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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有什么规定(法院能撤销仲裁裁决吗)

admin2个月前554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有什么规定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有什么规定以及法院能撤销仲裁裁决吗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2. 法院能撤销仲裁裁决吗
  3. 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律依据
  4. 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5.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有哪些
  6.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
  7. 哪些情形下,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8. 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法院能撤销仲裁裁决吗

1、法院可以撤销仲裁裁决。2、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见《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律依据

法律主观: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这是我所给出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律依据的回答

法律客观:

与不予执行程序相比,撤销仲裁裁决程序是我国《仲裁法》中新增加的一种司法监督程序。根据《仲裁法》第58条、第70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国内仲裁裁决有第58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或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显然,撤销仲裁裁决程序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提起,无论哪一方当事人因仲裁程序不公正或仲裁裁决中存在不当而对裁决结果不满的,都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这就使得双方当事人获得了平等的抗辩裁决的权利和机会。对于是否应该规定撤销仲裁裁决程序,我国在起草《仲裁法》的过程中曾展开过激烈的争论。反对者认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与不予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没有什么不同,当事人对仲裁裁决有异议,可以在执行程序中提出,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仲裁裁决实施审查,没有必要再规定撤销程序,对仲裁实施双重监督。如果仲裁裁决出现文字、计算、打印等此类性质的错误,仲裁庭可以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自行予以补正,更无必要因此废弃仲裁裁决。规定撤销仲裁裁决之诉程序,实际上造成又裁又审,不符合或裁或审和一裁终局的基本原则。(1)仲裁立法要从中国实际出发,目前中国仲裁的实际状况是仲裁机构多、仲裁员素质较低、仲裁程序不规范等。仲裁立法规定一裁终局后,需要加强法院的司法监督,仅仅依靠法院在执行程序的监督是不够的,还需再设立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2)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不同于不予承认与执行程序,不能因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事由与不予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事由相同,而将两者混为一谈,取消撤销程序;(3)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仲裁法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与不予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是有区别的;(4)规定撤销仲裁裁决程序,符合仲裁制度本身的需要,符合国际社会发展的趋势,也和世界上多数国家的仲裁法的规定相一致。为此,原全国人大法工委主任顾昂然还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草案)>的说明》中作出了解释:“规定申请撤销裁决的程序,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仲裁工作中的失误,美国、德国、法国、日本等许多国家都有这样的程序。”显然,我国在《仲裁法》中设立撤销裁决程序是一个明智之举,既与各国的普遍作法保持了一致,也使我国的司法监督机制更加健全。而且,笔者认为,我国《仲裁法》还可以将撤销裁决程序进一步完善,允许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对裁决进行部分撤销,使未被撤销的部分裁决能得到先行执行,以节约仲裁成本、提高争议解决的效率、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在我国仲裁案件适用的是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作出,既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仲裁法》第58条规定六种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只可以对程序错误进行救济,申请不予执行可以对程序和实体两方面错误进行救济。

申请仲裁需提供的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内容包括: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申诉书需向仲裁委提交正本一份,并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申诉人及被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申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被诉人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原件(此资料可到企业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3、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

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指导申诉人予以补充。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有哪些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分别有: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法定其他情形。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

法律主观: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具有法定理由。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当事人申请仲裁和仲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的前提和基础。对于没有仲裁协议而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更不能对案件作出裁决。如果仲裁机构对没有仲裁协议的纠纷案件予以受理并作出了裁决,则违反了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该仲裁裁决也就是违法裁决,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此裁决。(二)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必须是仲裁协议确定的事项,仲裁机构也只能就仲裁协议范围内的争议事项作出裁决。如果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超出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而仲裁机构仍子受理并作出裁决;或者虽然当事人确定了申请仲裁的范围,但仲裁机构所作出的仲裁裁决超出了当事人的请求的范围。则此仲裁裁决也应予撤销。我国仲裁法规定了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如果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事项违反了此条规定,并且当事人依据此仲裁协议将本不能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提交仲裁,那么,仲裁机构以此为基础作出的仲裁裁决应予撤销。(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是由3名仲裁员组成,还是由1名仲裁员组成,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仲裁员应当由当事人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只有当事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时,才由仲裁委员会依照职权指定。当仲裁庭的组成违反了仲裁法的规定,则由该仲裁庭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应予撤销。仲裁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如果仲裁机构没有按照仲裁程序规则所规定的期限将全部文件或材料送达双方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未能在仲裁程序中获得充分的陈述或辩论的机会,或者有关仲裁员有法定回避情形而未予回避等等,均是违反仲裁程序的做法。在违背法定仲裁程序基础上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属于法定被撤销的理由。(四)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证据是仲裁庭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分清是非,确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界限井作出仲裁裁决的根据。当事人必须向仲裁庭提供真实的证明。如果当事人提供了伪造的证据,必定会影响仲裁庭对案件事实作出正确判断,从而会影响仲裁裁决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因此,以伪造的证据为基础作出的仲裁裁决应予撤销。(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一方当事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如果隐瞒了可能对自己不利的且不为他人所掌握的证据,那么仲裁庭对事实的判断,对是非的认定和对责任的划分等等,就会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那么由此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必定会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不公正的结果。所谓“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是指直接关系到仲裁裁决的最后结论的证据,这些证据通常与仲裁案件所涉及的纠纷或争议的焦点或重要情节有着直接的联系,同时这些证据也直接影响着仲裁庭对案件事实的正确判断。因此,在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情况下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应当被撤销。(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仲裁员在仲裁案件的过程中非法索要或非法接受当事人财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仲裁员为了谋取私利或为了报答一方当事人已经或承诺给予自己的某种利益而弄虚作假,仲裁员在仲裁案件时,颠倒是非甚至故意错误适用法律,都是仲裁过程中的严重的违法行为。这些行为必然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和裁决,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作出的仲裁裁决应当予以撤销。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滁上述几项外,如果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人民法院也应当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局部利益既有统一协调的一面,又有矛盾冲突的一面。保护公共利益,是现代各国的通例,也是我国的仲裁准则之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哪些情形下,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法院应当以当事人申请启动撤销仲裁裁决为前提。现行法律没有规定人民法院主动启动撤裁的程序和条件。但法院如适用该条款的规定,不受当事人是否以该法定事由申请的影响。也就是说,不论当事人是否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以该条款作为撤销理由,人民法院都可主动适用该条款的规定对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决定是否以裁定驳回或者撤销仲裁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由于仲裁当事人与仲裁裁决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仲裁裁决也决定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保护或者受到了侵害。因此,法律规定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是当事人,包括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二)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向其他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我国的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则表明他放弃了此项权利,双方当事人都应自觉履行裁决书中规定的各自的义务,否则,权利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

(四)必须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必须有证据对该仲裁裁决具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加以证明。没有证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能否证明,则需要人民法院的审查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有什么规定和法院能撤销仲裁裁决吗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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