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如何分配父母捐赠的财产?
案例简介:
王张2001。2003年,王和他的妻子从王的父母那里得到了10万元的补贴,因为他们没有钱买房。张出轨后,王决定和他离婚。但是他们在房屋的划分上有分歧。小张认为房子应该打折,两个人应该平分。王庆认为他父母出资的10万元房子必须扣除后平分。
解释:
从王的情况来看,他的父母在结婚后支付了购房款,但并没有明确表示10万元的购房款是捐给王的。因此,这10万元应视为王庆与小张的共同财产。由此可见,王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当然,也有例外。如果王清能够收集李婚外情的证据,证明他对婚姻破裂负有责任,那么王清作为一个没有过错的女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享受优惠待遇。
法律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17条和第18条的规定,只要不确定只有丈夫或妻子应拥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礼物中获得的财产,该财产应由丈夫和妻子共同拥有,并且丈夫和妻子拥有处置共同拥有的财产的平等权利。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22条:在双方结婚前,如果父母为双方出资购买房屋,该出资应被视为给子女的个人礼物,除非父母明确向双方赠送礼物。双方结婚后,如果父母出资为双方购买房屋,该出资应被视为给丈夫和妻子的礼物,除非父母明确表示给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