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行政复议后多长时间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以及和行政复议答复超过15天不提出行政诉讼是不是没权利再诉讼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 行政复议期间上访违法吗
- 行政处罚是不是接受处罚(交了罚款)才可以起诉
- 行政案件办案民警出庭规定
- 行政复议答复超过15天不提出行政诉讼是不是没权利再诉讼
-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行政机关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 不服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可否增加诉讼请求?
- 行政复议之后,对复议结果仍不满意,提起行政诉讼,其诉讼的对象应该是谁是原复议对象,还是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期间上访违法吗
行政复议期间是否违法,要看上访的行为而决定。
一、如果单纯是按照法律规定逐级上访,是不违法的,结果只是不予受理而已。
(一)行政复议期间,又选择上访,信访机构不予受理。根据《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的规定,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诉求的,应当将行政复议程序走完,不能中途又走信访途径。
(二)越级上访,不予受理。信访是解决纠纷的一个途径,是当事人维护自身权利的一个途径。按照法律规定逐级信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如果是越级上访,上级信访部门是不予受的。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并引导来访人以书面或走访形式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下级有关机关。”明确了越级信访不予受理的情况。
二、如果是违反了相关规定,可能违法,甚至犯罪。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了有关信访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情况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是不是接受处罚(交了罚款)才可以起诉
行政处罚不是接受处罚(交了罚款)后才可以起诉。
不交罚款同样可以起诉,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交纳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案件办案民警出庭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对未经行政复议和经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原处罚决定的行政诉讼案件,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和原办案部门的承办民警出庭应诉;对经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原处罚决定或者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案件,由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和行政复议机构的承办民警出庭应诉。
行政复议答复超过15天不提出行政诉讼是不是没权利再诉讼
可以,提起诉讼是公民的权利。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后再起诉的,人民法院仍应当受理,但是如果被告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人民法院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一、《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对诉讼时效的理解,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行政机关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不能。行政复议决定是做出行政决定的上级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行政行为尊循下级服众上级的原则。只有行政相对人对变议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不服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可否增加诉讼请求?
不服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是否可以增加诉讼请求?
可以!对于不服行政处罚的决定,提起行政复议,往往行政复议维持的几率非常大。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要与本案有关联的增加诉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另外要汲取行政复议不支持的教训,把证据材料弄得扎扎实实,争取的到法院的支持。(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行政复议之后,对复议结果仍不满意,提起行政诉讼,其诉讼的对象应该是谁是原复议对象,还是复议机关
根据法律规定,经行政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是要解决复议机关由于怕当被告而对违法行政行为也不愿作出改变的现实问题。
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和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是一种特殊形态的共同诉讼,虽然被诉的行政行为既有原行政行为,又有复议决定,但实际上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拘束力的仍然是原行政行为,而非维持该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
关于行政复议后多长时间提起行政诉讼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