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哺乳期女方提出离婚流程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哺乳期协议离婚程序怎么走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哺乳期女方提出离婚流程和哺乳期协议离婚程序怎么走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哺乳期女方怎么起诉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一般情况下,女方哺乳期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可以。同时,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可以视为感情破裂的情形一般有:(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因此,如果女方单方提出离婚,男方不想离婚的情况下,女方就要积极向法院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这样法院才会判决双方离婚。
女方在哺乳期提出离婚
法律分析:哺乳期间可以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夫妻双方签订好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因为另一方欺瞒、赌博、吸毒等其他应该离婚的情况的话,人民法院应当判处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哺乳期女方提出离婚怎么办
法律分析:哺乳期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对于哺乳期间离婚,在取证阶段,如何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性,在取证上比较麻烦,法官在证据的提供的基础上,周全考虑孩子未来的生活。因此,如果婚姻实在不能继续维持的话,女方提出离婚,应该积极取证,收集相关有力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哺乳期协议离婚程序怎么走
法律分析: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女方哺乳期可以提出离婚吗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女方在哺乳期可以起诉离婚,原则上男方不能。为了照顾女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为保护胎儿,婴儿的健康,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法律在上述期间内对南方的离婚请求权进行了相应限制。
家与家律师认为,法律规定限制男方的离婚请求权系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量:一方面,在上述期间,胎儿或婴儿正处于发育阶段,需要父母的合力养育。另一方面,在上述期间内女方身体上非常的疲惫,如果允许男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请求,会加重对女方身心健康造成的危害,显失公平。当然,对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只是特定期间的限制,并不是永久剥夺,只是推迟了男方提出离婚申请的时间。此外,女方可以在上述期间内主动提出离婚申请,不受限制。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82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专注婚姻家事,如有相关需求可进一步沟通。
哺乳期离婚程序怎样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的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所以一般没有特殊情况,男方提出离婚,法院将直接不予受理。
其次,该条款又规定,女方若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在生完小孩以后的一年内,一般只有女方可以提出离婚。若没有特殊情况,男方不得要求离婚。
最后,哺乳期的离婚程序和正常离婚的程序,在本质上没有相应的差别。哺乳期离婚也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程序。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哺乳期离婚怎么离
哺乳期内怎样离婚,要依据哪一方要离婚而定,如果男方要离婚的,一般不得离婚,但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如果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女方可以起诉离婚
出于婴儿成长发育的需要,【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处于哺乳期的子女,以随同母亲生活为原则。但是,这不是绝对原则,很多时候,出于孩子利益考虑,在某些状况下,哺乳期的孩子跟随父亲生活,反而更有利于其成长。因此,男方为了争取尚处于哺乳期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从以下角度搜集证据和材料:
(一)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二)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三)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五)双方分居时间较长,分居期间孩子一直随男方一起生活,孩子已经习惯了现有的生活和成长环境,贸然改变会对孩子成长形成不利影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