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行为犯吗(在企业生产中什么是违章作业)

admin3个月前654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行为犯吗,在企业生产中什么是违章作业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违章指挥没有造成事故如何处罚
  2. 《刑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具体规定条款有哪些
  3. 在企业生产中什么是违章作业
  4. 什么是属于严重的违章作业
  5. 特种作业十禁止
  6. 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危险作业,劳动者可以拒绝吗

违章指挥没有造成事故如何处罚

违章指挥是对工程项目有指挥权的人对工程作业的违规指挥,如果是企业的法人或者其他履行职务的人发出的命令,没有造成后果,可以向有关机关举报其行为,有关机关核实后会采取相对应的行动。一旦造成损失,对外当然由企业承担责任,该负责人主要在内部对企业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触碰刑事,主要责任人员和相关负责人是要承担责任的,这一块的责任认定主要是涉及刑法中的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刑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具体规定条款有哪些

《刑法》的下列条文规定都可能涉及,具体需要根据案件分析: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六条【危险物品肇事罪】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七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百三十八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九条【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企业生产中什么是违章作业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劳动的安全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盲目蛮干,冒险作业的行为称之为违章作业。

什么是属于严重的违章作业

1.违章指挥、无票作业或冒险作业;

2.在高压电气设备上工作,不验电、不挂地线即进行作业;

3.带负荷拉合刀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4.约时停、送电、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5.雷电时进行倒闸操作或在室外变电站或在室内的架空引线上进行检修和试验;

6.擅自更改操作票、随意解除闭锁装置或擅自使用解锁钥匙;

7.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前,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拦内;

8.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指示有电时,仍在设备上工作;

9.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且未做其它安全措施;

10.带电设备附近用导电的金属或非绝缘用具测量或进行其它工作;

11.使用铁丝、铁条等非标准导线做为接地线;或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特种作业十禁止

1、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2、不具备相应资格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3、班中严禁饮酒及酒后进入作业现场;4、严禁在起重吊物下行走和停留;

5、2米以上高处作业时严禁不系安全带;6、在易燃易爆区域严禁违规动火或吸烟;

7、严禁违章停送能源介质和动力源;

8、严禁未采取安全措施接触运转、运行中的设备设施和物件;

9、未经许可和未采取防护措施,严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10、严禁违章关闭、取消设备联锁、安全防护设施。

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危险作业,劳动者可以拒绝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以我们的实践来看,是由于第三十八条原因解除合同的,劳动者无需提前三十天通知。

关于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行为犯吗,在企业生产中什么是违章作业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链接:http://flzx.12364.com/flzx/fda4437a53cfc7d9.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