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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消之诉属于甚么案由呢(合同撤消之诉属于甚么案由类型)

admin3个月前425

合同撤销之诉的案由可以分为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纠纷、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三种。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发生了可撤销合同的事由但是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但是由于撤销事由不同所以其案由会有所不同,具体的案由需要根据具体内容区分。具体可以参考《民法典》中的规定。

一、合同撤销之诉属于什么案由

撤销权纠纷案件根据其具体内容不同又可以区发为三种,即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

1.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纠纷。

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明确表示对已经到期的债权表示放弃行为的撤销要求。债务人放弃的债权可以是物权债权也可以是金额债权。比如债务人已经购买某种物品或货物,并交付了价款,应该在一定日期提取物品或货物,但其为了规避对债权人的履行而放弃,也属于放弃债权。

2.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

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无偿地将自己的金钱或者其他财产赠与他人,没有任何对价。如有的债务人将自己的金额、房屋、汽车、机器、设备送给自己的亲属、朋友或其他人,或者通过账户为他人支付购买房屋、汽车、电器等物品的价款,或者虚构某种理由将款划拔到他人的账户,或者是将自己已经付款的房屋、汽车等的产权证办成其他人的名字。

3.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

是债权人对债务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转让他人的行为要求撤销。前两种撤销权只要有行为,债权人就可以要求撤销。而对低价转让的行为,还应该看这种低价是否是明显的低价。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允许一定的竞争,适当的价格浮动是正常的。如果把在一定幅度内的交易都做为低价处理行使撤销权,则会造成市场的混乱。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二、请求法院撤销合同的起诉状怎么写

(一)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二)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三)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四)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五)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在司法实践中,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比较多,造成合同撤销的原因不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也不一样。行使撤销权的期限属于除斥期间,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断中止,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撤销权,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应尽义务。

三、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

撤销合同不适用诉讼时效,当事人需在撤销权存续期间到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合同撤销之诉属于什么案由问题的详细解答,通过以上撤销合同我们可以了解到撤销合同纠纷他是如何处理的,并且要注意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好相关资料以及证据,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本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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