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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女方提出离婚怎么办啊(《婚姻法》对女方有没有保护?)

admin1周前851

大家好,怀孕期间女方提出离婚怎么办啊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怀孕八个月,夫妻性格不合,女方要求离婚,《婚姻法》对女方有没有保护?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怀孕期间女方提出离婚怎么办啊和怀孕八个月,夫妻性格不合,女方要求离婚,《婚姻法》对女方有没有保护?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二婚已经怀孕8个月想离婚,该怎么办?
  2. 一个21岁的女孩结婚怀孕3个月就离婚了,以后生活该怎么办?还要不要再结婚?
  3. 怀孕八个月,夫妻性格不合,女方要求离婚,《婚姻法》对女方有没有保护?
  4. 怀孕期间不能离婚,那么怀的是别人的孩子能离婚吗?
  5. 本想离婚但是怀孕了,怎么办?生吗?
  6. 我想离婚,但女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走法律途径麻烦吗?
  7. 老婆每次怀孕几个月就流产,她想和我离婚,我该离婚吗?

二婚已经怀孕8个月想离婚,该怎么办?

这个其实就比较难选择了,因为继续过着你会觉得越来越闹心越来越心烦,因为你已经考虑到唯有离婚才可有新的生活,那么不离婚你和老公的婚姻就如同一座大山一样压得你喘不过气来,因为这种生活你已经厌倦已经心烦已经没有能唤起你从新生活的勇气,所以只有离婚你才能解脱才能从新燃起你对生活的希望,但是假如你真的离婚了,肚子里的孩子怎么办?如果一两个月可以狠恨心把他做掉,但是现在已经8个月啦,8个月的胎儿已经成型了,他已经有心跳,有意识了,就在你的肚子里,你怎么会舍得把孩子做掉,那可是你的孩子,他身体里流着你的血液,而且8个月不能做人流,只能做引产,引产就和正常生孩子是一样的,而且很容易发生难产,所以想做孩子这个想法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小心小心再小心,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如果生下来再离婚,那最受罪的是孩子,孩子没有亲爹亲妈,那将是对孩子一辈子的伤害,假如孩子生下来以后你再离婚,孩子归你,你本身已经是二婚再结婚就是三婚了,而且还带个孩子,那么一个是你很难找到如意的,另一个是以后过日子也会更难,孩子就是你的负担,以后再找也不会好过,如果孩子给你老公留下,我感觉你肯定不放心,因为一个让你伤心欲绝的男人,你把孩子交给他你肯定不会放心,所以说你无论怎么选择都没有太好的路子可走。

一个21岁的女孩结婚怀孕3个月就离婚了,以后生活该怎么办?还要不要再结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分娩一年内或中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若女方提出离婚的,或经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提出的,不在此限。

我观此问,应该是女孩提出的吧。怀孕的孩子怎么办?怀穿六甲的哪个单位能用,找个人家嫁了吧!无论要不要孩子,起码有人照顾,身体保好为主。

怀孕八个月,夫妻性格不合,女方要求离婚,《婚姻法》对女方有没有保护?

怀孕八个月了,如果在这种形式要离婚的话,我觉得这个男方家庭做的就不对了。因为这样的怀孕期已经达到了快要生产的时候,所以说作为婆家的人,一定要迁就和忍,让这个儿媳妇吧,可千万别让他和儿子闹出什么幺蛾子,毕竟孩子是无辜的,毕竟两个人能够生儿育女,还是有缘分的,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坐下来商量。据我分析,现在怀孕的女孩子一般脾气都是比较暴躁的。他们可不像原来的他们的奶奶或者是他们的妈妈那样好的脾气。现在这样的孕妇基本上从小就是家庭娇惯惯了。所以说在她们怀孕的时候更是心烦气躁,常常也是这不顺心,那个不愿意吃,反正就是没有高兴的时候,反正就会折腾自己的丈夫和家人,我觉得大家在他的这种比较烦躁,比较闹挺的情况之下。还是应该多理解她,多关心她,这样才对。尤其是作为婆家,人家这小孩儿子还是一个给你们家传宗接代的工程呢,在这种时候可千万别再惹出什么事端,应该多关心他一下,让她把孩子顺顺当当的生下来,这样才是最好的。我觉得就是你这样的孕妇法院也不会判你们离婚的,怎么也得等孩子哺乳期过了以后你才可以离婚,因为这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所以我说还是相互容忍,相互担当一下。对待孕妇要多耐心一些,多体贴一些,我想他发脾气的时候我们就是人,也就是把这种风头压过了就好了。等到她真正的做了母亲,看到自己孩子的时候,她就什么事都忘了,到时候也就不会再有离婚的想法了,我觉得这样才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怀孕期间不能离婚,那么怀的是别人的孩子能离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所以?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男方?如果?可以?证明?孩子?不?是?自己?的?法院?也会?受理?

本想离婚但是怀孕了,怎么办?生吗?

如果已经确定要离婚,则不建议生。

首先,这里有个问题,女方是否有权单方终止妊娠,会不会侵犯男方的生育权?

《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虽然男女都享有生育权,但在生与不生这个问题及选择上,法律是支持女方选择。女方不肯生育或单方终止妊娠都不损害男方权益。所以,生不生,你一个人可以说了算。

夫妻双方已经准备离婚,若是仍然将小孩生下来,这个不仅对自己以后的人生有影响或拖累,也可能影响或拖累小孩。

夫妻选择离婚,你还可以追求自己的生活,安排和规划自己的人生,可能再婚,可能再生育,当然也可能不会。不过若是若带着年幼子女,现实上必然给你带来不确定的障碍和麻烦。同时,孩子一出生就将在单亲家庭成长,这个也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以及性格等塑造。研究表明,完整且幸福的家庭,对于孩童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所以,为自己负责,也为孩子负责,个人不建议生。

我想离婚,但女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走法律途径麻烦吗?

我可以告诉你怎么办,但不能回答走法律途径是否麻烦。是否麻烦,麻烦大小标准很难把握。

本来我国的离婚途径就是两种,其一、协议离婚。其二、诉讼离婚。

鉴于问题的说明,协议离婚不可能实现,那么只能走第二种途径,诉讼离婚。

依据《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采取独任制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

老婆每次怀孕几个月就流产,她想和我离婚,我该离婚吗?

她只是不想拖累你,一个家庭没有孩子,女人压力很大的,频繁的流产,对她身体和心灵都不好,建议有条件了就夫妻俩一起去做下相关的检查,现在医疗科技这么发达,一定会有的。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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