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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离婚后小孩抚养费用是多少(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

admin1个月前145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南宁市离婚后小孩抚养费用是多少这个问题,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广西南宁市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1、广西南宁壮族自治区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9条规定,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

3、根据《解释》第20条规定,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按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不能举证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参照受诉法院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4、《解释》第21条规定按护理人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收入参照当地从事同等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5、《解释》第22条规定根据受害人及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发生的费用实报实销。

6、一般按照住院时间、居住地与医院的远近程度、复诊的次数相对应。

7、《解释》第22条规定:(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8、《解释》第23条规定: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9、在北京如受害人或原告主张营养费的,一般应当通过鉴定机构的鉴定来确定营养期限,否则法院很难支持。

10、《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10%)

12、《解释》第26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3、《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4、一般情况死亡交通事故或一级伤残是5万元,低一级别递减5000元。十级伤残赔偿5000元。

15、后续治疗费一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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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南宁小学升初中父母离异要怎么报名

1、南宁市小学升初中的报名及相关规定由南宁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因此建议您直接咨询该局的相关部门,或咨询孩子所在的小学老师或教务处工作人员。

2、针对父母离异情况,一般来说需要提供法律文件证明,例如离婚证书,监护协议等。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因此建议您根据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咨询,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关于南宁市离婚后小孩抚养费用是多少,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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