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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的超额负担(个税专项抵扣是什么)

admin4个月前646

大家好,关于税收的超额负担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个税专项抵扣是什么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个税专项抵扣是什么
  2.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3. 超出自己能力范围外,应该怎样去承担
  4. 清朝的内务府有多腐败

个税专项抵扣是什么

12月1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专项办法》的通知,此通知将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个直属机关,并在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有九章,除了总则、保障措施和附则之外的其他六章,就是这次专项附加的重点,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

子女教育:

继续教育:

住房贷款利息:

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

大病医疗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办理地点

合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合肥市滨湖区万泉河路与峨眉山路交口南50米)

二、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三、受理条件

符合申报享受税收减免条件的纳税人,在首次申报享受时随申报表报送附列资料,或直接在申报表中填列减免税信息无需报送资料。

四、常见问题

1、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所得有哪些?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文件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二)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四)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六)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七)对按《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1]40号精神,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九)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2、享受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优惠如何办理备案手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第三条规定:关于备案办理(一)获得股权奖励的企业技术人员、企业转增股本涉及的股东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由企业于发生股权奖励、转增股本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分期缴税备案手续。办理股权奖励分期缴税,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股权奖励)》、相关技术人员参与技术活动的说明材料、企业股权奖励计划、能够证明股权或股票价格的有关材料、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说明、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等。办理转增股本分期缴税,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转增股本)》、上年度及转增股本当月企业财务报表、转增股本有关情况说明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的原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形式审核后退还企业,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资料税务机关留存。(二)纳税人分期缴税期间需要变更原分期缴税计划的,应重新制定分期缴税计划,由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报送《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

3、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实行内部退养办法的人员取得“内退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件规定,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计算纳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一条规定:“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超出自己能力范围外,应该怎样去承担

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所做的事情超过了自己能力范围,我们可以这样做。

一、另辟蹊径

俗话说得好“方法总比困难多”。在工作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超过自己能力范围的事情,一遇到困难,我们千万不能知难而退。而要采取“试一试”的态度,平常的方法和经验不能解决,我们可以从另外一些角度去思考、分析,看看能否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创新。

二、寻求帮助

个人能力是有限的,但“众人划桨开大船”。当我们在工作中遇到困难,自己想尽办法也无法解决的时候,我们可以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请求对方的帮助。如果困难较大,可以找更多的人帮忙,合力把事情做好。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小合作,有小成就;大合作,有大成就”。

清朝的内务府有多腐败

葛大小姐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说一说内务府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顺治帝入关以后,为了更好的处理皇家的事物,就设立了内务府,这是清朝特有的一个部门,相当于皇帝的管家,内务府下辖“七司三院”,管理着宫廷生活的方方面面,连皇帝的私房钱(内府库银)也由内务府打理。不管是你吃点、住的、用的、穿的都由内务府办理,房屋修葺、奴仆安排、出行标准等等都有内务府筹划,不单单是皇帝的“三宫六院七十二妃”,整个紫禁城都由内务府打理。

内务府的最高长官是内务府大臣,官职是正二品,相当于地方的封疆大吏总督,比巡抚的级别都高,虽然是平级,但是总督、巡抚见到内务府大臣,都得客客气气,时不时要打点打点,如果得罪这位爷,早晚在皇上面前给你使坏,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虽然是管理皇宫的事务,但内务府大臣却不是太监,基本都是从满蒙的王公贵族、侍卫统领,或者尚书、侍郎中选拔出来,光绪年间的内务府总管杨立山,就是蒙古正黄旗人。

内务府机构庞大,到底有多大呢,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朝廷的六部衙门,每个部门大概100人左右,户部管理的事儿最多,所以人数也多,有300多人,但是要和内务府比起来,就差太远了,内务府正规有编制的人员有3000人之多,再加上各种临时调用的人员,已经超过万人了,没办法,天下皇帝老子最大嘛!

要问天下哪个衙门油水最大,所有人都会说是内务府,当时有句民谣“房新树小画不古,此人必是内务府。”就是说,房子是新买的,树木刚刚种下,还很小,“画不古”是因为内务府的人肚子里墨水不多,却总喜欢附庸风雅,到处花银子买古画装点门面,结果往往买到的都是赝品。

内务府到底腐败到什么程度呢

晚清年间,各种腐败现象吸附在大清帝国的肌体上,内务府的腐败程度确实“独领风骚”。

内务府掌管着皇帝的财务,哪个衙门都不敢来监督,御史大夫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仗着权力大,皇上久居深宫不知米贵,换着花样坑皇上。

史料《春冰室野乘》记载了一件事,一辈子勤俭节约的道光帝又一次忽然想吃民间的小吃“片儿汤”,就让内务府去办,明明就是一碗家常便饭,内服务的造价出来了:垒灶台采办食材召厨子,一年需要一万六千两白银。道光帝曾经吃过片儿汤,知道这东西非常便宜,一碗汤,内务府就想要敲诈这么多,气的道光帝说不出话来,也打消了吃片儿汤的念头。

这样的奇葩事情,道光帝的儿子咸丰帝也撞见过。《南亭笔记》中记载,咸丰帝看到尚书房的门枢,内务府狮子大开口,张嘴就敢要五千两维修费用,咸丰帝可没有他老子好糊弄,立即发飙,内务府吓得赶紧改口,五千两变成了五十两。

光绪皇帝每天要吃三枚煮鸡蛋,御膳房的预算是三十两白银,有一天,军机大臣汪由敦觐见,光绪帝问他吃什么,汪由敦说“我们家穷,早上起来只吃了四个鸡蛋”,光绪帝惊讶的问“鸡蛋一枚需十金,四枚就是四十金,朕尚不敢如此纵欲,卿奶自言家贫乎?”汪由敦是个聪明人,早听说内务府的手法,看着旁边虎视眈眈的太监,立即知道自己说错话了,赶紧解释道“皇上吃的是好鸡蛋,一个要十金确实不贵,我吃的是臭鸡蛋,三文钱就能买一个”。

最初的内务府还是一个相当有操守的部门,康熙初年的内务府官吏还是相当清廉,康熙皇帝曾经夸奖道“今朕交内务府总管,凡一应所用之银,一月止五六百两”,但是,晚清的内务府官员,大多都是通过“捐纳”才当上这个官,上任以后,就往死里捞钱。

清末大太监小德张曾在回忆录中说:慈禧太后每天的生活费就有四万两。四万两是个什么概念,就是慈禧半个月的生活费就能买一艘日本“吉野号”战舰,一个老太太能吃多少东西,绝大多数都落进了内务府的太监手中。

据《光绪九年二月初五周德润折》记载,内务府堂郎中级别的官员,每年的灰色收入就在200万两白银以上。在皇帝的眼皮子地下,御膳房的厨子都能在北京买房子置地,过着富豪生活。

真真是“小官巨贪”,如此类推,内务府的总管反腐程度更是惊人的,号称中国封建社会第一巨贪的和珅就曾经担任过内务府总管大臣,抄家时候,在和珅家库房见到大量的外国进贡的珍宝和皇宫里的物品。在晚清结束的当年,内务府奎俊等大臣,还闹出了贪污腐败的丑闻,最后不了了之。

可还没等清王朝再下决心整肃,辛亥革命一声炮响,就要了大清的命——内务府的腐败,清朝直到亡国,都没改掉。贪腐亡国的教训,一个十分生动的教材,就是晚清的内务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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