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0068282

24小时电话

建筑抵押的条件有哪些要求(建筑抵押的条件有哪些呢)

admin2周前487

建筑抵押的条件包括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建筑抵押合同自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生效。房产抵押合同的内容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基本信息等。

一、

建筑抵押的条件有哪些

  1.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2.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3.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

建筑抵押什么时候生效

  找法网提醒,依据民法典规定,抵押合同依法成立就生效,而抵押合同自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 【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

房地产抵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房地产抵押合同的内容有: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3.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4.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5.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6.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7.抵押权消灭的条件;

  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方式;

  10.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文链接:http://flzx.12364.com/flzx/eb0c0fe2d512eb21.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