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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别人做事犯法吗(大人逼小孩吃东西犯法吗)

admin3个月前700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逼别人做事犯法吗的一些知识点,和大人逼小孩吃东西犯法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大人逼小孩吃东西犯法吗

我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年12月29日颁布,于2007年6月1日开始施行。修订后的这部法律一个最大的亮点是进一步明确和突出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即“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贯穿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字里行间,在家庭保护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可是谈到孩子的权利,有的家长说:“小孩子有什么权利呀?还不是得听大人的!”也有的说:“现在的孩子就够难管了,再让他们知道自己有那么多的权利,更得跟家长顶牛了,我们当父母的怎么‘玩得转’呀!”

事实上,父母为孩子所做的一切,无论是否自觉、是否自愿,无论能否达到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在客观上都对孩子的生存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关系到未成年人的权利能否得到充分地行使与维护。对照《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保护孩子权利的视角审视当今的家庭教育,我们不难看到与之相悖的诸多问题——

问题之一:包办过多,弱化了孩子生存和发展的能力

在人才市场上,一位母亲为女儿的工作已经奔波了好几天。她说:“我和爱人结婚晚,有了孩子后大人能做的事全不让她动手,什么事都不用她管,就希望她能快乐成长。可现在女儿长大了,却变成了懒惰、不自立的人。就连工作也懒得找,整天待在家里,她觉得花我们的钱理所当然。”时下,年轻人不愿工作,闲散在家,经济上则完全依赖父母,被称为“啃老族”。一些大学毕业的孩子也加入到了“啃老”的行列中。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这些孩子从小被父母“捧着”、“抱着”,养成了不爱劳动、不能独立生活、责任心差的习惯。一旦走向社会,他们往往不能客观地面对困难和问题,没有能力靠自身的力量去解决,只能重新回到父母的怀抱,继续依靠父母生活。事实上,如果站在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立场上分析,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父母对孩子的事包办过多,所掩盖的是父母们对孩子权利的剥夺。在一些父母的潜意识中,亲子是一体的,自觉自愿地包揽了本应该让孩子自己做的一切,把自己的付出作为孩子成长的一部分,而不是为孩子自身的成长创造条件。孩子在家里没有机会或者很少有机会动手做事,使得孩子在生活实践中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智能和社会性参与的权利受到限制。孩子由从小在家庭中缺乏独立的机会开始,逐渐发展为缺少独立成长的内在动力和勇气,弱化了在现实社会生存与发展的能力,甚至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自立于社会的人——这是家庭教育的最大失败。

问题之二:父母“角色错位”,履行职责偏颇

父母对孩子的首要职责是保障其生存权,抚育孩子健康成长。在现实中,或许没有父母不认为对孩子来说健康是最重要的。可是当我们关注孩子生命的质量、关注孩子身体健康的时候,却也实实在在地感到一些父母对孩子生命的漠视。一些“望子成才”的父母总是担心孩子“输在起跑线上”,逼着年幼的孩子参加各种学习班,孩子的自主休闲在很大程度上被限制了;有的父母担心学校“减负”影响孩子升学分数,自己给孩子“增负”,家庭成了为学校“补漏”的“第二课堂”……在学习的重压之下,孩子们点点滴滴的不良生活习惯开始形成,并在不知不觉之中威胁着他们的身体健康。到头来,又会由于体质下降、精力不足而影响学习效能,甚至耽误了孩子的学业。

究其原因,一些父母对“家庭教育”的诠释就是“家庭学习”,而教育孩子,主要就是抓孩子的学习。在一项全国调查中我们曾了解到,一些家长把围绕着学校教育抓孩子的学习,放在了自身职责的首位。比如有52.5%的家长“为孩子安排课余学习的内容”;有34.6%的家长“陪着孩子做功课”;在家庭中家长与孩子谈话的主题,有高达93.4%是孩子的“学习”;73%是“学校的事情”。孩子的学习成了家长与孩子互动的中心内容,家长把自身的角色定位为孩子“学习的拐杖”和学校老师的“助教”,而对孩子身体健康的呵护和做人的教育这些做父母最基本的职责,则在很大程度上被忽略了——这是父母角色的“错位”。

针对这类问题,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应当与学校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事实上,父母角色“错位”的结果是,尽管为孩子付出了很多,但由于不懂得教学规律,不了解教学内容与方法,往往是有劲使不到点子上,而越发感到力不从心,这便成了所谓“强己所难”。虽然有人从孩子学习成绩提高的暂时现象中尝到过为之付出的“甜头”,但却为孩子的健康发展和全面发展留下了缺憾。也有不少孩子对父母们并不内行的“学习辅导”以及一味地抓学习而束缚孩子手脚的种种做法相当反感,极大地影响了亲子关系的和谐,这也是家长们抱怨“受累不讨好”的症结所在。仅此而言,许多人感到“家长难当”也就不足为怪了。

胆子太小别人能帮忙提高胆量吗

胆子小可以从两个方面提升:

