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档案里缺几年劳动合同怎么补办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档案里缺少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新单位不接收怎么办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 以前的单位把我的档案丢了,还能补办社保吗
- 人事档案去哪里补办盖章
- 职工档案丢失补办流程
- 档案里缺少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新单位不接收怎么办
- 企业职工办理退休需要招工表,可是档案里的招工表在单位遗失怎么办
- 企业职工档案如何更正
- 职工档案现在还有用吗丢失如何补办为什么不电子化
以前的单位把我的档案丢了,还能补办社保吗
可以补办。
1、社保补缴方式: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2、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其他相关材料。
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人事档案去哪里补办盖章
首先,我们来说说学籍档案的补办流程:
1、出具档案遗失证明
2、提交档案补办申请,在学校盖章签字
3、根据学籍档案中的材料做补办,即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政审材料、体检报告、思想报告、申请确认和奖惩材料等
4、将不好的材料提交给学校进行审核,带学校审核完毕后,会在档案袋外加盖公章,最后再提交给就业指导中心登记盖章
然后,我们再来说说人事档案的补办流程:
1、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劳动或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并备案。
2、由本人所在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到该职工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一下职工档案要件:工龄确认表、工资验封卡、劳动合同、招工录用手续、下乡知识青年插队落户名册和地点、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军官转业审批报告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存档单位公章方能有效。
3、职工档案要件无法补齐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社会保障基本信息记载的资料为根据,出具证明。
4、职工档案补办,实行劳动保障管理权限属地化认定原则,即经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内容属实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劳动关系认定书。
最后,以上两个部分的数据补齐后,需要合并放到一个档案袋里由专门的机构对数据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就可以直接封存了。
职工档案丢失补办流程
个人档案丢失补办流程如下:
1.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并备案。
2.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到该职工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以下职工档案要件:工龄确认表、工资验封卡、劳动合同、招工录用手续、下乡知识青年插队落户名册和地点、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军官转业审批报告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存档单位公章方能有效。
3.职工档案要件无法补齐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社会保障基本信息记载的资料为根据,出具证明。
4.职工档案补办,实行劳动保障管理权限属地化认定原则,即经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内容属实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劳动关系认定书。
5.档案原则上不自己保存,属于机密材料。
档案材料分:履历材料、学历评聘、党团、鉴定材料、奖惩材料、参加工作工资合同、其他材料。根据自己的回忆,到材料的原始出具部门找。
档案里缺少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新单位不接收怎么办
档案里缺少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新单位不接收,需要到原单位补办劳动合同,或者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企业职工办理退休需要招工表,可是档案里的招工表在单位遗失怎么办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企业职工在办理退休的时候需要招工表,但是档案里招工表遗失以后该怎么办?这个招工表主要证明的是你初始参加工作时的一个重要的依据,也就是说你的招工表可以证明,比方说你是1985年参加的工作,那么你的工龄就可以从1985年开始认定。
所以说在办理退休的时候需要提供招工表,当然这个招工表相对来说还是比较重要的,尤其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那么想要认定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就必须要提供相应的招工表,这样的话才可以认定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如果确实是因为招工表丢失而无法找到,那么对于自己的退休也是可以办理的,这种情况下就只能够按照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来确定和办理退休的,相对来说,自己丢失了视同缴费年限这一块的年限,最终养老金的待遇也会很受到很大的影响。
所以说招工表丢失,一般情况下个人档案都是保留在原工作单位的,所以说工作单位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应当有所在的工作单位来寻找自己的招工表,看看有没有寻找到的可能,如果说能够寻找到那么还可以认定这个视同缴费年限,如果确实寻找不到自己的招工表,那么就只能够放弃这部分视同缴费年限了。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企业职工档案如何更正
企业《职工档案》永久保存,一般是不允许进行更正。如果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也得经过申请同意才可以进行问题更正。一般问题更正程序如下:
1、首先企业档案管理部门(档案室、人力资源部)提出更正申请;
2、准备相关问题更正的资料,等待审核同意;
3、得到同意后,携带相关资料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更正手续;
4、会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更正问题。
企业职工档案如何更正完成。
职工档案现在还有用吗丢失如何补办为什么不电子化
职工档案分为企业职工和事业编制单位员工。
因为,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间不同。1、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从1992年10月份开始到1996年1月1日基本结束。
2、事业编制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从2014年10月份开始。
职工档案只是对于企业和事业编制单位“老人”、“中人”有实质用处。
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主要依据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的员工。也就是“老人”、“中人”有视同缴费年限。
企业和事业编制单位的“新人”没有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为“新人”。
一、企业职工档案基本失去作用的时间是:
1、女性职工50岁退休,通常情况下,按18岁参加工作,50-18=32,
按1992年10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界,那么,1992+32=2024年,
按1996年1月1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界,那么,50-18=32,1996+32=2028年。
也就是,企业女职工职工档案基本失去作用时间大概为:
职工档案2024年——2028年前基本失效。
2、企业女干部55岁退休,可以以此类推,2024+5=2029;2028+5=2033年,
2029——2033年前基本失效。
3、企业男性职工60岁退休。一般情况下,18岁参加工作。
以此类推,2024+10=2034;2028+10=2038年,。
企业男性职工档案2034——2038年前基本失效。
二、事业编制单位员工基本失去作用时间
事业编制单位2014年10月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通常情况下,按18岁参加工作。
1、女干部55岁退休
55-18=37年,2014+37=2051年。
即2051年前员工档案基本失效。
2、男性员工60岁退休。
以此类推,2051+5=2056。
即2056年前,职工档案基本失效。
丢失职工档案,需要到相关部门查找知青上山下乡登记表、参军登记表、职工登记表、历年工资发放表等。
由于存在手写职工档案是原始凭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的职工档案无法通过输入微机建档。
只有国家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的职工档案部分才可以输入微机建档。
比如,现在社保卡,基本上是微机输入建档。
企业单位和事业编制单位的“新人”都可以通过微机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建立“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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