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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有限责任制度是指(有限责任制度研究论文)

admin2个月前298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股东的有限责任制度是指的一些知识点,和有限责任制度研究论文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叫有限连带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

1、有限连带责任: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

2、无限连带责任:指无限责任企业的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即其他投资人无力偿还其名下的债务份额时,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

①有限责任,是指以全部财产中的部分财产来承担责任。

②无限责任,是指以全部财产来承担责任,即有多少财产就承担多少责任。

①无限责任说的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承担的是无限责任,是区别于有限责任而言的。

②无限连带责任不仅仅强调债务人对债权人是无限责任的关系,同时强调债务人之间的责任是连带的。

无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的认定:

1、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1、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二、有限公司和责任有限公司什么区别

一、有限公司和责任公司的区别如下:(1)股东的数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人,最多50人。因为股东人数少,不一定非设立股东会不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

(2)注册的资本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公司依据生产经营性质与范围不同。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法律规定为1000万元;

(3)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

(4)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立向社会筹集资金,其股票可以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

(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实行;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可只设立董事会而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因此,董事会往往由股东个人兼任,机动性权限较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和组织复杂,股东人数较多而相对分散,因此,股东会使用的权限受到一定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集中;

(7)股权的证明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股票;

(8)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交各股东即可,无须公告和备查,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设立程度复杂,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难于操作和难于保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承担什么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承担以下责任:

1、有限公司以股东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法人代表是企业行使民事权利承担责任的代表,并不是承担债权债务;

3、出现违法行为,法人代表代表企业出面行使权利承担责任,简单说承担责任的是企业不是法人代表个人;

4、出资要存到企业开立的账户中,只要不抽逃资金,责任由企业承担。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在一个到五十个之间,最多不超过五十个。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最多不能超过五十个人,最少人数没有限制,只有一个股东也是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个股东出资设立的股东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四、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是什么意思

个人独资,也称自然人独资,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古老的企业形式,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商业经营中,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独资企业是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非法人的自然人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必须由经营者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从严格意义上讲,公司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公司一般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通称为法人。既然是独资公司的股东,涉及到股东的概念,就是指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一人公司。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形式的公司,即公司的投资人为一人,由投资人独资经营,但投资人对公司债务仅负有限责任。我国新修改的公司法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自然人和法人出资设立的一人公司外,我国公司法上的国有独资公司也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是其股东地位特殊而已。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都是一个主体出资建立的企业,但两者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体现在:出资人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一人公司既可以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法人出资设立,还可以由国家出资设立。主体资格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公司作为公司的一种,是企业法人,在公司成立时取得法人资格。责任承担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人公司的投资人(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即负有限责任。注册资本要求不同对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并无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而一人公司法律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其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且需在公司成立时一次足额缴纳。设立的法律依据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一人公司则须依照公司法设立。

五、有限责任公司的主管部门是什么

1、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一般没有上级主管机关,其它有的只是监管部门。

2、按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应该是股东大会,也就是所有股东的大会,重要的事情应该由这个大会审议通过才算数,一般的日常管理问题可以由经理办公会决定,也可以由总经理决定,重要一些的事情,也就是关系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等大事应由董事会决定,再大就应该由股东大会决定了。另外还有一个监事会,监察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的,对经理、董事、董事长等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

文章分享结束,股东的有限责任制度是指和有限责任制度研究论文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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