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规定多少条,以及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达到多少金额,会被处罚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 砸坏别人家的门犯什么罪
-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达到多少金额,会被处罚
- 损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是700元吗
- 故意破坏别人的车辆判多久
- 刑事案件犯人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了刑,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100元左右是否可能被处以行政拘留
-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造成1000元以下损失,会受到什么处罚
砸坏别人家的门犯什么罪
破坏了别人家的门本身不犯罪但是破坏他人的私有财产是需要进行赔偿的!一般说他人家的门都属人家的个人私有财产,你无缘无故的给人家把门弄坏了这等于破坏他人的私有财产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需要进行维修的如果无法维修就需要原价赔偿!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达到多少金额,会被处罚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损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是700元吗
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的立案标准是5000元,故意损坏他人财物700元的情形,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拓展资料
立案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处理
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一)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最后,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还要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查认为具备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
(二)对于决定不立案的,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并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主管机关应当认真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报案,控告,举报的单位或者个人。自诉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15日以内作出不立案决定,书面通知自诉人并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对于那些虽然不具备立案条件,但是,需要其他部门给予一定处分的,应当将报案、控告或举报材料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并通知控告。
【参考资料】
来自头条百科:
https://www.baike.com/wiki/%E7%AB%8B%E6%A1%88?search_id=4svjyh7d4tc000&prd=search_sug&view_id=5d0a13ll3do000#catalog_6
故意破坏别人的车辆判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刑事案件犯人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了刑,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描述的问题不够详细啊,我理解了三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不能。光从字面理解,判刑了,就应该服刑,没有取保候审这个程序了。
一种情况是可以。如果一审判决一年,是在刑事拘留羁押了十一个半月后作出的,届时被告人提起上诉,那么一审判决就没有生效,可以给他办理取保候审。
一种情况是可能不可以。字面理解为“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过刑”,理论上符合取保条件的,都可以取保候审,但是实践中“有前科的不予取保候审”基本达成共识。
希望我的理解对你有所帮助。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100元左右是否可能被处以行政拘留
除了重了。顶多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造成1000元以下损失,会受到什么处罚
《治安管理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中的数额较大是5000元以上,此数额以下均适用〈治安管理法〉。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