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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女方执意离婚,而且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而且更不管不问,请问是什么心理
- 离婚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的女人三观正吗
- 离婚了本人不想要抚养权也不想支付抚养费可以吗
- 协议离婚,女儿抚养费至今前妻一分都没有给,我该怎么办
- 女方主动放弃抚养权是出于什么原因
- 夫妻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女方一直没给抚养费,要不要去起诉她
- 离婚不要孩子,还不拿抚养费,你们说这种女人是什么想法
女方执意离婚,而且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而且更不管不问,请问是什么心理
我是离婚的,看见这提问,发言自己的见解,希望得到支持和理解。
女方执意离婚,不要孩子。和我当初起诉离婚,我是执意离婚,选择要孩子,我们共同孩子有3个,当初判决之前,法官说我一个人带着3个孩子,负担太重,担忧我给孩子得不到更优质的生活,但我提供了大量的证据,证明我有这个能力把孩子健康抚养长大,同时提供前妻不良的证据给法院参考。最后判决后,我胜利的得到3个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后,前妻一无所有,她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回来又哭又闹。口口声声说离婚后可怜小孩,要求重新复婚,但我知道她这种认识是狐假虎威的认识,当然我得考验前妻。我说既然舍不得孩子,可以啊,3个孩子你爱谁带走谁,由你选择。但我和你是不会复婚的。她知道我意志坚定。立马泼妇行为表现出来。说“我这种男人外面多得很”,立马激怒了我说:“明早起床赶紧收拾你的东西滚蛋”,第二早上,她又不走了,是我报警赶走她的。
只要是人,不管夫妻感情如何,你可以不选择和我过日子,但孩子是无辜的,是共同的结晶,是共同的最爱,婚姻法里面有司法解释的。我要考验她是否真心爱孩子还是为了孩子虚情假意的来复婚,才说出前妻爱小孩,爱谁带走孩子这句话的意思,假如前妻把3个孩子带走,或者孩子愿意跟她走,这些真诚的行动,来证明前妻可以继续有一份母爱,哪怕她带着孩子上车走了。我也会想办法把前妻和孩子追回来。可前妻恰恰相反,一个人滚蛋了。真的验证了,孩子和我前妻不爱就是不爱的,她爱的是我能同情她给她一部分钱。所以前妻的亲戚打电话和我说,要求我给她一部分钱,毕竟夫妻生活这么多年了,我坦然的答复是,夫妻感情不和,可以正常离婚,不说几千元,甚至几万元我都会给前妻,我要把这个钱用来教育孩子,让孩子求到知识,长大后他们才会学习做人的原则,现在她已经毁坏了孩子的天真童年思想,在孩子方面没做到为人父母的形象,更玷污了我们孩子健康成长的纯洁心灵,对不起,我一分钱也不会给她。就这样,前妻的亲戚也无话可说的要求我给她钱了。离婚后对孩子不离不弃的这种女人她有善良心。今后是值得好男人争取。男人有这种善良女人陪伴,我认为是今生已经相当值得的了。
至于说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的这种女人,我劝告楼主还是放手的才是明智的选择,一个女人心没了,留住人留不住心是没用的,只能增加自己的痛苦,更不能给孩子带来健康和睦的家庭,长远考虑,是害了小孩的心灵健康,是一种得不偿失的。离婚后安心过好日子,带着孩子,努力奋斗,像我现在,有个善良温柔的妻子,孩子放学,书包一放,孩子亲热的叫现在妻子做妈妈,心里是那么的感慨,是那么的幸福。相信以后的生活就是崭新的春天来临的日子。朋友,我们一起努力吧!
离婚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的女人三观正吗
在离婚后不要孩子也不出抚养费的女人,三观是不正的,因为虽然离婚是两个人的事情,但是必定对孩子的伤害是比较大的,如果他不要孩子,最起码应该给孩子抚养费,让孩子生活能够好一点,如果他既不要孩子也不出抚养费,那么就说明他是一个非常渣的女人,连自己的孩子都不爱他又能去爱谁呢。
离婚了本人不想要抚养权也不想支付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了但孩子毕竟是你们,婚内共同生养的,作为人父或者人母,无论你们为了什么原因离婚。
孩子是无辜的受害者,怎么可以狠得了心肠,既不要孩子又不出抚养费呢?也许是怕孩子往后,给你再婚带来不方便,拖累了你吧!
你此做法既违背道德,又豪无人性的做法,不知你想过没有,再过若干年,待孩子长大成人后,他/她会怎么想。
又不知你如何去面对自己的亲生孩子,希望这个当孩子父亲或者母亲的,好好想想后果是什么吧!
