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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轨朋友妻被发现后,要求男子情人“陪睡”,构成强奸罪吗
自古奸情出人命,男子发现自己的的妻子跟自己朋友有一腿,怒火中烧真对方理论,对方同意可以补偿男子,但是男子提出要求,让对方的女人陪自己睡,这样才能让自己不吃亏,毕竟自己被对方戴绿帽了,自己要找回场子,也想要同样的方式来弥补一下自己。
对于这种行为算不算强奸呢,这个首先得明确一点,那就是女的自己愿意而不是被强迫,男子强迫出轨自己妻子的人,要求对方让自己睡他的女人,而对方愿不愿意这个不知道,就算他愿意女的不愿意,那么也是不行的,如果女的自己愿意,这个事情就不好说是不是强奸,但是敲诈肯定是有了。
现实中曾经有一个案例,在云南的一个地方,一名男子拥有一个完整家庭,由于他要养家糊口,所以经常开车出远门送货搞运输,这种情况本来没有什么,只是他的妻子在家,而他同村的几个堂兄弟对他妻子产生了想法,偷偷的给他带了绿帽,刚开始他并不知道,后来他偷偷调查发现了。
他非常的生气,于是主动上门去寻找对方理论,对方知道理亏,于是想补偿平息这个事情,最终男子提出来一个要求,让他们把自己的老婆带来,自己跟他们的另一半也做同样的事长可以,这样才能让他满意,对方自然不愿意,还嘲笑他戏弄他,于是不欢而散,男子气不过想要报复他们,于是在跑运输的时候偷偷的从边境一些走私犯手中花大价钱非法购买枪支。
而且偷偷的在山里面进行射击训练,在他觉得时机成熟了以后,除夕当天下午,他带着非法购买的枪支到那几个给自己戴绿帽的人家里,直接二话不说进行射击,最终造成了六人死亡的特大恶性案件,其中他的两个跟自己妻子有染的堂哥中的一个以及家人被杀,另外一个家人被杀自己躲了起来,还有一个住其他村,他不想自己家人被孤立,所以就没有去。
当然这个案件跟题目有一点不一样,但是在这里面反应出来的是情况的严重性,在绝大多数男人眼中都接受不了这种事情,所以自己妻子出轨对方,这种其实是道德上面的事情,法律上面并没有相关规定对出轨双方的处罚,当然在军婚里面有对破坏军人家庭的处罚,普通家庭里面是没有的。
但是提出自己要对方的爱人来补偿自己,这种情况就变了,意思也就完全不一样了,这种行为在法律上面就是一种胁迫,属于违法犯罪的,当然有很多人觉得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这是法律所以这样,为什么地方给自己戴绿帽没有罪,自己用同样的方法还回去就有罪,其实原因在于对方你情我愿,而你是一种要挟的胁迫,意思性质就不一样了。
老婆为了报复自己,出轨两次可以原谅吗
老婆为了报复出轨两次可以原谅吗?
你不仁,你老婆不义。两人都违反婚姻法,婚内出轨互相对不起自己的家庭,违背良心,作贱自己。现在不是谁原谅谁的问题,而且夫妻互相解决这种丧失道德的可耻行为,马上去做能制止互相伤害的谈判,最好把三丶四个奸淫者集会,提出解决办法,个人意见,互相检讨,发誓立保证,真诚挽回妻子的心,劝告淫你妻子的淫棍别再暧昧下去,尽快离开。(别勾引你妻子)言语忍着愤怒,不要比武,劝说中带点法律宣传。你可要下决心别再淫荡玩乐了。把心放在家庭上,关爱妻儿,加倍敬爱回心转意的妻子,这不是要你原谅,是要你补偿心灵创伤。男人赎罪,女人悔悟。
如果这个出轨女人死心塌地跟了别人,玩得着迷,心已有所属,留得住壳留不住心。你就不要做窝囊废了,同床异梦难成世,劝不回来就让她寻找所好吧,绿帽不怕戴,最紧要除得快。自己种下的苦果自己吞。
男人出轨,报复他未必是离婚同意否
未必离婚
丈夫带人捉奸,打伤奸夫违法吗
妻子给丈夫戴了绿帽子,作为丈夫的确非常悲催,生气愤懑激动都是情理之中的,毕竟这是在挑战男人的心理底线,任何一个男人都是无法容忍的。
但是,一个巴掌拍不响,作为丈夫还是应该首先审视一下妻子出轨的真正原因,因为公然带人去捉奸,就等于将“丑事”公之于众,无论对于丈夫、妻子还是奸夫,都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
捉奸就等于将妻子逼上绝路,再共同生活几乎不可能了,即使共居一室也是同床异梦,貌合神离,所以三思而后行。
另外,丈夫还是应该先反思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无忽略妻子,让她伤心??的地方,也许出轨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责任,作为丈夫亦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出轨当然不对,但是并不违法,双方是你情我愿的男欢女爱,属于破坏家庭和谐稳定、违反伦理道德、悖离公序良俗的可耻行径,为人不齿,遭人唾弃。
至于奸夫,的确可恶,但是正如前面所述,奸夫的行为可恨,但是没有触犯法律,作为丈夫既然已经捉奸,就拿到了妻子与奸夫出轨的证据材料,至少在道义上丈夫占据道德的绝对制高点,完全可以通过道德舆论予以谴责,让奸夫的“丑事”大白天下,让其无地自容、无处立足。
冲动是魔鬼,图一时之快,殴打致伤奸夫,除了自己要吃官司,拳头??最终是解决不了现实问题的。日子继续要过,自己却因为故意伤害奸夫深陷囹圄,度日如年自不必说,自己一家老小何去何从?
