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遗嘱继承中有哪些问题可以咨询这个问题,民法典全文对继承和遗嘱年限保护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民法典全文对继承和遗嘱年限保护
- 孙子继承爷爷遗嘱,应该注意什么
- 遗嘱已经10多年了,还能直接凭遗嘱办理继承手续吗
- 有遗嘱,但有其他继承人不配合怎么办
- 我的继承权被侵犯,怎么打官司
- 生前立过遗嘱,发生意外死亡了,身后的财产是根据法律顺序继承还是根据生前遗嘱分配有什么依据
民法典全文对继承和遗嘱年限保护
遗产继承权是非常重要的民事权利,而遗嘱继承的方式主要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因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一、民法典遗产继承权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遗嘱继承权有效期一般是3年,出现遗产继承纠纷时,应该在3年内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已权益。
孙子继承爷爷遗嘱,应该注意什么
您好!孙子继承爷爷遗嘱要注意以下3点,否则即使遗嘱指定孙子获得财产,孙子也得不到。
1、必须在得知“获得遗产”这个消息后的2个月内,表示接受遗赠
2、通过遗嘱把财产给到孙子,未来孙子继承时有纠纷的可能性很高,所以订立遗嘱时候需要保留足够的证据链。
3、一旦爷爷去世后,要尽快办理继承手续
下面将就着3点进行详细叙述。
第一,孙子必须在得知“获得遗产”这个消息后的2个月内,表示接受遗赠,否则视为放弃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所以如果想把遗产留给孙子,这种行为叫“遗赠”。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在得知遗赠消息2个月内,必须表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表示接受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宣读遗嘱内容,并签署《接受遗赠声明》;同时有2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
2、直接去公证处办理接受遗赠公证书。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当时孙子未成年,其监护人必须代替其接受遗赠,并为其保管受遗赠的财产,直至其成年。其次,本着对未成年子女有利的角度,遗赠只能表示接受;而不能表示放弃。
第二,通过遗嘱把财产给到孙子,未来孙子继承时有纠纷的可能性很高,所以订立遗嘱时候需要保留足够的证据链遗赠是很容易出现纠纷的一种遗嘱内容形式,有“与法定继承人争产”的嫌疑。所以受遗赠人必须在爷爷去世后,第一时间与法定继承人沟通遗嘱和财产分配情况。如果法定继承人认可遗嘱且愿意配合,那么可以采取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方式完成继承过户手续。但如果法定继承人不承认遗嘱或不愿意配合,那么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这时候证据链就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常见的证据包括人证(订立遗嘱时,可以请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视听资料(例如对整个订立过程进行录像拍摄)、物证(例如遗嘱人生前的字迹样本等)。
第三,一旦爷爷去世后,要尽快办理继承手续第二点中提到的,孙子的继承手续本来就已经很复杂,且容易产生纠纷。所以一旦继承发生就要尽快完成继承手续。如果不及时办理,且在这期间某个法定继承人去世,对应的份额会再次继承。那么遗嘱受益人所面对的“法定继承人”就会越来越多,办理难度和风险也会越来越高。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遗嘱已经10多年了,还能直接凭遗嘱办理继承手续吗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遗嘱继承的法律地位高于法定继承人的地位。尽管遗嘱已经10年了,但是如果立遗嘱的人没有再立新的遗嘱,那么依然可以凭遗嘱办理继承手续。当然,遗嘱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比如公证遗嘱,要有见证人(最好有录像),见证人要签字,按手印。要证明立遗嘱时,立遗嘱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有遗嘱,但有其他继承人不配合怎么办
即便被继承人留有遗嘱,但是在房产过户时,不动产登记部门还是会要求所有的继承人都到场签字,否则还是没有办法办理过户。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所有的继承人都到场只要时认为遗嘱的效力与否应当要由其他部门进行审查,若仅根据当事人自行提供的遗嘱便办理产权过户,可能损害到其他继承人的利益。
所以,若是其他继承人不配合的情况下,只能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法院会通知其他继承人应诉,若其他继承人没有到场,则缺席审理并视为其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将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认定并作出判决。
若法院判决房产由你继承,届时可以凭借着法院的判决书和生效证明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一般来说,持有有法院的文书,不动产登记部门都会予以配合。若仍然不肯办理过户,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不动产登记部门送达协助执行函,对方也会配合执行。
我的继承权被侵犯,怎么打官司
谢谢邀请!随着我国老龄化加重,涉及继承的问题日益增多,借这个问题说一下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的方式分为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有遗嘱继承则按遗嘱继承办理,而不能按法定继承办理,无遗嘱继承才会按法定继承办理。继承法这样规定是尊重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权,也是私法自治的体现。遗嘱的方式又可以为公正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情况危急的还可以口头遗嘱,这几种遗嘱的方式数公正遗嘱的证明力最高,当然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的遗嘱,先后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是其他方式的遗嘱不能撤销变更公正遗嘱,如果要撤销变更公正遗嘱,需要再次公正。
本人回答问题不仅仅是为了就题答题,也为了普法,显得啰嗦,见谅!回到问题上来,再对比上述回答,可以轻易的理解你的继承权是否被侵犯,你父亲健在,并立下遗嘱,遗嘱里将财产分给你弟弟妹妹,这是他的权利,你没有继承权的,也谈不上继承权被侵犯。
生前立过遗嘱,发生意外死亡了,身后的财产是根据法律顺序继承还是根据生前遗嘱分配有什么依据
您好!如果有遗嘱,且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就按遗嘱执行。
第一,继承方式的优先级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所以可以从继承法可以看出,从继承方式的优先级来说是: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在去世时,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只有遗嘱,会按遗嘱来执行。
第二,遗嘱的有效性判断前面提到,只有在遗嘱有效的前提下,才可以按照遗嘱执行。所以,下面将就如何判断遗嘱有效性提出一些初步判断依据。根据目前判例来说,遗嘱有效性的质疑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1)遗嘱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遗嘱人订立的时候是否存在头脑不清晰的情况。通常反面证据包括遗嘱订立前后的脑部疾病的诊断报告等。正面证据包括人证、订立当时的录像、或者正常的诊断报告。
(2)遗嘱是否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达,不是受人哄骗、诱导的。
(3)遗嘱的形式要件是否符合法律要求。以自书遗嘱为例,是否是全文书写的、并有签名和日期等。代书遗嘱是否有两个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其中一个代书,全部人签名并写明日期。
(4)遗嘱处置的是否是个人合法财产。
第三,其他说明(1)操作方式:如果遗嘱初步判断为有效的,且继承人对分配方式没有争议,就可以通过继承权公证的方式办理继承。如果有争议且不可调解,那么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继承。
(2)如果遗嘱仅处置了部分财产,那么对于被继承人的其他财产均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也就是说有法定继承人平分。
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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