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有非婚生子女的,可以将婚前财产告知对方进行公证。如果对方不愿意结婚,对方的财产仍然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可以要求对方抚养孩子。为了获得更多关于未婚生子财产怎么处理的知识,123律师123律师网将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未婚生子财产怎么处理
当事人有非婚生子女的,可以将婚前财产告知对方进行公证。如果对方不愿意结婚,对方的财产仍然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可以要求对方抚养孩子。
二、未婚同居赠与财产能索要吗
非婚同居期间礼物能否返还的问题,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同居前,一方向另一方赠与财产的,可以按照赠与的法律关系处理。
2.一方要求另一方返还财产的,在离婚期间因索要财产导致婚姻关系不长或者对方生活困难的,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的规定,酌情返还婚姻所得的财产。
三、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托儿费要定期缴纳,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缴纳。
第九条规定: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其财产可以用于抵减子女抚养费。
根据上述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存入子女抚养费专用账户或探望子女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维修费,一是因为省去了要钱的麻烦,二是可以抵消对方房价的支付。但是否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取决于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和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予责令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仅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三项。所以离婚时,除了生活费,还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争取在抚养费标准内(20%~30%)有更高的比例。
婚前怀孕对自己和孩子都不是好事,不建议。以上内容是123律师123律师网整理的关于未婚生子财产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的工作学习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咨询123律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