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探视权的法律规定,以及探视权有没有明确规定探望次数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探视权的规定和标准
一、探视权的规定有什么
1、探视权的规定如下:
(1)行使探视权的主体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
(2)探视权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基本人权;
(3)夫妻离婚后才有探视权的出现;
(4)探视权的行使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视权的时间一般多长
探视权的时间具体如下:
1、可以先由离婚的夫妻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时,法院一般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
3、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会明显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或者8周岁以上的孩子明确表示不想被另一方探视,法院则会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
探视权有没有明确规定探望次数
没有明确规定探望次数。因为探视权是指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性。因此,探望次数的具体安排由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并未作出具体规定,而是由监狱或看守所根据实际情况和安全考虑进行自由裁量和灵活安排的。值得注意的是,在监狱、看守所的规程和管理制度中会有一些要求和限制,比如探视时间、方式、人数等,以确保安全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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