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签订孩子抚养权协议有用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男方要求孩子协议里抚养权写归他,但是孩子跟我生活,能答应离婚吗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 男方要求孩子协议里抚养权写归他,但是孩子跟我生活,能答应离婚吗
- 双方签好了离婚协议书再去领离婚证,这样离婚协议有效嘛
- 有人说“离婚的女人,最好别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你认同这句话吗为什么
- 离婚后,因不得已的原因将孩子给了前夫,现在想起诉变更抚养权,对孩子好吗
- 你怎么看待离婚后共同抚养孩子的问题
- 想要离婚,到底该不该要孩子抚养权
- 协议离婚,能不能协议孩子共同抚养,有什么问题吗
男方要求孩子协议里抚养权写归他,但是孩子跟我生活,能答应离婚吗
谢谢邀请;要维持和经营好一段婚姻,需要用一生的心血。要毁掉一段婚姻,只在瞬间就可以把双方的感情摧毁得无影无踪。如今离婚率这么高,难道真要叫孩子像适应抗生素一样,对父母离婚带来的痛苦产生抗体?虽然无能为力,但我还是要奉劝任性的年轻父母,不要离婚。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父母,有共同担负起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义务,保障孩子接受教育和身体健康的责任。同时,法律还规定,有孩子监护权的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没有监护权的一方探视孩子的权利。
由此可见,你们要离婚,在协议里写明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不存在矛盾。实际上孩子跟母亲生活,也就是说,在法律上对孩子的监护是属于母亲的责任。母亲只要不拒绝履行了抚养责任的男人探视孩子,就算尊重了法律的规定。
要是这位母亲认为,在离婚的协议上写明孩子的抚养权归父亲,是剥夺了她对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就是说母亲要夺回抚养孩子一半的权利,或者是全部的权利以及对孩子的监护权利。
这位母亲的做法无异于是想在离婚后,让孩子和父亲彻底断绝父子关系,要知道婚姻再解体,依法孩子永远是属于父母双方的,孩子与父母的直系血缘关系永远也断不了。我希望你以此为由,坚持下去不签字,不离婚。给孩子保存一个完整的家,双方的矛盾通过时间上的反冲,在感情上一定会得到修复,和好如初就大有希望啦!
双方签好了离婚协议书再去领离婚证,这样离婚协议有效嘛
夫妻双方到司法所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只能算是离婚后的善后事宜和责任协议,不能作为解除婚姻关系的有效法律凭证,所以,还需要到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就孩子的抚养和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等达成的协议,它是离婚的前置条件之。离婚证是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证件(文书),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它只是即将离婚的夫妻在是否终结婚姻在法律上的效力达成的协议,相当于一个合同,只能约束双方,而对其他人不具有约束力,夫妻双方还可容易撕毁。而离婚证就不同,一旦盖章则产生法律效力,预示着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结束,要想再恢复合法夫妻关系,必须要重新办理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并不能说明双方已经离婚了,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必要文件,没有离婚协议书不可能协议离婚,如果离婚了民政局会给双方离婚证的,所以离婚后一定要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有人说“离婚的女人,最好别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你认同这句话吗为什么
离婚女人要不要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我认为这个问题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现实中有各种各样的情况,每个家庭每一个人的情况都是不同的,就会有不一样的对待方法。要想搞清这个问题,我想还得首先要明白抚养权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从法律角度讲,父母离婚与否?父母子女关系是不会断绝的,不能因为离婚,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孩子就不属于自己的了,也不能因为不抚养孩子,孩子就与自己没有关系了,这些都是在对待抚养问题的误区。正确的认识是,孩子在年满十八周岁前父母都是要承担抚养孩子责任的,只不过离婚时,孩子随哪方生活,抚养费怎么承担,这只是为保障末成人正常成长而作出的一个法律上的安排,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情况有变,抚养关系也会产生变化的,因此,离婚的双方在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前都有随时向法院诉讼变更抚养关系,争取抚养权的权利的。
离婚女人要不要争取,这就要取决于自己的条件,如果经济条件好,对自己再婚毫无影响,自己教育孩子会教育得更好,孩子带在身边会更加安全、放心,那么,当然是争取要抚养权要好一点,因为毕竟人是情感动物,对于培养与孩子感情也是有利的,否则,如果自己条件不允许,对孩子教育成长不利,我想还是劝你放弃抚养权,因此我们都是为了下一代着想的,总不能眼睁睁看着毁了自己孩子的前程吧!孩子不在身边,我们照样可以用关心、探望等方式去弥补感情的。
总之,孩子永远是自己的,成长教育好了,有出息的孩子也会永远认你这个妈!