妻子被捉奸,估计也不可能再接受丈夫了,离婚是大概率事件。老人小孩失去了主心骨,成为这个事件的间接受害者,婚姻从来都不是个人的事情,它关系整个家庭。丈夫本来可以占据舆论的主导地位,现在却成为阶下囚,不能不说是一场悲剧。
按照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潘金莲与西门庆偷情,武大去捉奸,结果不是武大打伤别人,而是武大被西门庆暴打。这样嚣张的奸夫自然是少有,但是武大还是过于鲁莽冲动,他应该掂量一下自己的实力,先谋而后动。
武松乃大虎英雄,武大应该先忍一时,然后找兄弟武松共同前往捉奸。宋朝法律对通奸规定的非常详细,《宋刑统》规定:“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部曲、杂户、官户奸良者,各加一等。”
在西门庆案中,西门庆与潘金莲有通奸行为,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有夫之妇潘金莲要徒两年,西门庆徒一年半。
当然武松眼睛??里容不得沙子,绝对不是好惹的,按照武松的秉性脾气,他肯定不会将西门庆和潘金莲拉去见官,必然当场就会将这对奸夫淫妇毙命,之后亡命天涯。武大则会保留性命,不会被潘金莲、王婆、西门庆设计毒杀,武大死的好冤好惨。
不管怎样,处理婚外恋这类问题,还是应该秉持理性思维,自古就有“色字头上一把刀”之说,不管是杀奸夫淫妇,还是被奸夫淫妇所杀,都是逞一时之快,结果必然是悲剧。
就题目而言,捉奸可以,但是绝对不能殴打奸夫,因为以暴制“奸”定会引火烧身,绝对不可取,应该通过舆论让奸夫自惭形秽,无地自容,从而达到鞭挞奸夫的目的,舆论也是一把无形之剑,可以置奸夫于不仁不义之境地,最终让其沦为笑柄,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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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出轨了。我怎么报复那个女人
女人应对老公出轨的手段也是多种多样,先分析以下几种现象。
1、有的女人为了孩子和其他原因,维护家庭不破,就选择了忍气吞声,夫妻关系也是名存实亡。
2、有的女人就不能容忍,对丈夫兴师问罪,很多就被迫选择离婚。3、报复丈夫
还有一种就是极端采取报复丈夫的行为,自己也去出轨,找情人使夫妻关系裂痕越来越大,最后还是离婚。
4、报复第三者
再一种就是女人想到的是丈夫一定是让那个“狐狸精”给迷上了,并且想方设法进行报复,包括进行名声和人身攻击。5、你选择报复第三者也是极端行为也是不能提倡的,搞不好就是两败俱伤,按现在话说就是双输。
6、对于丈夫的出轨你应该先从夫妻感情上找原因,如果责任在你老公,你选择维持家庭就不要报复,尽量说服丈夫回头,如果你选择离婚更必要报复第三者,那是两败俱伤。
7、所以丈夫既然出轨,证明你们的夫妻感情已经出现严重问题,任何报复行为都是会导致加剧矛盾激化,甚至造成悲剧,请你还是打消报复念头,回归理性解决。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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