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诉讼制度是什么意思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一、免于起诉和相对不起诉有什么区别
1、免于起诉是老的刑事诉讼法中的一种制度是对已经构成刑事要件,但情节显著轻微的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在决定免于提起公诉。这种制度现在已经废止。
2、相对不起诉现行刑事诉讼法的一种制度,检察机关对认罪态度好,社会危害不大的案件,决定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二、诉讼和非法诉讼的主要作用
1、诉讼:诉讼,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形式。是一种法律行动,分为民事和刑事两类,前者原诉人是受害者当事人,因为有未可解决的争议,所以诉诸法律。后者涉及刑事犯罪,由政府当局控告疑犯。
2、非诉讼:非诉讼就是法律事务。法律事务,就广义而言,非诉讼法律事务是诉讼法律事务的对称。从其性质和办理方式理解,非诉讼法律事务具有两种含义:
3、诉讼:中国大陆的诉讼程序一般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注意用词变化,两审不等于二审),分为一审和二审,但部分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4、非诉讼:非诉讼必须是能够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必须是不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的法律事实。
5、诉讼:诉讼是在自身受到侵害或者权利受到侵犯时使用,在中国人的观念中,“诉讼”一词是由“诉”和“讼”两字组成的。“诉”为叙说、告诉、告发、控告之意,“讼”为争辨是非、曲直之意。两个字连用即为向法庭告诉,在法庭上辩冤、争辩是非曲直。
6、非诉讼:非诉讼适用于不具备诉讼要件的法律事务,即无争议的法律事务。通过非诉讼方式办理法
7、(一)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务;
8、(三)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向律师提出请求或委托。
9、法律事务,就广义而言,非诉讼法律事务是诉讼法律事务的对称。从其性质和办理方式理解,非诉讼法律事务具有两种含义:
10、一是不具备诉讼要件的法律事务,即无争议的法律事务;
11、二是虽具备诉讼要件,亦即虽有争议但不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的法律事务。
12、诉讼,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形式。是一种法律行动,分为民事和刑事两类,前者原诉人是受害者当事人,因为有未可解决的争议,所以诉诸法律。后者涉及刑事犯罪,由政府当局控告疑犯。
13、中国大陆的诉讼程序一般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注意用词变化,两审不等于二审),分为一审和二审,但部分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如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14、诉讼在西方人的观念中,是指法庭处理案件与纠纷的活动过程或程序;在中国人的观念中,“诉讼”一词是由“诉”和“讼”两字组成的。“诉”为叙说、告诉、告发、控告之意,“讼”为争辨是非、曲直之意。
15、两个字连用即为向法庭告诉,在法庭上辩冤、争辩是非曲直。如果就“诉讼”一词从法律角度下定义,可以简要地概括为:诉讼就是国家专门机关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解决具体案件的活动。
三、1980年刑事诉讼法全文
1、1980年刑事诉讼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律,全文共计100余字。该法规定了刑事诉讼的一般程序,包括起诉、侦查、审判和执行。这部法律既保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社会的公共利益。
2、根据该法,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负责侦查犯罪行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证据收集。
3、法院负责审判犯罪案件,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并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4、执行机关负责执行刑罚,并对犯罪行为进行教育和改造。
5、该法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什么是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1、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和法律裁决的确认规范。
2、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前者如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价有偿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等;后者如果宪法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原则,“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
3、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这一划分标准具有相对性。基本原则是指整个法律体系或某一法律部门所适用的、体现法的基本价值的原则,如宪法规定的各项原则。具体原则是指在基本原则指导下,适用于某一法律部门中特定情形的原则,如英美契约法中的要约原则、承诺原则等。
4、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实体性原则是指直接涉及实体法问题(实体性权利和义务)的原则,如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中所规定的原则等;程序性原则是指直接涉及程序法问题(和非诉讼程序)的原则,如一事不再理原则、辩护原则、无罪推定原则、非法证据排除原则、回避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等。
5、规则优先适用———经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
6、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没有更强理由,不得径行适用法律原则。
7、法律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所有法律原则和规则的总称。法律制度从宏观角度来说,与法系的概念比较接近。
8、①一国的立法制度与司法制度的总称,即通常所称的"法制"。
9、②法律制度是指运用法律规范来调整各种社会关系时所形成的的各种制度。
10、③法律制度是指运用法律规范来调整各种社会关系时所形成的各种制度。
11、它调整了多少社会关系就包含有多少种具体的法律制度如行政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婚姻家庭法律制度、诉讼法律制度、教育文化法律制度及狭义的法律制度等。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构成法律部门。一国的立法制度与司法制度的总称,即通常所称的"法制"。法律制度从宏观角度来说,与法系的概念比较接近,我们不能把制度等同于法律条文。
12、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任何国家都有法,但不一定有法制。法制在不同国家其内容和形式不同。在君主制国家,君主之言即为法;在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排除了奴隶制、封建制国家法制的专制性质,但资产阶级受阶级本性的局限,当有的法律规定不符合本阶级的利益时,就加以破坏,因此,不可能有真正的法制。只有彻底消灭剥削制度,实现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法制。
五、我国实行的普遍诉讼原则是什么
1、(1)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2、(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3、(4)诉讼以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原则
4、(5)人民检察院对诉讼实行监督原则。
5、(6)公开审判原则。公开审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一律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判时必须公开。
6、(7)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而要求与案件有一定的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审理活动或诉讼活动的审判制度。
7、(9)两审终审制。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六、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刑事诉讼阶段是什么阶段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阶段。主要是用以下三种情形:
2、(1)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3、(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4、(3)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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