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哪些行为需要负刑事责任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我国刑法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自已行为能力的精神病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 负刑事责任,不予刑事处罚意味着什么那表明什么意思不用受罚吗
- 单位员工在单位把人打了,这是什么行为
- 误将熟睡的弟妹当成妻子,与其发生性关系,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 青少年多大年龄负刑事责任
- 如果曾春亮检查有精神类问题,那么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 军事战争期间,士兵杀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 我国刑法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自已行为能力的精神病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负刑事责任,不予刑事处罚意味着什么那表明什么意思不用受罚吗
刑事责任的概念是指,实施犯罪行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的审讯和刑罚处罚。我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行为人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负刑事责任意味着应受刑罚处罚。这是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道德责任的根本区别。具备犯罪构成要件是负刑事责任的依据。
犯罪主体和主观方面要件必须是达到法律规定的年龄、精神正常的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犯罪客体和客观方面要件必须是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刑事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即已构成犯罪,行为人才应负刑事责任。
否则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不危害社会,或者法律明文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则无刑事责任可言。例如,无责任能力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或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及履行有益于社会的业务上的行为。
单位员工在单位把人打了,这是什么行为
在单位打人属于违法行为,应站在综合因素考虑下,事情按情节严重程度由单位予以处理,必要的情况下报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误将熟睡的弟妹当成妻子,与其发生性关系,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作为1名警察,从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两个方面给出答案。我们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抓住三个关键点:一是所谓的“误”,是您自己还是弟妹的错觉;二是发生关系,是仅限于发生还是已经完成;三是弟妹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
一、报警后的处理方式涉及两性的违法犯罪类别很多,常见的有卖.淫.嫖.娼、强.奸、组织卖.淫、容留他人卖.淫等,一直都是公安机关打击的重点。
本案中,只要有人报警,警察必然会立案处理。立案后,第一时间对男子实施刑事拘留措施,对案件进行侦办。
请不要问如果没人报警怎么办的问题。一方面警察不是万能的,所谓的民不告官不究是有一定道理的,公安机关发现不了,案件自然无法进入法律流程。另一方面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必须有人报警,才可以进入法律流程。
综上,此类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的立案范围。立案的目的,就是由警方查明案件真相,而不是大家自己的判断。
二、立案后的处理方式立案后,警察就会按照刑事案件办理程序,依法收集有关证据,尽最大可能还原案件真相。
本案中,警察会按照涉嫌强奸案进行立案处理,主要开展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是讯问男子、询问弟妹,详细了解事情经过。
二是收集案件定性的有关证据,比如男子的精.液,弟妹肢体上的伤痕等。
三是判断男子、弟妹的精神状态,是否存在一定缺陷。四是如有可能,收集有关证人证言。
公安机关查明上述情况后,会作出如下处理:
一是双方完成了整个行为,且弟妹精神状态正常,该案件只能撤案处理,公安机关无法处理。换句话说,该案件属于意外或者通.奸行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请注意:这里说的弟妹精神状态是指智力正常。在发生关系期间,如果弟妹全程熟睡,男子一直以为是妻子,就算意外事件;如果弟妹中途醒了,却没有进行反抗,默许了男子的行为,就算通.奸行为。
二是双方完成了整个行为,弟妹精神状态不正常。该案件会按照涉嫌强.奸案处理。