首先从身体角度,一般体弱的人就容易胆小。这个和生理特质有一定关系,建议加强锻炼,增强体魄,整个人的情绪和胆量会得到很大改善。

第二个是从认知角度纠正,胆子小就是因为把很多事情想的太糟糕,还没有开始做,就开始自己给自己心里暗示很多负面的东西。这种思维习惯和认知方式,很大程度上来自于成长环境,小的时候总被吓,或者被压抑,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这样一种认知习惯。

认知纠正比较难,需要您下力气跳出自己的思维惯性,强迫自己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待问题,慎重是从完全相反的角度看待,这个需要很大毅力和恒心才能做到。

而且,纠正自己的认知需要落实到行动上,只是想不会得到根本改变,只能把想的东西落实到行动上才能真正改变。

改变自己多年的认知习惯,就像医生给自己动手术,虽然没有肉体上的疼痛,但是困难程度也差不多,需要很大的决心,可以找一个好朋友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提醒和帮助你,祝您好运。

老公一直逼自己做微商怎么办

自己赶紧找到自己想做的事情。等你自己都有正事儿了,你老公所谓逼你做其他的也就自然而然化解了,因为那时你没空闲搞其他的。

一个女人结婚了,他男人逼他,做他不想做的事,是什么事

夫妻之间。女人不愿做的事,要么是夫妻生活。要么是女人为了保持身材不走样。保持体形美而不想生孩子。其余的我就想不出来了,难不成男人还逼女人去做坏事?一般是不可能呀。

男人与女人结婚了,夫妻生活是必不可少的。人的七情六欲也很正常。有性就有爱,夫妻之间有爱就有性,这是人之常情。

很多婚后的女人不想生孩子的也多。可能出于多种目的。

前根后代。如果是一个家庭没有孩子,我会觉得这个家就会没有生机。没有希望。会活着没有动力。就会有一种得过且过的味道。

夫妻要想幸福久久。就要互助互爱。万事多沟通理解。做事。想事。要有尺度和分寸。不要一意孤行。

只有这样。婚姻才会和谐和牢固。

如果有人拿刀逼你去伤害别人,你是选择伤害别人还是反抗

表明观点:我会选择反抗,因为从逻辑上来说听从别人的指挥去伤害别人而保全自己,那么无非就是1换1,道义上说不过去,而且也有被惩处的可能。但是如果选择反抗,那么就是正当防卫有可能免责同时还获得道义上的嘉许。

根据题目的内容,无非就是两种结果:

第一种:为了保全自己,去伤害别人。

根据《刑法》的规定,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叫胁从犯。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活动,但是受某种外来的力而被迫参加的,或者是因受蒙蔽而参与了犯罪,而且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小。因此,在共同犯罪人中,胁从犯所担负的刑事责任最小。对此刑法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比照从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但是从逻辑上来说,这就是1换1的结果,为了保全自己而牺牲别人,这种事即使最终免除处罚,自己内心也绝不会逃得过良心的审判。

第二种:为了保全别人,奋起反击。

首先结合题目内容可知如果自己不听从指挥,那么自己就面临人身危险,据此如果此时奋起反击,那么根据《刑法》的规定,极有可能构成正当防卫,那么按照规定来说直接免责。同时因为是为了保全他人而做的反击,在一定程度上也不至于让自己深陷道德批判的边缘。

综合两种情况来看,选择苟活还是反击,我想已经一目了然。

领导硬逼迫你去做事情,怎办

原则上面对领导的批评,尽量做到有则改无则勉;对领导安排的工作,理解的马上执行,不理解的一边执行一边理解。

工作过程中有不同意见很正常,短期内小事尽量做到有意见在事后在表达,如果事关重大,而领导安排与自己想法出入很大,可以在执行前表达自己的看法,争取形成一致,如果不能一致,还是以领导最终的意见为执行方向,并想法将事情办好。

试玉需烧三炉香,辨材须待七年期。先戒骄戒躁,把做事、学习摆在第一位,时间长了,彼此的熟悉和信任加深,应该可以建立一个好商好量的平台。总的来讲,你面临的问题通过高质量的工作和高质量的沟通应该是可以解决的。当然,前提是工作内容不是违规违法的。

有人上门闹事,闹事的人被打了,打人者算正当防卫吗

算不算正当防卫,看具体情节。

一般来讲,正当防卫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如果对方的侵害已经结束,或者还没有发生,则防卫就不算正当防卫。例如,某甲昨天上门打架,将某乙打伤,某乙今天又将某甲打伤,则不算是正当防卫。

第二,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所谓限度,就是与不法侵害相适应。例如,某甲打了某乙一耳光,某乙还手将某甲打断一条腿,这就不能算正当防卫。

第三,当加害者侵害停止或有畏服的表现时,防卫应当及时停止。否则就成了防卫过当。如小偷偷了当事人一件衣服被发现,当事人讲小偷绑住殴打两个小时致使小偷死亡,显然就是有问题的。小偷既然已经被绑住,已经没有伤害当事人的危险,就不应当继续殴打。

第四,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司法实践中,对于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一般如果闹事者跑到对方家里闹,会适当放宽认定标准,如果没有进入家里,会适当从严认定标准。

附录: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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