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需要登记结婚的,首先要符合结婚登记的条件。符合条件后,需要带一些材料去民政部门报名。那么这些材料是如何监管的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123律师网整理了以下内容。
1.离婚再婚需要什么证件?
如果离婚后再婚,需要携带的证件与婚姻登记时提供的证件相同。一般是指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名声明。
二、相关法律知识。
003010规定如下: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内地居民申请婚姻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无旁系血亲关系。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申请婚姻登记,应当出具下列文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根据上述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结论,如果需要再婚,此时提供的材料与第一次婚姻完全相同,主要包括无血缘关系的户口本、身份证、签字证明。如果你还有相关的法律建议,可以打电话给123律师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