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醉驾酒精含量158怎么处理(醉驾酒精含量150量刑标准)

admin4个月前658

醉驾酒精含量158量刑标准是处一个月至六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可以重新考取。醉驾判决书不是立即执行,上诉期限届满后才会执行。

一、

醉驾酒精含量158量刑标准

  醉驾酒精含量158量刑标准是判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一般在一个月到六个月内。同时对于醉酒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

醉驾判决书立即执行吗

  醉驾判决书是不会立即执行的,判决书下达后会有一定期间的上诉期,过了上诉期当事人不上诉的,就会立即执行。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三、

醉酒驾车可否取保候审

  醉酒驾车可以取保候审,但是需要满足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形之一。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本文链接:http://flzx.12364.com/flzx/ce6f36c09c06dce3.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