请注意:这里说的弟妹精神状态不正常,是强调弟妹智力存在缺陷,类似精神病人、智力缺陷人群等,这类人是无法决定自己意愿行为的,该男子一定会按照涉嫌强.奸罪处理。
三是双方完成了整个行为,期间弟妹进行了反抗。这里把男子的行为分成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弟妹反抗前,第二部分是弟妹反抗后。
请注意:对于弟妹反抗前的行为,可以按照意外事件处理。但是,弟妹反抗后,男子仍然进行了行为,就会按照涉嫌强.奸罪处理。
四是双方未完成整个行为。这种情况,证明双方在发生关系期间,发现了双方的真实身份,遂立即停止了行为。
请注意:这类案件,由于双方立即停止,取证时根本无法取得充足的证据,弟妹身体无反抗痕迹,现场无物证,也根本无法按照涉嫌强.奸罪处理,只能撤案。关键是男子也没有强.奸弟妹的故意。
需要重点关注的是“误将弟妹当成妻子”,这里的“误”,到底是男子误将弟妹当妻子,还是弟妹误将男子当丈夫,这个问题并不是男子或弟妹单方面决定,必须由警察调查确认。
综上,与弟妹发生关系后,按照上面的答案套用即可。
三、需要承担的其他责任误和弟妹发生关系,毕竟属于一种错误的行为,必然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除去刑事责任外,民事方面,男子需要考虑以后如何与弟妹相处的问题。这事,一旦暴露出来,必然引发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弟弟打击报复,弟弟虐待弟妹,弟妹自伤自残等等。
所以,给与您几点建议:
一是迅速与弟妹家保持距离,非必要情况,减少接触机会,防止引发案件事故。
二是个人建议此事压下来。因为人心难测,毕竟是一件不光彩的事,压下来对双方都有好处。
三是不要刻意给与弟妹一定的经济补偿,一方面这是个意外事件,不存在过错方,另一方面解释不清为什么给与经济补偿,无端引发他人的猜想,很容易引发案件事故。
我是@职场取经阁,任何案件的定性,归根结底,取决于行为人主观上想做什么,本案中男子并没有想强.奸弟妹,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青少年多大年龄负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及死缓。已满75岁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如果曾春亮检查有精神类问题,那么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如果案犯真是精神病患者,是可以免于承担刑事责任的。我国《刑法》第十八条有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不过,凶徒曾春亮真有精神类问题吗?应该不是的,下面就来分析一下
①曾春亮行凶杀人被捕后,他的兄弟说他患有精神病,不是正常人,希望他能免于承担刑事责任。
但此话乃一面之词、一家之言,没有证据,显然有替他开脱罪行和庇护之嫌,应该是站不住脚的,难以服众。
②曾春亮因盗窃罪曾经两番入狱,服刑了十多个年头,如果他真有精神疾病,应该早就被司法部门检查鉴定出来,也不会等到现在。
曾春亮刑满释放后,有人给他介绍工作,他嫌工资少,当场讨价还价,还意欲承包矿山赚钱,这都说明他具有正常人的思维。
③第一次入康家行窃败露后,他威胁说:“敢报警,就杀人。”但康家没怕,仍然报警,于是,曾春亮果然回来报复。
他在附近窥视,趁人不备二次溜入康家,在3楼潜伏下来,喝水抽烟,不慌不忙,终于伺机残忍地将二老杀害了,还重伤了一儿童。
然后,他却不急于逃窜,又潜进厚坊村村部,将毫无防范的扶贫干部桂某某杀害。
他这一步步地实施的杀人计划,都说明他具有谨慎的预谋思路和反侦查能力,根本就不是什么精神病患者。
④杀了3人后,他很快躲藏起来,藏匿之处好像还有吃有喝,还可以睡觉洗漱,说明他应该是早有准备。
后来迫于警方压力,眼看要暴露时,他不想坐以待毙,便戴上帽子穿着整洁的伪装,骑上摩托车,精神饱满地试图去冲卡过关,企图逃之夭夭。
这些都说明他思绪清晰、心路缜密,没有什么精神错乱。
综上可知,曾春亮从作案整个过程直到被抓捕,精神上都没有问题,他就是个心狠手辣的偏执狂,具有反社会的阴毒性格和很强的报复心理,他的罪行重大,死有余辜。
他想借“精神病患者”的幌子来开脱罪行、逃避制裁是办不到的,民众不同意,律法也不答应,等待他的必是正义的审判和严惩!
感谢您阅读和评论军事战争期间,士兵杀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谢邀!
我先问一句这样的问题是谁提出来的?
如果军事战争期间士兵杀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这仗还打吗?
军事战争必然会有人要牺牲,至于是己方还是敌方全看双方实力。
比如在抗日战争时期,我军战士杀了日本鬼子还需要去偿命不成?难不成要等着对方的刺刀刺不成?简直是笑话!
不过,在战争期间,士兵是不可以乱杀无辜的,比如曹操屠城,这就很不应该,在古代屠城可能没有法律追究,但是在现代战争中,即便是强大如美军,也不敢贸然杀死平民,更何况是屠城,光社会谴责就会吃不消。
因为一个国家不仅仅光打仗,还会经营多种多样的事务,如果你惹怒了国际社会,那么将会没有哪个国家或者组织愿意和你合作,那么你在国际中如何自处?随之而来的就是综合实力的下降,将你扔下神坛。
所以在现代,即便是发生战争,也不会随意杀人,杀人基本上都发生在双方军事力量对抗的时候。比如阿富汗战争就是一例。
我国刑法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自已行为能力的精神病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所以答案是“辨认或者控制”。
哪些行为需要负刑事责任和我国刑法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自已行为能力的精神病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