离婚后,因不得已的原因将孩子给了前夫,现在想起诉变更抚养权,对孩子好吗
离婚女人要不要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我认为这个问题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现实中有各种各样的情况,每个家庭每一个人的情况都是不同的,就会有不一样的对待方法。要想搞清这个问题,我想还得首先要明白抚养权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从法律角度讲,父母离婚与否?父母子女关系是不会断绝的,不能因为离婚,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孩子就不属于自己的了,也不能因为不抚养孩子,孩子就与自己没有关系了,这些都是在对待抚养问题的误区。正确的认识是,孩子在年满十八周岁前父母都是要承担抚养孩子责任的,只不过离婚时,孩子随哪方生活,抚养费怎么承担,这只是为保障末成人正常成长而作出的一个法律上的安排,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情况有变,抚养关系也会产生变化的,因此,离婚的双方在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前都有随时向法院诉讼变更抚养关系,争取抚养权的权利的。
离婚女人要不要争取,这就要取决于自己的条件,如果经济条件好,对自己再婚毫无影响,自己教育孩子会教育得更好,孩子带在身边会更加安全、放心,那么,当然是争取要抚养权要好一点,因为毕竟人是情感动物,对于培养与孩子感情也是有利的,否则,如果自己条件不允许,对孩子教育成长不利,我想还是劝你放弃抚养权,因此我们都是为了下一代着想的,总不能眼睁睁看着毁了自己孩子的前程吧!孩子不在身边,我们照样可以用关心、探望等方式去弥补感情的。
总之,孩子永远是自己的,成长教育好了,有出息的孩子也会永远认你这个妈!
你怎么看待离婚后共同抚养孩子的问题
这个问题跟孩子的父母素质和责任心有着很大的关系。
1.理论上离婚是解除夫妻关系,亲情关系没有解除看过一组调查数据:离婚的夫妻有孩子的,每六对中只有一个父亲在离婚的时候选择要孩子。
现实生活中,离婚后孩子基本都是和母亲在一起生活,很多人会在离婚协议中写明离婚后一起共同抚养孩子。
可是,孩子的父亲很多在离婚后消失的,不管的很多。
按理来说,离婚离的只是夫妻关系,不是亲子关系。离婚后的父母对孩子也都是有抚育责任的。
所以在我的认知中,离婚后只要是父母,即便没有抚养权的哪一方依然对孩子应该尽到抚养义务。
离婚是因为你们夫妻关系恶化,孩子和父亲,和母亲的亲子关系并没有因为夫妻离婚而解除。
父亲还是原来的父亲,母亲还是原来的母亲,孩子的父母永远是不变的。所以,我认为只要父母责任心强,素质高,认知层次能达到这一层,离婚后共同抚养孩子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2.现实生活中传统思维认为孩子是具有抚养权的战利品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的价值观往往还停留在农耕时代,在他们的思维观念中,认为孩子就是父母附带的,根本就不是一个独立的人。
一旦离婚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可能会认为孩子是对方的战利品,离婚时候闹得不愉快,没有拿到抚养权的另一方可能还会示孩子为自己的仇人,既然孩子归你了,那就没有我的事了;
而具有抚养权的一方,会把孩子当成是自己的私有品,用孩子作为报复的一种工具,不让另一方探视孩子,给孩子说道另一方的很多坏话,让孩子也去憎恨另一方。
宋丹丹和英达离婚后,英达曾说过:“离婚了,就不要来找我,我不想现在的妻子和孩子受到伤害。”
后来媒体一片讨伐声,英达出来解释自己不亲近巴图的理由是:“对巴图不好,对他的继父不公平。”难怪宋丹丹在微博骂英达“不是人”。
是个人是个父亲估计很难做到这样,找出这样的牵强的理由真的不算是个人。
3.素质高的父母有做到的贾静雯和前夫孙志浩当年离婚那可是闹的人尽皆知,他们夫妻关系恶化到可以做仇人的地步,可是两个人对他们共同的孩子还是做到了共同抚养。
前一段时间,贾静雯和丈夫修杰楷还有前夫孙志浩一起参加了梧桐妹的毕业典礼,最后她还和前夫孙志浩合了影。
不管贾静雯和孙志浩的关系多么的恶劣,可是我们看得出来两个人对梧桐妹都是一样的有爱心,有责任心。
孙志浩在微博曝光的梧桐妹给他的生日祝福,信中梧桐妹用英文对小妈林若亚赞不绝口:“爹地生日快乐,你人生中遇见一个完美女孩,你要好好珍惜她,因为她真的很棒!”
