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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书面通知吗(没有书面通知应该怎么办)

admin3个月前534

其实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书面通知吗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被公司口头辞退,没有书面通知应该怎么办,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书面通知吗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因为业绩不达标被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2. 离职的时候,一定要公司开离职证明吗
  3. 被公司口头辞退,没有书面通知应该怎么办
  4. 公司事实上己解除员工劳动关系,但不出具解除证明书怎么办?
  5. 合同期结束,交了社保,可以拿失业金,要怎样写辞职报告?
  6. 今天收到单位给我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了,但我还想上班,还有可能吗
  7. 被公司辞退的员工,公司不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也不给予赔偿,应该怎么处理?

因为业绩不达标被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你好,员工因为业绩不达标就被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理由值得商榷,且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支付员工二倍赔偿金。

这个问题极具代表性,因为有太多的公司喜欢用绩效考核来验证员工的业绩是否达标,并且规定对于那些业绩考核不达标的员工做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员工需要明白,公司这样规定这样做是不合法的,一来法律上根本没有所谓的“业绩不达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约定”,因此于法无据;二来公司如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显然不合理不合法,因此这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公司要承担不利后果。

为什么说员工业绩不达标不能成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因为员工业绩不达标不一定就是不胜任工作,而在劳动合同法里面规定只有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公司就套用了这个,再来个移花接木,把业绩不达标等同于不胜任工作了,这其实是混淆了二者的概念,所以公司直接混为一谈的用业绩不达标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根本没有说服力。

再者,即便员工业绩不达标真的就是不能胜任工作,那公司也不能直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公司还得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员工进行培训、调岗等,如果员工还是无法胜任工作,那么公司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才是公司正规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只要程序不对,公司的做法就不合法。另外,这种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

所以,从上述内容来看,你们公司因为员工业绩不达标就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所以应当按照经济补偿的双倍支付员工赔偿金。

你记住两点,一是必须问公司索要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公司肯定会写你业绩不达标,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和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个你别放在心上,你只要能要到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你就有了维权的确凿证据。二是你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从实际的仲裁案例来看,这类问题一般都是员工胜诉的,所以你维权也有很大可能会赢的。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工作心得和个人看法,希望对你理解该问题有所帮助。

离职的时候,一定要公司开离职证明吗

对这个问题需要明确向劳动者说的是,如果你从一家用人单位离职了,一定要要求用人单位给你开具离职证明,因为离职证明不单单是为了你找下一个工作提供方便,而且这是法律规定的公司必须履行的一种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如果公司未开具离职证明,可以依据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可见离职证明的重要性。

离职证明不单能够证明你与上一家公司已经结清了你所有的工作,而且也表明你与上一家公司没有任何法律纠纷,也不会存在任何的劳动关系,所以一般你在找工作的时候,下一家用人单位才容易录用你。如果你没有离职证明,人家会以为你是不是没有从上一家单位离职或者即使离职了,是不是还存在一些法律纠纷?

往往,这种情况下,下一家用人单位是不太放心录用你的,因为谁也不愿意所招的员工成天的官司缠身,这样不但会影响工作,而且也会给新的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影响。比如,如果你从未与上一家公司离职,又入职新的一家单位,会导致存在两个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第二个用人单位也会承担法律责任的。

所以如果你离职了,一定要求用人单位给你出具离职证明,如果不出具的话,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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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口头辞退,没有书面通知应该怎么办

谢谢大师兄的邀请。

被公司口头辞退,没有书面通知应该怎么办?从这个问题本身可以看出,其实您是在犹豫要不要按照公司辞退后不去上班,公司的口头辞退有没有法律效力?不去上班的后果是什么?我们来分析一下。

一、公司口头辞退有没有效力?

通常情况往往是公司先通知你被辞退了,然后才会进入到解除合同的程序中,进行结算工资、确定解除合同的日期、正规点的公司会计算代通金和补偿金。

法律所规定的公司在解除或终止时需要出具的书面证明等,都在通知之后,与口头通知的时间点会存在一个时间差。

当你收到口头辞退时,你是不应该马上就不去上班的,除非你把这种口头形式的辞退通知转化为了其他的证据,比如虽然是口头通知,如果是电话通知而你又有接听手机录音的习惯,那口头就转为视听证据了。再比如现在很多公司都有微信群或者有领导的微信,如果公司是通过微信语音通知你被辞退的,那也可以将它作为视听证据。如果公司口头辞退你时,周围还有其他人员在场,而他们又可以为你作证时,这就形成了证人证言。

如果以上证据你都没有时,公司的口头辞退就处于一个效力待定的状态,什么时候能产生效力?

当公司将口头辞退转化为实际行动时,这个口头辞退就是有效的行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效的行为不代表是合法的行为。比如公司在口头通知你后,几天内给你结算了工资,退出社保,出具退工单,收回你工作权限,让你移交手头工作等等,以实际行动确认了之前的口头行为。

二、当公司的口头辞退处于效力待定时,不去上班的后果是什么?

