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别人让我拆泡面犯法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如果有人大量收购粮食是否违法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一碗泡面引发的肖像权官司,“泡面哥”是否涉嫌犯罪
谢邀,我是司畅。
咳咳,又是这个题,貌似这是第三次回答了,不过我还是很乐意。
“泡面哥”是否涉嫌犯罪?其实我真不知道具体的情况如何,不过如果换位思考一下,即使明知涉嫌犯罪,恐怕我也会那么做。
所谓牺牲自己,照亮别人嘛。
至少让人看清楚这个女人的丑恶嘴脸,值了。
而且就肖像权之类的,也不算什么重罪,就算真的犯罪了,也不会有很大的麻烦。我估计最多就是拘留一下,罚点款了事。
但人已经有了名气,有了流量,出来之后说自己是啥啥啥,罚款的那些钱,小case啦。
哈哈哈,不管是不是涉嫌犯罪,我就想说一句,那个视频录得好。
一桶方便面卖到15元犯法吗
不犯法,一桶方便面卖到15,一,根据不同地区来决定,比如说特别繁华的地区,物价自然也就贵,所以一桶方便面卖的食物也是非常正常的,而且一些风景区,旅游区卖到15也是非常正常,特别是山顶工人辛辛苦苦将泡面拉到山顶,所以价格贵一些也非常正常
高铁骂泡面男的沧州女士有什么逻辑错误
沧州女士骂泡面男有什么逻辑错误?
这个事件持续发酵,几天来各大媒体和电视台都有报到,网上评论也是非常热烈。大部分人的评论都倾向于沧州女士骂人不对,该女士骂人的逻辑错误有以下几点:
1.称高铁上有规定不能吃泡面,那么你是从哪里看到有明文规定在高铁上不能吃泡面的,随后的报到铁路总公司回应,没有规定在高铁、动车上不能吃泡面,只要不在铁路总公司规定范围内,吃东西做任何事都是个人的人身自由,如果你觉得别人吃异味或刺激味太重的食物可以好言相劝,叫别人到餐车吃或自己离开。2.该女士大声斥责泡面男子,而且情绪激动言辞又激烈,质问其"有公德心吗""没素质"。那么反问你你的公德心何在,素质又何在,期间泡面男子较为克制,并且找来了高铁乘务员进行沟通。如果泡面男子火气暴躁,场面将会失控,事件将进一步升级恶化,整个事件就不是今天舆论这么简单了。高铁列车上是属于公众场所,不雅的行为都会给你的教养、道德、素质大打折扣,出门在外以和为贵,做人要尊重别人,也就是尊重你自己!吃方便面犯法吗
吃方便面是不犯法的,是正常饮食的一种食物方式。既方便又很快捷,三到五分钟就可以食用,出门携带体积小也不占地方,可以带到火车上,外出野餐等,办公室加班,为快速解决饥饿,填饱肚子提供很好的补给,有很多口味可以选择,可以煮,也可以泡。
如果有人大量收购粮食是否违法
对于大量收购粮食是否违法这个问题,答案是非常明确的,只要你依法进行收购,不搞强卖强卖,不存在违法的问题。
曾经一个时期,在国家统购统销的形式下,粮食经营被视为投机倒把进行打击。统购统销政策取消后,进行粮食收购也必须持有粮食经营许可证,无证经营便为违法。但是,因为现在粮食收购许可证制度已经废除,根据国家最新的《粮食通管理条例》规定,国家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促进公平竞争,依法从事的粮食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所以,不管你是企业也好,是普通的农民也好,只要你有充足的资金得储藏能力以及销售渠道,尽管可以敞开收购农民的粮食。
不过,在收购经营活动中,虽然不必持有粮食收购许可证,但还是应该依法向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因为国家《粮食通管理条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登记的经营者,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后,方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并且,取得收购资格,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经营资金筹措能力,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也就是说,进行粮食收购,必须有经费、有仓储、有检验能力。
而在经营活动中,应该公平经营,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价格上,主要按照市场供求关系确定价格,不允许欺压百姓,应当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并且应当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也就是不允许过去的打白条形式。
综之,只要粮食收购者具有收购、仓储和销售能力,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无论你收购多少粮食,国家都不会判你囤积居奇,不会判你投机倒把,你可以放心地进行粮食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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