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撤销裁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撤销权的行使条件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撤销裁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一、一审败诉,二审可以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吗
1、一审败诉,二审可以要求撤销一审判决。
2、撤销判决是上诉人上诉的请求之一。
3、如果觉得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是可以申请二审法院撤销,由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4、但是否会撤销一审判决,决定权在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可能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也可能撤销一审,依法改判,还可能发回重审。
二、刑事判决书撤销是什么意思
1、刑事判决书是刑事案件审判终结的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撤销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会有极个别的非正常情况发生。
2、如果刑事判决书出现了重大错误或者案件的案情出现了重大转折,判决书内容已经与案件事实不符,需要重新审理,那么就要对原来的刑事判决书作出撤销决定,再对案件作出正确的判决。
三、一审判决生效后原审法院可否改变或者撤销判决
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还有一个审判监督程序,有几种情况可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从而引起对原来案件的再审,比如法院院长将已经生效的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后决定对此案进行再审,比如检察院对案件进行抗诉而引起再审等等,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如果认为原来认定事实有误或者程序上有问题,就有可能进行改判。
四、法院驳回用人单位撤销终局裁决申请的后果
1、用人单位申请法院撤销终局裁定被驳回后,那么劳动仲裁委的裁决就发生了法律效力,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3、(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4、(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5、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6、(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7、(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8、(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9、(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10、(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11、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12、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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