万一公司虽然口头通知你了,你不去上班了同时你又没有第一条讲到的那些证据时,会造成公司不承认曾经通知过你要辞退你。

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主动辞退你(在你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存在过错情况下)是需要支付你代通金、经济补偿金甚至经济赔偿金等费用的。有些不良公司会利用员工的心理,先口头通知,然后当员工不上班后,以旷工为由“合法”解除劳动关系,这样就不需要支付代通金、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了。员工由“无过错”变成了“有过错”。

所以,我建议您,在仅有公司口头通知,未以实际行动使口头通知产生法律效力之前,同时你也没有任何证据能证实公司有过通知辞退你时,你还是照常上班。除非公司在口头通知您的当天就给你办理了离职手续。

公司如果不让你进门,就打110报警劳资纠纷,很多公司在笔录上会体现出,“这个员工我们已经辞退了,所以不让他进门”等陈述,这样对于今后产生的纠纷,您就有第三方的证据了。

最后,维权是要讲究方式方法的,不要因为一时冲动,暴力维权,这是最不可取的,也是对自己伤害最大的“维权”。祝您维权顺利!

公司事实上己解除员工劳动关系,但不出具解除证明书怎么办?

对你的提问,根据法律作如下解答:

补充一点你所说的事实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单位的书面通知,建议你可以先搜集证据后提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确认一下解除的事实。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义务即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因此,单位跟你解除了劳动关系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违法行为。

2.对于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该规定,你可以:

①向属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改正。②如果由于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你造成损害的,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或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赔偿由于未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由此给你带来的损失,常见的就是导致你无法入职新单位,造成工资收入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单位赔偿给你。

合同期结束,交了社保,可以拿失业金,要怎样写辞职报告?

在单位缴纳社保,合同期结束,不管是单位提出不续签还是个人不续签,都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一、哪些解除合同的情形,可以领取失业金

只要是非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领取失业金。

比如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辞退;企业裁员;企业破产。

劳动合同到期,双方一方不续签的。

以上几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可以领取失业金。

二、关于劳动合同到期

固定劳动合同,是指有固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不与员工续签的,是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员工还可以领取失业金。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提出不续签的,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员工也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所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合同到期不续签时,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再写辞职报告时,写明因劳动合同到期,个人不同意续签即可。

三、失业金的标准

失业金分城镇户口和农业户口,城镇户口是每干满一年领三个月失业金。农业户口是每干满一年领一个月失业金。

失业金的标准是与当地最低工资挂钩的,青岛是最低工资的90%,为1719元。

如果你是农业户口,可以在离职时,一次性将农合补助金领出来。次月即可缴纳社保。

城镇户口是需要月月领取,在领失业金期间,失业保障基金给缴纳医疗保险,有的地区可以自己通过灵活就业方式缴纳养老保险。

写在最后的话

合同到期,不管是单位不同意续签,还是个人不同意续签,都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所以在写辞职报告时,写明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即可。

今天收到单位给我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了,但我还想上班,还有可能吗

收到单位给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了,但当事人还想上班,还有可能。

建议当事人与单位协商,沟通一下看看是否可以。离职是否还能进去,要看单位和本人情况。根据正常手续,当事人收到离职通知书,办理离职手续,即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在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或封存,并办妥交接手续后,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也就解除了,如果要重新入职,和新的员工是在同一起跑线,需要按照入职程序,即求职、面试、审核、培训、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但是由于当事人是原来的员工,对于之前在单位的表现和情况,单位有一定的了解和记录,所以再次选择原单位,单位通常会了解当事人原来离职是何原因,本人之前的表现,个人技术和对单位的奉献或者态度,以及为什么要重新入职等等,通过认真的审核和评估,从而确定是否再次接纳当事人。而单位这样做,无论对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因此,当事人离职后,如果要回原单位入职,首先要确认自己的求职条件和目的,将自己合理的理由、工作态度、内心想法等等,坦诚地与单位招聘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必要时可以提供更多的资料,如情况说明、资格证书、未来工作思路或者计划,以增加重新入职的成功率。但是如果之前是因为自动离职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或者在单位表现不好、不能胜任工作甚至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被开除或劝退的,再次入职的成功率一般不大,这种情况,当事人最好先反思自己,再考虑是否继续求职。本人作为曾经负责人事招聘的管理人员,在与同行的交流中,通常这种情况,绝大多数的单位很难接受这种返聘的员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者选择单位,单位也选择劳动者,彼此是双向选择,也是平等的。我国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了劳动合同法,并于2012年进行了修正,该法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因此,作为劳动者,首先应该多了解该法律,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履行自己的应有义务。相关参考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被公司辞退的员工,公司不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也不给予赔偿,应该怎么处理?

员工被公司辞退后,公司即不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也不给予赔偿,员工应该怎么维权呢?

相对于公司而言,劳动者还是属于弱势群体,可能今天说了一句抱怨的话,或者是让领导不高兴了甚至还有什么错误都没犯的,明天就收到了人事的通知:你被开除了。对于员工来说,虽然是晴天霹雳,但是也只能忍痛接受。在失去工作的同时,有的公司还特别强硬,让员工直接走人,一毛钱的赔偿也没有。对于员工来说,在这种情形下,应该如何做,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首先,员工可以向公司所在地(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地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监察大队进行处理。

其次,如果投诉解决不了问题,可以向向公司所在地(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地址)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针对上文提出的问题,可以提出以下仲裁请求:

1、要求单位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50条、89条。

2、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支付标准为:按工龄计算,一年两个月工资。两年四个月工资,以此类推。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87条。

3、如果未休年假,还可以要求支付单位向你支付未休年假补贴。

最后,需注意,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从你被单位开除之日起算,如果你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应在一年内提起劳动仲裁。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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