由此可以让我们看出贾静雯没有在梧桐妹面前提说孙志浩当年对她做的那些非人的事情。
梧桐妹还说:爸爸孙志浩是她人生中最美好的事物。孩子的思想是单纯的,谁对她好就爱谁,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不管是贾静雯还是孙志浩在离婚后都尽到自己做父母的那份责任,给予梧桐妹来自他们的爱。
作家羊羊和前夫离婚后,他前夫每个周都会接孩子去住一天,不管是孩子的抚养费还是孩子生病,上学这些和孩子有关的事情,他的前夫也做的相当的好,这些都是她在文章中写到的。
所以,离婚后共同抚养孩子这个问题关键是看遇到了谁,素质高,认知层次高的人不但会认可还会用实际行动做到。
我是情感领域创作者,喜欢研究婚恋,两性关系,痛恨道德说教,喜欢挖掘事情的根源解刨分析问题,如果喜欢欢迎关注我!
想要离婚,到底该不该要孩子抚养权
作为一名离婚律师,经常被当事人问,王律师,我该不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呢?一些当事人呢,会犹犹豫豫,摇摆不定;还有一些当事人呢,为了报复对方,盲目争取,最后受伤最大的,反而是孩子。今天,王律师就针对子女抚养权问题,给大家三点建议。
1.一定要理性面对抚养权的归属。要知道,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修养和坚实的经济基础,对孩子的成长都是不可或缺的。孩子的成长环境,关乎着Ta的前程和未来。千万不能因为对另一方的憎恨和怨念,错把孩子当成报复的工具。更不要在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后,永久性地跟对方断绝联系,不让对方探视孩子。
2.不要像争取财产一样,盲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知道,孩子不是物品,更与财产有着本质的区别。离婚时,将财产约定归谁或判决归谁,一般则永久性归谁。但抚养权的归属,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获得抚养权一方存在殴打、虐待孩子的情形,另一方是可以在离婚后,申请变更抚养权的。并且,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3.有抚养条件的,尽力去争取;条件不足的话,量力而行即可。重点在于离婚后,能不能给孩子创造一个有爱的成长环境。如果你们能妥善处理好离婚后的关系,即便父母是离异的,孩子也能拥有一个健康的心态。
最后,真心希望每个当事人都可以切实地为孩子着想,在离婚时放下对另一方的成见,设身处地为孩子考虑,给孩子们一个和平、有爱的童年。
协议离婚,能不能协议孩子共同抚养,有什么问题吗
离婚协议书上写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法律认可吗?会不会因此影响协议法律效力?孩子将来上入户会受影响吗?
夫妻离婚,孩子通常都是由一方抚养,另一方负责部分和全部生活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离婚后要共同抚养孩子也没有问题,《婚姻法》也规定了,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可见,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这样的协议法律也是认可的。哪怕协议达不成,由法院来判决,也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的,法院一般都是把孩子抚养权判给最合适的一方,但不会反对双方离婚后共同抚养或者轮流抚养孩子。
离婚后双方或者一方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到孩子抚养问题时还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例如一方重病无力抚养孩子、抚养方虐待孩子或者已满十周岁的孩子提出变更要求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做为夫妻,走到离婚这一步非常遗憾,也已经对孩子造成一定伤害,孩子抚养问题一定要处理好,以免伤上加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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