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立案标准是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或者药物没有效成份导致贻误诊治的,或者药物的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或者药物的有效成分缺乏等。
一、
生产销售假药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生产销售假药立案标准是以下几点: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二、
销售假药罪犯罪构成有什么
销售假药罪犯罪构成有以下几点:
1.客体方面
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找法网提醒您,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
3.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三、
生产销售假药按什么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按刑法处罚,具体如下:
1.犯销售假药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2.严重危害他人身体健康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