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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如何查询案件进展)

admin2个月前688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如何认定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如何查询案件进展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交通肇事罪如何查询案件进展
  2. 负全责的交通肇事至人死亡,和过失杀人有什么区别
  3. 交通肇事罪影响几代人
  4. 79年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
  5. 交通肇事罪检查院不起诉法院没判决是不是构成犯罪了
  6. 交通肇事罪为什么检察院提起公诉
  7. 交通肇事罪车管所能查到吗

交通肇事罪如何查询案件进展

交通事故法院立案后通常可以到法院立案庭去查询案件进展,向立案的法官询问案件由哪个具体经办法官在负责,并询问联系方式,然后通过电话联系经办法官询问案件的进展包括何时开庭,被告的地址有无送达到,于经办法官沟通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

负全责的交通肇事至人死亡,和过失杀人有什么区别

这个问题涉及到“法条竞合”的有关问题,我来简单介绍一下。

首先介绍一下过失致人死亡罪和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不慎导致他人死亡的犯罪行为。所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简单说来就是因为一时大意而不小心造成他人死亡。而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是指在开车过程中因为没有遵守交通规则,然后一不小心把其他人给撞死了。在本质上,交通肇事罪的行为人违反交规的主观心态是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他认为自己应该可以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也不想把别人撞死。所以,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简单说来就是因为开车不小心,而把别人给撞死了。分析到这里,我想大家都会发现,其实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也同样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其实是一种比较特殊和具体的过失致人死亡。在法律上,像这种两种罪名属于包涵与被包涵的关系,是一种一般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叫做法条竞合。当出现法条竞合的情形时,一般适用“特殊法条优先于一般法条”的适用规则。

因此,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特殊法条,应当直接对行为人适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而不再适用过失致人死亡罪了。

交通肇事罪影响几代人

交通肇事罪会影响到他整个的家庭、配偶及其子女们。因为家庭人员中的某一位人员触犯了这宗罪名将会实刑责罚和经济处罚。这二个处罚将会影响自已一代、子女一代。

79年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为: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肇事罪检查院不起诉法院没判决是不是构成犯罪了

是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是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其前提是构成犯罪,只不过因为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检察院作出不向法院起诉,从而提前终止刑事诉讼程序的决定。

交通肇事罪为什么检察院提起公诉

交通肇事罪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事实上,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是代表国家行使监督权的司法机关。所有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都要依法移送人民检察院监督审查,然后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交通肇事罪车管所能查到吗

不完全能查到,因为交通肇事车不一定是车主在驾驭,车管所只能查到所有有正规牌照的车主信息,如果遇到车主把车借给别人而发生肇事事故了,车管所就查不出来肇事者了。

关于如何认定交通肇事罪和交通肇事罪如何查询案件进展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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