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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行政机关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

admin1周前1263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知识,包括行政机关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是季报还是月报
  2. 股票所得税怎么算
  3. 企业如何按季预交企业所得税
  4. 行政机关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
  5. 生产经营的个人所得税是怎么缴纳的
  6. 企业单位评选的先进个人奖金扣缴个人所得税吗
  7. 公司向个人借款利息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是季报还是月报

我国企业所得税实行季度预交,年终汇算清缴的申报制度。预缴第二季度所得税,需要把4-6月的收入、成本、利润加起来填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交表中。

股票所得税怎么算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上交所和深交所转让股票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间接持股票股票股息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

间接持股票不转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取得的股息上交所和深交所的股票股息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减按1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由股份公司支付时代扣代缴。其他股息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依2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由支付的公司在支付时代扣代缴。

三、间接持有股票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

如果间接持有股票转让(非上交所、深交所股票转让)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修订)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炒股的费用主要是佣金,这个是券商收取,在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之间。印花税,投资者在卖出成交后支付给财税部门的税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税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债券与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项税收。过户费,这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由于我国两家交易所不同的运作方式,上海股票采取的是“中央登记、统一托管”,所以此费用只在投资者进行上海股票、基金交易中才支付此费用,深股交易时无此费用。此费用按成交股票数量(以每股为单位)的千分之一支付,不足1元按1元收。

企业如何按季预交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预缴切勿任性

在日常工作中,作为理臣的财会专家发现不少公司对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并不重视,有部分财务人员随意填列申报数据导致少申报季(月度)预缴税款,更甚有部分公司为减少日常运营资金的占用,预缴时有意少申报税款或直接申报亏损,认为只要能够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补”上就没有问题,预缴时少缴的税款不需要缴纳滞纳金。然而,这些做法却隐藏了较大的税务风险。如何处理好企业所得税来避开税务风险呢?实则也是企业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预缴税款不能随意申报

首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期限是法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的规定,应在季度(月)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预缴企业所得税。其次,企业所得税预缴方法税法也是有明确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因此,纳税人不能够随意申报预缴税款,应按税法规定的预缴方法、缴纳期限预缴企业所得税。

二、未按规定少缴预缴税款要加收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由于纳税人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金额、缴纳期限都是法定的,因此如果纳税人未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导致少预缴,须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三、虚假申报导致少预缴税款会面临税务处罚

个别纳税人通过操控预提费用、延迟确认收入等手段,人为调节各季(月)度的会计利润,以达到少预缴企业所得税、减少运营资金占用的目的。然而,即使年末汇算清缴时,上述纳税人按规定调整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相应处罚。

四、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的规定,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须要注意的是,如为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其申报时“利润总额”应按“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口径填列。如纳税人企业内部核算方法与国家会计规定不一致的应进行调整,例如收入、成本和费用应按会计规定的原则确定。

行政机关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因此,行政机关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行政部门的旧房转让收入,应当依法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

生产经营的个人所得税是怎么缴纳的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八条,可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扩展资料:1、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经批准可免征营业税。2、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报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征50%-90%个人所得税的照顾。3、个体工商户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点损失的,其生产经营所得,经市县地方税务局确定,可在1-3年内给予适当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4、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的,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1年。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可以比照执行。

5、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1)社区居民服务业的具体内容,按照中发〔1998〕10号文件的规定,包括以下八项内容: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和幼儿、学生接送服务(不包括出租车接送);避孕节育咨询;优生优育优教咨询。(2)营业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个人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个体工商户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3)个人所得税:对在社区内从事家政、环境卫生、交通安全、治安保障等服务业和非生产经营活动的,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一同免征,免征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6、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比照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退役士兵须持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部门核发的自谋职业证明材料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

7、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体所得税。

8、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职工下岗证,经核实经营执照、身份证后,可免收办(换)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9、凡个人开办的、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国家承认学员学历的各类全日制普通学校,个人举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婚姻介绍所免征营业税;个人举办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0、个人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其取得的租金收入,自2000年起至2002年底止3年内免征营业税。

11、个人经营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至2003年7月止3年内免征营业税。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至2003年7月止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12、其他具体细项可咨询当地工商部门。

企业单位评选的先进个人奖金扣缴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明确工资、薪金所得的内容,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先进部门奖(团体奖)若以实物或现金方式发给个人,个人分得的奖金属于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应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先进部门奖若没有发给个人,而是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规定,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单位先进部门的人员也应将免费旅游等所得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若先进部门奖未支付给个人,也未用于组织员工活动,由于个人未获得所得,因此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需提醒单位注意,《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公司向个人借款利息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1、企业向个人借款,支付利息时,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利息收入的20%计算个人所得税

2、企业提取的利息,应该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不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企业与个人签订借款合同时,要按合同记载金额的0.05‰计算缴纳印花税。

4、按照《财政部,企业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时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督导企业或有关组织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属于债权性股息所得、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对于这一点,因为国家已于2008年10月停止征收储蓄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指出。

拓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personalincome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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