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的,首先由当年省财政预算安排的社会保障资金补充;当年省财政预算安排的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的,可动用省级社保专项资金收益;收益不足的,可动用省级社保专项资金本金;仍不足的,申请财政预算追加。

第七条当年省财政预算安排的下列社会保障资金不足时,由省级社保专项资金补充: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就业和再就业资金。

第八条申请使用省级社保专项资金,应当根据用款规模办理相应的批准手续。

(一)使用额度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二)使用额度在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应当报分管省长批准;

(三)使用额度在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应当报省长批准;

(四)使用额度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应当报省长办公会议决定。

第九条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经批准使用省级社保专项资金的,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依据批准的使用额度和规定用途拨付资金。

第十条省级社保专项资金本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保值增值。

省级社保专项资金本金除转存国有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和购买国债外,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合法、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委托专业投资管理机构进行投资理财。

第十一条省级社保专项资金,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省级社保专项资金的管理,每年年终应当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省级社保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计部门监督。

第十二条省级社保专项资金使用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报表,接受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审计。

对违反规定使用省级社保专项资金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省属企业母公司国有产权转让净收益用于补助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资金,其缴拨、申请、审批和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农民工实名管理制度,农民工进入施工工地,必须进行实名制,国家要求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的管理,没有进行实名制农民工不得进入现场施工,并特别强调,工资要按照日,周,月为周期来支付,不然企业和单位就受到处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一个重要制度和措施

什么叫社保部门

社保局,全称是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医疗保险管理)局,是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面的二级局。

其主要职责是:

及时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建立档案,完整、准确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社会保险数据,采集保管相关原始凭证;向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的查询、核对,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业务;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待遇;建立健全业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单位欠了我们职工三年的社保,一直没有交,该怎么办

按着您的意思是以前缴纳过社保,后来突然中断不在给员工缴纳社保。其实这都是一些小单位的做法,真正大企业是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的;如果被举报得不偿失,损失的可能是社保的N倍赔付和补偿;

我曾经就经历过这样的事情,那是单位在开沟通大会,问员工们有什么问题可以现场提出,有一个男员工就提出开会社保的问题,其实领导也没有想到能问这样的问题,谁承想大家都很关注,就随声附和这位男员工,最后领导下不来台,说会后商议决定;最后这件事不了了之;

不过在也没看到过着位男员工的出现,我估计是被开除掉或是辞职;其实我特别佩服他的勇敢,敢为自己的利益发声;

据听说那位员工去劳动仲裁举报,得到一些赔偿;所以我们在工作的时候如果有问题应该思考清楚退路;

其实像您这种情况完全可以用正规举报程序解决问题的。接下来我们详细的看看规章制度如何定义的。职工社保,是国家强制险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做了明确规定。因此,公司不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

从您进厂开始,您已经与公司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应该为您缴纳社保。进行劳动仲裁,是维护权益最有效的法律救济手段。

由于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法律关系是不对称的,因此一旦劳动者提出参加社保问题,单位会以辞退、砸饭碗等要挟劳动者,迫使劳动者不敢再提及此事,手段卑鄙下流。

从设身处地为劳动者着想的角度考虑,你们可以向公司住所地劳动保障监察或政府主管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以期达到既解决参加社会保险问题,又不会受到公司迫害的目的。

投诉渠道步骤:

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到你单位所在村委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予以投诉,无果的情况下;你可以到你单位所在地市的劳动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予以投诉。在劳动局安排相关人员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仲裁情况,你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提是:该企业败诉,15内未进行上述)

特别提醒:你去投诉,须提供你的相关证明,如:工资条、工卡、考勤卡等。

也就是能够证明你身份的证明。现在要求劳动仲裁又不花钱了,你可以要求去仲裁的。

我曾今就碰到这样的事情,

通过上面的回答我相信您应该知道怎么办,我相信协商也没有用的,你就直接去劳动仲裁吧!

希望能真正的帮到您,期待您的好消息。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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