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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如果一方在没有新的情况或理由的情况下,想再次起诉离婚,应当间隔六个月,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生效的次日起算。当然,如果原告有新的情况和新的理由再次起诉离婚,可以免除六个月的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下列起诉和案件:
(七)判决、调解不予准许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收养案件。没有新的情况或者新的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