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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写欠条法律生效吗(一方拿出的欠条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吗)

admin1周前683

很多朋友对于离婚后写欠条法律生效吗和离婚时,一方拿出的欠条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吗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在不知情的欠条上有自己的名字和手印,这个欠条有效吗
  2. 请教律师,离婚协议上写了欠钱但是没有欠条,对方要是赖账怎办
  3. 先打的欠条,为了不还钱,办了离婚,离婚有效吗
  4. 借钱欠条内容有离婚抚养费合理吗
  5. 夫妻离婚,男方有借条说是借父母的钱买的房子,是离婚时后补的,这样的笔迹能鉴定吗有法律依据吗
  6. 结婚时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补写借条还有效吗
  7. 离婚时,一方拿出的欠条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吗

在不知情的欠条上有自己的名字和手印,这个欠条有效吗

什么情况有名字和手印,是否有证据证明与

请教律师,离婚协议上写了欠钱但是没有欠条,对方要是赖账怎办

协议离婚只要是经过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正式手续,或是法院经过判决,离婚协议就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对方赖账,可以凭离婚协议要求对方还钱,不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只是私下签的协议无效,法律不承认离婚。

先打的欠条,为了不还钱,办了离婚,离婚有效吗

覃红娇律师根据办理婚姻及民间借贷相关民事法律事务的实践经验直接解答这个问题的要点:

首先,不得不说,你提的这个问题很有代表性。

其次,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以下几个解答要点:

一、对于离婚有没有效,如果你已经办了离婚登记,拿到了离婚证,离婚是有效的。

二、估计你想了解的这个是否“有效”,真正想问的是对于在离婚之前签订的欠条债务,在离婚之后,另外一半是不是要承担?对吧?

1、从题目的表述,可以理解应该是先给别人打了欠条,后离的婚,如果确实是这种情况,那么这个欠条是在婚姻期间也就是还没离婚的时候签的,或者换种说法,这个债务是还没离婚的时候形成的,在法律意义上,叫做婚姻期间的债务。

2、还没离婚之前的丈夫或妻子所签的欠条形成的债务就一定要另外一方承担吗?哪怕是后来夫妻双方都离婚了,还要承担吗?不一定,要看具体案例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大额的债务,你的另一半不知道没有签字确认,你的债权人又证明不了这个债务用在了你们俩夫妻的共同生活中去,那么这种情况你的另一半一般不用承担这个大额债务。

2)如果是小额的欠条债务,即使是你的老公/老婆没有在这个欠条上签字,那么这个债一般也要夫妻俩共同承担。

3)当然具体到个案,还得具体情况再做具体分析。

如果觉得这个解答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关注头条号:覃红娇律师。

借钱欠条内容有离婚抚养费合理吗

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如果是抚养费一定要写在离婚合同里面,还要注明抚养费给付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可以减少日后不必要的纠纷。最好不要以欠条的形式写出来。容易造成概念上的混淆和不必要的纠纷。因为抚养费还可以随着孩子生长过程中上学,得病情况的变化而变化。

夫妻离婚,男方有借条说是借父母的钱买的房子,是离婚时后补的,这样的笔迹能鉴定吗有法律依据吗

这个问题是需要回答的,因为太普遍了。

我是婚姻律师,工作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况。第一种是,父母确实在小夫妻购房时出了钱,但是没写借条,真实意思是赠与小两口,只要你们好好过,两老死死后的家底都是你们的,早给晚给一样了。

可是没想到,儿子要离婚了。当时买房出的钱怎么办?眼睁睁让媳妇分走一半?不甘心呐,不甘心怎么办?当时没让写欠条,现在也不能再找媳妇写啊,即便找,人家也不会写。

就这,让自己儿子写一个吧,然后,老两口把儿子和媳妇告上法庭,说这这是两口子的共同债务。

这种情况,在早些年,法院审判时会审查当时老两口出资的真实意思是赠与还是借贷,有时就会判成赠与。

但这些年,基本会认可是借贷关系,即使是儿子单方在写的借条,也会判成夫妻共同债务,因为房子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

回到本题,只要男方和他父母彼此认可欠条和借贷关系,又存在真实的借款行为,不管什么时候补的欠条,法院都有可能认可这个借贷关系成立,欠条后补也不能证明借款是假的,没有必要做笔迹鉴定。

法院现在对父母出资给儿女购房,只要父母一方主张是借贷又有必要的证据,一般会支持。基本逻辑是,父母没有为儿女出资购房的义务。那么大笔资金,没有明确的赠与的证据,就应当推定为是借贷。

除非借款不存在,就是说,事实上他父母并没有出资,他们虚构了债务,那他们就是虚假诉讼了,你是应该好好打一个这个官司的。

结婚时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补写借条还有效吗

男女结婚,父母出资买房的情况越来越多。而当离婚时,父母出资究竟是赠与还是借款往往成了争议焦点。主张赠与的,往往是没出钱一方,主张借款的,往往是出资一方。

对此,法律规定得很明确,只要父母当初出资时,没有明确表示为借款、没有借条,也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给某方或者附义务赠与,一般都视为赠与给夫妻双方。

且房产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该套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一方补写的借条,违反了夫妻共债共签原则,没有一方的签字,也没有一方的事后追认,即便房产属于生活所需,在诉讼中,亦很难被认定为借款。

而当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赠与已成既定事实,事后补写借条,几无可能撤销或推翻先前的赠与法律关系。(王仁根律师)

离婚时,一方拿出的欠条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吗

离婚时,一方拿出的欠条能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关键要看欠条所涉及的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欠还是个人专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无论是哪一方打的欠条都要双方共同偿还,如果是个人债务,则要用个人财产来清偿。个人债务个人负责,不能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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