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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离婚协议书需要什么资料(写离婚协议书需要什么纸)

admin3个月前692

一、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赔偿的法律效力

《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或者双方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九条约定离婚后一年内,男女双方对分割财产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变更或者解除财产分割协议的请求。经审理,人民法院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未发现欺诈、胁迫行为,依法驳回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首先,离婚协议是否适用合同法?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主体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和其他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因此,离婚协议具有很强的个人属性,不适用合同法。

其次,离婚协议成立时是否有效?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可能会做出很大的让步,也可能是因为双方的感情因素而签订的,但不能因为是双方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就认为成立了就生效。如果确定有效,一旦一方反悔,可能面临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离婚协议已经生效的尴尬局面。

再次,离婚协议本质上是附条件的合同,其生效的前提是解除婚姻。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只能由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确认。因此,未经确认的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最后,未经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确认的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法院判决时可以作为参考。仅从离婚时双方都有要求平等分割的权利来看,实际签订的离婚协议一般会对其中一方更有利。如果诉讼时协议已经履行或部分履行,法院一般会认可该协议。否则得到支持的可能性极小。

二、离婚协议书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1.《合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协议不适用于《合同法》,因为此类协议是关于身份关系的协议。

有些当事人的离婚过程痛苦而漫长。在反复戏剧性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两个甚至几个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按照最后的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向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其效力应该最强,除非当事人以后另有约定。现在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民政局登记前产生的离婚协议自然具备生效条件。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中涉及的协议,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为准;如果不涉及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且之前的离婚协议有详细的、可操作性的描述,应该说协议是有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如果不涉及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且之前的离婚协议有矛盾的,以上次离婚协议中的协议为准。

2.离婚协议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扶养关系于一体的综合性书面协议。

对个人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不能以书面合同来约束,即法律不会干预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含义的反复变更,但当事人一旦进行了必要的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会确认离婚事实。但是,如果双方书面同意

3.离婚协议中涉及的财产关系、抚养子女的意见和个人关系紧密相连,融为一体。既然离婚不成功,关于财产和子女的约定自然不生效。

当事人根据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和心理状态,在离婚协议中表达了自己的意愿。当然,离婚协议虽然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了离婚协议,其内容往往会成为法院判决的重要参考。所以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效力。

4.离婚协议中有欺诈、胁迫的,离婚协议无效。

即使离婚,财产仍将归分割,所有,但只要在一年内,一方有权再次向分割提出要求。同时,有人认为明显不公平的存在是可以重新确认的。但离婚协议未涉及的债权债务可以重新确认。

三、不适用离婚协议的情形

1.一方要求离婚;

2.双方要求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配偶生活困难经济援助、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3.一方或双方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

4、未办理结婚登记。

以上是《寻找法律网》小编辑整理的关于离婚协议中赔偿条款适用的法律问题。综上所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情形的,不依法生效,否则按协议执行。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到我们的网站咨询。我们有更专业的律师来回答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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