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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物权转移时间(不动产和动产什么时候生效)

admin3个月前465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动产物权转移时间这个问题,不动产和动产什么时候生效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汽车过户有时间限制吗
  2. 不动产抵押登记时物权是否发生了变动
  3. 动产所有权确认顺序
  4. 什么是转让动产
  5. 不动产转移登记啥时候都能办理吗
  6. 不动产和动产什么时候生效
  7. 动产物权的变动是以什么为要件的

汽车过户有时间限制吗

法律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所以二手车交易后一定要及时办理汽车过户,如果不过户后期车辆购买保险审车等都很麻烦,而且一旦车辆出险将很容易引起纠纷。

汽车过户流程:只要车辆手续齐全,车辆状态正常没有违章抵押等情况,是可以正常办理汽车过户的。汽车过户时需要先开具一张二手车交易发票,发票有效期为30天,所以,如果开二手车交易发票了需要在30天内办理完过户,否则发票将过期作废。另外,有些车辆验完车后查出有违章或有抵押等情况,需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然后进行选号换牌,因为验车有效期也为30天

不动产抵押登记时物权是否发生了变动

不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只有办理登记才能享有抵押权。抵押权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权人可以申请变卖抵押物优先受偿。只是享有优先受偿权,并不发生物权转移,即原登记的物权享有人不变。

动产所有权确认顺序

普通动产买卖合同,出卖人一旦把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即取得标的物所有权。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主张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确定:

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取得所有权;

2、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并主张对标的物的所有权;

3、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的买受人可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并主张所有权。

二、多重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形式有什么?

(一)、普通动产多重买卖

普通动产买卖合同,出卖人一旦把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即取得标的物所有权。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主张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确定:

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取得所有权;

2、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并主张对标的物的所有权;

3、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的买受人可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并主张所有权。

(二)、特殊动产多重买卖

买卖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并主张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

2、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

3、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

4、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

(三)、不动产多重买卖

对于不动产的多重买卖,买受人就算取得标的物的控制,仍不见得就取得所有权,因此,不动产多重买卖合同,所有权的取得与标的物交付占有无关,应依照有关规定经登记才能取得。

对于普通动产的多重买卖,出卖人把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对于特殊动产的多种买卖,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不动产的多种买卖,买受人取得标的物后,不一定取得所有权,只有经过登记,才能取得该标的物的所有权。

什么是转让动产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主要是指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转让动产所有权和设立动产质权两种情况。交付是指动产的直接占有的转移,即一方按照法律行为的要求,将动产转移给另一方直接占有。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向有关部门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不动产转移登记啥时候都能办理吗

不动产转移登记目前还不能做到啥时候都能办理,各地有各地的规定办理时限。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具体的办结时限,《房屋登记办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明确规定,根据不同的登记,办理时限也不同。

不动产和动产什么时候生效

动产物权自其交付时发生效力,而不动产物权则是自登记后生效。若不动产物权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则物权不产生效力。这是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很大的区别点。动产是指能脱离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资产,如各种流动资产、各项长期投资和除不动产以外的各项固定资产。反之就是不动产。

动产物权的变动是以什么为要件的

动产物权的变动以动产的实际交付为构成要见,动产的转让合同有效,且已完成交付,则动产物权发生转移。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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