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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评估投诉举报电话(物价投诉)

admin2个月前41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物价评估投诉举报电话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物价投诉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一、不服评估结果可否提出重新评估

答: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采取拍卖的方式,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为防止因评估价格过高或过低影响拍卖保留价的确定,给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而申请重新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二、房产证预评估收费规定

由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二手房评估费收取标准在各个地方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收得多,有的地方收的少,有的地方是收评估总值的千分之二,有的地方是收取评估总值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五。

三、法院要评估价是市场价的多少

法院评估价一般就是市场价。法院不会也不具备条件对涉案财物进行评估。法院全部都是委托价格鉴定机构进行评估。因为只有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法院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因此即使是法院委托评估,与市场价格也不会相差太大。

四、不服评估结果可提出异议吗

答: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采取拍卖的方式,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为防止因评估价格过高或过低影响拍卖保留价的确定,给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而申请重新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五、不动产评估价和实售价不一致怎么办

1、不动产评估价和实售价不一致时,需要上调税费等,增加购房成本,需要进行慎重考虑

2、评估师根据一些标准,如房屋装修、交通状况等,以及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有可能和实际价格不一致

3、这时候需要进行调整,可以通过重新评估、谈判等方式解决

4、如果是恶意抬高评估价,可以投诉造假,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需要注意的是,评估机构的背景、资质等因素对结果也有影响,选择正规的机构进行评估十分必要

关于物价评估投诉举报电话和物价投诉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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