协议离婚,女儿抚养费至今前妻一分都没有给,我该怎么办
夫妻协议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权及其抚养费都有明确的约定,按照你们的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你,你前妻需要按时支付抚养费,但你前妻没有支付。出现这种情况你应该从两个方面考虑。
一、从道义上讲,不建议主动给她要。孩子是妈妈身上掉下来的肉,即便是离婚,妈妈一般都尽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妈妈能放弃争取抚养权,一定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女人离婚后会感觉到亏欠孩子,因此一般都会在物质上对孩子做一些弥补,只要在自己经济能力范围内,都是尽量的去照顾孩子,给孩子买吃的用的,以弥补良心上的亏欠。至于抚养费,只要有能力,一定会支付的,如果没有按时支付,可能是暂时出现困难,或者其他的一些因素。这个时候更应该让孩子多和妈妈接触。
二、从法律上讲,你作为孩子的爸爸代表孩子可以起诉她。因为既然双方约定了抚养费,对方就应该按时支付,如果不支付,你就可以代表孩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般会先调解,调解不成会判决。判决完如果对方还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对方终究是孩子的妈妈,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建议你起诉。可以好好协商,也可以主动放弃!
女方主动放弃抚养权是出于什么原因
我认为,女方主动放弃抚养权主要有三种原因,浅析如下:
1.清除前任的残留,尽量达到耳目一新。
离婚的女人主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说明她对前任以及那个家庭怀着满腔怒气和怨恨,她不愿把不幸的婚姻以及婚姻中种种阴影带到新的生活中。她不是不爱孩子,因为孩子的身上携带着前任的举止言行,镌刻着前任那令她厌烦而又恼怒的面容,以及那个家庭里给她酿造的所有不幸。要清除前任的残留,清清爽爽走向新生活,她只能忍痛割爱,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2.轻装上阵,卸除再婚的后顾之忧。
这是秃头虱子明摆着的事,她如果带着孩子去嫁人,无形中就降低了身价,有的男子不在乎,可以把别人的孩子视为己出,但有的男子就会另眼相看,那就免不了矛盾的产生。她已经遭受了一次失败的婚姻,如果因带着孩子步入第二次婚姻,导致二婚的失败,那就得不偿失了。
3.自己无力抚养孩子。
离婚女人带着孩子,想重新嫁人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要经历几个月甚至几年才有可能搞定。在这期间,女人几乎是无家可归。娘家虽好,也不是久留之地。俗话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父母如果健在还行,若父母不在或疾病缠身,那就只能做个过客。因此,离婚带着孩子太难了,吃穿住行都解决不了,还能去上班吗?故而她只能选择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综上所述,离婚女人为了忘记痛苦的记忆,为了减轻自己负担,比较轻松而顺利地嫁人,只好主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个人见解,敬请指教。
夫妻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女方一直没给抚养费,要不要去起诉她
夫妻协议离婚,是建立在男女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定的协议而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该协议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离婚了,孩子归男方,只是意味着孩子跟随男方生活。但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对孩子有探视权,同时也需要参予孩子的抚养,故而应该每月支付“白纸黑纸”上协商好的一定抚养费,但孩子的抚养费并非“一成不变”,随着物价上涨,孩子求学期间开支的增加,抚养费还应“随行就市”做出一定程度上的上浮。女方一直没给孩子抚养费,男方可“先礼后兵”,先与女方电话沟通,毕竟女方是孩子的生母,顾忌着孩子的感受,不必太“剑拔弩张”,开门见山阐明自己的观点,请女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几次沟通后,如果女方仍拒付抚养费,男方便可向法院起诉女方,“对薄公堂”后,法院会对女方实行强制执行。替男方追讨回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不要孩子,还不拿抚养费,你们说这种女人是什么想法
谢悟空邀请,在回答问题之前,我敢肯定:这“女人”一定不是“坏人”。因为世上根本没有不疼自己九死一生才诞下的骨肉,相比父爱,母性更为伟大。那为啥离婚又不付抚养费呢?无非两种情况:一丶是双方判决或协议离婚,其中确定女方不承担抚养费;二、女方居无定所,生活困难,无有给付能力。按题者所问,能确定,他说的“离婚”仅是基于其他原因,双方没在一起生活,并没实质离婚,只是家暴或其他原因致使女方出走而暂未履行抚养责任,又曾经将女人只当牛马赚钱花,现无经济来源的一时不适应,反倒认为,这种男人从无责任担当能力。
女人不付抚养费的想法就是不愿你以子女为借口,向她讨钱花,你说她对子女不负责任,那你把子女送去交给她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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