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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劳动局投诉后需要多长时间才有结果
- 公司可以去劳动局起诉员工吗
- 工伤打12333投诉有用吗
- 公司恶意刁难工伤员工应投诉哪个部门
- 工伤属于劳动局那个部门管
- 劳动工伤如果赔偿不合理,要找什么部门去投诉
- 人社局、社保局、劳动局、劳动仲裁委,遭遇劳动纠纷到底该找谁?
劳动局投诉后需要多长时间才有结果
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无法一概而论。投诉案件的复杂程度、劳动局的工作效率、相关证据的充分性等都会影响结果出炉的时间。一般情况下,如果案件比较简单,证据充足,投诉方与被投诉方之间的矛盾较小,则可能在一周之内就能得出结果。但是如果涉及到比较复杂的法律纠纷,证据不充分,被投诉方不配合调查等情况,可能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得出结果。此外,如果投诉方不满意结果,还可以申请上诉,这也会影响时间。因此,如果需要投诉,建议提供充分的证据和资料,并在适当的时候进行跟进和询问,以便尽快得到结果。
公司可以去劳动局起诉员工吗
可以。
公司和员工之间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不管是员工还是公司,都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和员工都属于劳动仲裁的合格主体。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既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也保护用工单位的利益。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去劳动仲裁委员会,不是去劳动局。
工伤打12333投诉有用吗
打12333投诉有用的,但是作用不大。还不如直接走法律程序来的有效。到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更有效。首先打1233进行投诉如果解决不了就走法律程序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还是不行就只有通过法院提起诉讼打管事了!
公司恶意刁难工伤员工应投诉哪个部门
可以自己携带材料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用人单位拒不赔偿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属于劳动局那个部门管
行政部门人员不作为的,可向纪检部门投诉。工伤保险待遇办理程序如下:工伤认定——评残或鉴定职业病——确定赔偿数额——执行。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伤认定科,用人单位30日内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最高期限为1年之内)
2、申请劳动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鉴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申请赔偿数额仲裁(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
4、用人单位未按仲裁决定支付费用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工伤如果赔偿不合理,要找什么部门去投诉
1.如果用人单位工伤赔偿不合理的,工伤职工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人社局、社保局、劳动局、劳动仲裁委,遭遇劳动纠纷到底该找谁?
这位提主人社局、社保局、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遭遇劳动纠纷到底该找谁?
题主上述提到这些机构的名称,基本是同一个机构不同时期名称简单称谓,或者是一个机构下的附属机构。如人社局,它的全称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管辖的设部),是目前县市所设的行正机构之一(县市称为局,省称为厅)。社保局是人社局之前的劳动社会保障局的简称,而现在是指社会事业保险局,是人社局的内设机构,归人社局管。医保局(有的地区叫医保中心)也是人社局的内设机构,专管职工医疗保险业务。劳动局是劳动社会保障局的前身,名称使用最早,时间最长(从建国后设置定名直到改革放机构改前都用此名称,人社局初始名称。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人社局内设的专门调解劳动纠纷的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责由《劳功仲裁调解法》规定,其职责有: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兼职调解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要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以下这几类纠纷(争议)属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
一,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式赔偿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从《劳动调解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知道,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劳动争议调解的前置机构。从其职责和受理劳动争议(纠纷)的范围就明确,属上述劳动纠纷应首先找劳动仲裁委员会。
声明:有关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责和劳动争议调解处理的相关条文,原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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