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0068282

24小时电话

债务人对债权转让有哪些约束条件(债权人可以不经债务人同意把自己的债权转让吗?)

admin2个月前610

大家好,关于债务人对债权转让有哪些约束条件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债权人可以不经债务人同意把自己的债权转让吗?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个人借贷判决,其债权可以转让吗?
  2. 保理人债权是什么意思
  3. 债权转让后申请执行提交什么材料
  4. 来分期债权被转让了怎么处理
  5. 什么叫债权受让人
  6. 债权人可以不经债务人同意把自己的债权转让吗?
  7. 债权人是否可以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债权,为什么?

个人借贷判决,其债权可以转让吗?

因为借贷纠纷获得了胜诉,将自己的胜诉的判决转让给别人肯定是没有问题的,这里的胜诉结果是自己债权的一种,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转让就行,在此过程中只用通知债务一下,就可以产生债权转让的效果。

01判决的债权转让与一般合同的债权转让不同的是,可能涉及强制执行的申请

在正常的合同行为中,要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其他人时,只需要和第三人达成转让债权的协议后,通知债务人一下就行,并不需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而因为借贷纠纷已经发生了判决的效力,那么对债权转让来说,只是多一个程序上可以请求强制执行的效果,这样做是否合法,其实是合法的,这里的第三人一样的享有继受人的效果。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可以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这里的权利承受人其实就是债权转让的承受人,他可以依据债权的转让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保护他强制执行的权利,债务人不得以判决或者未经其同意为由抗辩权利承受人的强制执行申请。

02法无禁止就可为,胜诉一方将债权转让并没有法律上的禁止规定

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多体现在合同法的规定上,包括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而因为纠纷后起诉,并最终获得了胜诉的结果,这时是进一步确定了债权的内容,而非改变了债权的性质,所以将这部分债权是可行的。

只要不是法律规定的不得转让的债权就不得转让,比如双方当事人在之前的合同中已经约定不得将债权进行转让,或者这种债权是基于债权人的人身属性所导致的,那么就不得转让;其他情况的转让并不影响效力。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也规定了对于权利承受人可以在执行程序中变更为申请执行人,这样看来实际执行过程中,权利承受人可以直接作为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

那么从转让到申请强制执行都没有法律障碍的情况下,胜诉一方将自己的债权转让便是可行的,合法的,受到法律保障的。

结语

为什么债权转让条件如此宽松,或者如此方便呢?这是因为债权作为一个人的权利,属于合同上主要的权利,既然是权利,那么权利人行使他就应该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而且权利了延续和传承理应畅通无阻。

权利并不像义务一样需要负担,权利是可以去索要好处,或者享受因此有获得的预期利益,只需要主张就行,而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履行能力,所以转让的过程中并不会发生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相反,如果义务转让后,承继人可能因为没有履行能力而导致合同的约定不能按时完成,因而破坏合同的稳定,而权利的转让却不存在这个问题,所以债权转让,判决的债权转让都是没有问题的。

保理人债权是什么意思

所谓保理,简单说就是从他人手中以比较低的价格买下属于该人的债权,并负责收回从而获得盈利的行为。保理业务涉及3方当事人:保理商(通常是银行或银行附属机构)、商务卖方、商务买方。其中保理商是债权受让者,商务卖方是债权让与者,商务买方是该债权的债务人。

被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商务卖方与商务买方之间的合同,多为货物买卖合同而产生的。

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学会保理公约》的规定,保理合同必须满足以下4个条件;

(1)合同标的必须是债权让与;

(2)被让与债权所基于的合同必须是商品贸易合同或服务贸易合同,而不是与个人以用于消费为直接目的相类似的合同;

(3)债权受让人必须为债权出让人提供以下服务中之两项:保理融资、商账管理、催收账款、坏账担保;

(4)让与通知债务人。从这个严格的定义中可以看出,保理是将债权让与和融资、催收账款等结合在一起的金融活动。

仅仅是一项债权让与行为不足以构成保理的概念,因为保理之外也存在着其它债权让与的情形,如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是基于债权的让与,保证人在履行保证义务后也发生债权的让与。同样,只提供融资或商账管理或催收账款或坏账担保而不涉及债权让与内容也不能构成保理,最多只是一项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或是律师的催款通知业务或是保险公司的信用保险业务等等。

债权转让后申请执行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债权转让后,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该提供以下材料:

一是确认债权的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或者是公证债权文书。

二是双方债权转让的合同。

三是债权转让以后,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确认书。

四是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果是个人的话,身份证复印件;是公司的话,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来分期债权被转让了怎么处理

来分期债权被转让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一个必备条件。因为没有通知,原合同对方当事人无法知道转让人对合同权利义务进行转让。

什么叫债权受让人

通俗的讲,“受让”与“转让”相反,但又不可分。转让是某人把某物(可以是合约、股份、或具体物品等)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给另一人,而受让者就是接受这个转让的人,所以,受让可理解为接受转让。

主要包括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优先受让权、共有人对共有物的优先受让权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其他股东欲转让股份的优先受让权

债权人可以不经债务人同意把自己的债权转让吗?

原则上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一般的债权债务纠纷都是可以转让的。并且转让这个权利属于债权人所有,债权人转让债权并不需要征求债务人意见,不需要获得债务人同意。毕竟,对于债务人来说,基本就是负责履行债务而已。将款项还给张三,还是还给李四,这个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当然,毕竟债权债务也与债务相关。所以《合同法》也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若是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通知债务人,那对于债务人则没有效力。债务人可以按照原先约定向原债权人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至于债务人根据原先合同约定,依法享有的抗辩等权利,对于新债权人同样可以行使,并不受影响。

债权人是否可以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债权,为什么?

在一定条件下,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债权。这个问题涉及到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有关知识,我来简单介绍一下。一般来说,债权具有相对性,即一份债的对应两端,一端是债权人,另一端是债务人,债权人只能向对应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向除债务人以外的任何人主张权利。因此,原则上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这就是债的相对性原则。

但是,有原则就有例外,在一定条件下债权人也可以突破债的相对性,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即如果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怠于行使他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从而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那么债权人便能直接越过债务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分述如下: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当然,即使债权人有权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他也只能在自己债权范围内主张债权,而不能超出自己的债权限额。

这就是法律规定的债权人的代位权。

关于债务人对债权转让有哪些约束条件,债权人可以不经债务人同意把自己的债权转让吗?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链接:http://flzx.12364.com/flzx/f872131eb3b23f80.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