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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其合同如何处理法人(公司注销后法人还承担法律责任吗)

admin1个月前663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分公司注销其合同如何处理法人这个问题,公司注销后法人还承担法律责任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公司注销后并注册新公司,如何处理员工的劳动合同
  2. 公司被注销未完合同怎么办
  3. 企业注销和划转应如何处理劳动合同
  4. 大股东私自解除与其它公司合同,法人代表可否申请作废
  5. 由原先的分公司变成独立法人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6. 公司注销后法人还承担法律责任吗
  7. 公司注销后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8. 清算阶段,公司法人代表对外签订合同,后果谁来承担

公司注销后并注册新公司,如何处理员工的劳动合同

1、公司注销后,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新公司注册后,劳动者被重新录用的,应依法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本单位的工作年限重新开始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被注销未完合同怎么办

公司注销后,代表该公司不再继续经营了,那么在公司正常经营的时候签订的合同该如何处理呢?

公司注销后的合同履行

公司注销后,并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第二,合同系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等情形;

第三,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第四,合同内容不能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公司被注销未完合同怎么办

未完合同区分情况进行处理:

注销公司没有通知的,可以直接起诉公司的原股东、出资人,要求承担合同责任。

注销公司已经通知注销申报债权的,按公司法规定的注销流程处理。应先归还对外欠款或者对合同履行作出适当安排。否则债权人有权到法院起诉解决。

公司注销后债权如何实现

公司财产是公司合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以公司名义拥有的物权、债权和无形财产权。在公司存续期间,公司对公司财产享有全部法人财产权

在现代公司理论中,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是区分开的。股东的出资转化为公司财产后,即丧失了所有权,而成为公司的财产。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财产。但是,公司发生终止的情形后,对于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其所有权应该还由原股东取得,并由原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分配。公司财产最初的来源是股东出资,其后经过公司的经营活动,使股东的原出资数量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可能是数量上的增加,也可能是减少。对于超出原出资的财产,可以视为原出资的滋息。这样,由原出资人取得公司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就顺理成章了,也是符合民法基本原理的。

而且根据刺破公司面纱理论是启示,原公司的债权也应归原股东。刺破公司面纱理论要解决的是如果法人的债权人在法人那里无法获得清偿,能否要求法人背后的人承担责任的问题。在公司面纱的两边,是公司的债权人和股东。公司这道面纱把他们分割开来,使他们不能直接向对方主张权利,必须通过公司这个桥梁。刺破公司面纱理论的实质是公司债权人可越过公司而直接向股东主张权利。既然公司债权人可以刺破面纱直接向股东主张权利,为什么在公司终止的情况下,股东为了维护自己的财产权利,不能刺破面纱直接向公司债务人主张权利呢?民法的基本原则就是公平,是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在这个问题上,也应该是平等地行使权利。在公司终结的情况下,如果原股东不能对公司未实现的债权行使权利,则无异于让公司的债务人无根据地得到应该属于公司,而最终属于公司原股东的财产,这显然是很不公平的,也不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

公司注销后的合同履行情况如上,建议在注销公司的时候,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操作,保证公司能够合理的注销完成。

企业注销和划转应如何处理劳动合同

成立多年来,A公司的经营状况一直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不仅销售量不及其他代理商和分销商,而且本地老员工居多、经营地消费水平较高等因素还导致成本居高不下。出于经营发展需要,母公司计划将A公司解散,尚未终结的业务划转至另一家独立子公司B公司。[争议焦点]但是对于A公司的人员安置问题发生争议,是应该随业务一并由B公司接管,由B公司支付异地工作成本,还是可以因公司主体不存在而令劳动合同关系提前结束,而且,到底是该用《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款的规定解除,还是可以用第44条的条件终止。如果员工不同意解除合同,母公司是否必须安置员工的工作?[案例分析]《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公司终止。企业法人被依法注销后,其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即告终止,公司也因此丧失了用工主体资格。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失去法人资格,自然也就丧失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劳动关系因一方失去主体资格而无法继续存续。因此,A公司在申请注销时应依法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从法律角度而言,B公司是独立于A公司的法人实体,对被依法注销企业的员工是否予以接收或安置,仅仅是该公司的自愿行为,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因此,A公司在丧失法人资格后,如未出现资产或人员转移至B公司的情况,B公司无当然承继A公司与员工所存在劳动关系的义务。但是如果从管理角度来看,A公司将未终结的业务转至B公司,原A公司员工势必会具有熟悉业务、对口明晰的优势,因此,完全将这部分员工拒之门外不利于以后业务的开展,也或多或少会造成人员培训成本上的再投入。因此,可以考虑适当保留、划转一部分与业务密切相关的人员。对被B公司接受的部分员工,又该如何处理他们的劳动关系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由于A公司与B公司系在法律上相互独立的两个主体,因此,对于由A公司调转至B公司继续工作的员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A公司可以就员工补偿问题与B公司达成协议。如果A公司在注销清算前按照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了相应经济补偿,B公司可以与员工重新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B公司的工龄不再与A公司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如果A公司未向员工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B公司接收员工后,员工在A公司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B公司的工作年限,在需要向员工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时,员工在A公司工作所应获得的经济补偿B公司应当一并支付。企业提前解散需要经过行政机关的注销核准方可使法人资格消灭,在注销之前法人资格与能力并不因为停止营业而灭失。在企业清算阶段,员工薪资与福利具有优先清偿的权利。因此,做好员工关系最后的终止工作是企业在关闭公司之前必须完成的重要工作,企业注销前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妥善处理内部员工的劳动关系。

大股东私自解除与其它公司合同,法人代表可否申请作废

可以。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由合同当事人作废。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分为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和协议解除。

由原先的分公司变成独立法人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当然需要重新签,因为你的单位变成了独立核算的公司变为了分公司,相对的你的员工的合同就变成了和你签而不是和总公司签订,你就要对员工负责任了。

公司注销后法人还承担法律责任吗

不需要。

公司注销后,公司的法人资格注销,注销后不需要承担责任。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根据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注销后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公司注销后合同纠纷的法律问题:合同纠纷产生在公司注销之前,应当由公司承担;产生在公司注销之后,应当由原公司的股东承担。合同纠纷产生在公司注销之前,公司的债务或纠纷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只在其出资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若公司是因合并、分立而注销的,且由新成立的公司承诺承担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纠纷可以同新成立的公司协商解决。但若合同纠纷产生在公司注销之后,则由原股东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清算阶段,公司法人代表对外签订合同,后果谁来承担

您好:

仔细阅读了您的问题作如下答复:

清算阶段公司作为责任主体没有消亡,在这个阶段对外进行的担保由公司来承担责任。

公司如果注销以后,作为公司的股东如果利用公司的有限责任逃避应当承担的债务,债权人可以解开公司的面纱要求公司的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清算组的成员不能是不能以不知道为由进行抗辩的,股东作为清算组织的成员,对外进行担保的行为,作为清算成员的股东以善意的不知道作为抗辩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满意求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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