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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要条款未达成一致的法律后果(能不能退定金)

admin1周前847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合同主要条款未达成一致的法律后果,以及签订认购书后就合同条款不能协商一致,能不能退定金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1. 笔误造成合同价过高无法结算法院如何判决
  2. 签订认购书后就合同条款不能协商一致,能不能退定金
  3. 协议书与合同有什么区别呢
  4. 合同中未尽事宜怎么写
  5. 如何区分合同中的通用条款和商业条款
  6. 合同约定和实际交付不一致按什么来
  7. 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产生纠纷如何处理

笔误造成合同价过高无法结算法院如何判决

司法实践中,以“笔误”为由提起的诉讼和抗辩比较常见。

1、“笔误”是否属实,需要当事人提供证据,对方质证,以及法官认可。常见的一种情形是,当事人为了夺取竞标资格(或其他目的),故意压低价格签订合同,事后再以种种理由要求提高价格。如果当事人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确属于笔误造成的显失公平,对方又无相反证据反驳,一般可以获得认定。

2、认定确系笔误后,同时会认定其真实的数字应当是什么,然后据此作出判决。

3、如果当事人无有利的证据证明,或者当事人举证后对方抗辩否定,则法院不能支持当事人的主张,会驳回起诉。

4、如果当事人有足够证据证明确系笔误,另一种维权方式是在合同签订一年内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合同。

签订认购书后就合同条款不能协商一致,能不能退定金

能退,我前天才把我的定金给退了。我查了很多资料,有二个方式,一个是借用不可抗力的原因,我就是说家里有人重病,需要钱,这一般能退。

如果不行还有一个方式,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这也就是你在认购协议书规定交款时间之内,去那里签合同,记得一定要在那个时间内,然后仔细看房屋合同,改合同,或是加补充协议,到时候开发商无法答应,这样导致合同没办法答,这也是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这样他也应该退定。

因为商品房认购书作为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其中的定金条款,是在一方违约,导致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守约方的保护和救济。

然而,当双方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时,不能认为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就不适用了。

如果买卖双方对预售或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第一次回答问题,不知道讲得清楚不,反正你做二手准备,应该没问题的。

协议书与合同有什么区别呢

没啥区别,是一样的,只是叫法不一样罢了。

比如合伙协议;

又比如劳动合同;

都是双方对某个事情所达成的一致意见,没啥区别。

不管叫协议还是合同,所包括的基本内容都是一样的。

合同或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

当事人即甲乙双方;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

合同中未尽事宜怎么写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办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与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如何区分合同中的通用条款和商业条款

如何区别合同中通用条款与商业条款?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订立的合同中的基本条款。通用条款大致包括有:当事人基本信息、陈述与保证、保密、责任限制、违约责任、知识产权保护、不可抗力、合同生效与变更解除、合同份数、合同期限、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等条款。

商业条款是合同中针对特定交易制定的条款,一般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例如,工程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合同执行商业条款约定优先,商业条款对通用条款未修改的部分以通用条款为准。

合同约定和实际交付不一致按什么来

不一致部分如果合同有约定条款按合同约定办,如果合同无约定,双方协商办。

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产生纠纷如何处理

能退,我前天才把我的定金给退了。我查了很多资料,有二个方式,一个是借用不可抗力的原因,我就是说家里有人重病,需要钱,这一般能退。

如果不行还有一个方式,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这也就是你在认购协议书规定交款时间之内,去那里签合同,记得一定要在那个时间内,然后仔细看房屋合同,改合同,或是加补充协议,到时候开发商无法答应,这样导致合同没办法答,这也是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这样他也应该退定。

因为商品房认购书作为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其中的定金条款,是在一方违约,导致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守约方的保护和救济。

然而,当双方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时,不能认为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就不适用了。

如果买卖双方对预售或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第一次回答问题,不知道讲得清楚不,反正你做二手准备,应该没问题的。

合同主要条款未达成一致的法律后果和签订认购书后就合同条款不能协商一致,能不能退定金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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