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所有权转移的时间需要依据双方当事人和同订立的内容作为参考标准,没有确定的转移时间,不同类型的合同转移时间都有所不同。物品所有权的转移的意思是当事人一方将物品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一、
物品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为多久
物品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根据以下情况来确定:
1.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此类约定方式在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中常见,按照上述约定,买受人依约“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之时,是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如果买受人违约,则标的物虽已交付但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2.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时间为交付时间,这种交付方式理论上称之为简易交付,标的物的交付行为发生在买卖合同有效成立之前,出卖人无须依买卖合同另行交付标的物。按此规定,合同生效时间即为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
3.出卖人负责送货上门的,出卖人将标的物送到指定地点,买方验收后为交付,此时标的物所有权发生转移。
4.出卖人代办运输或代邮的,出卖人办完托运或邮寄手续时为交付,此时标的物所有权发生转移。
5.买受人自行提货的,以出卖人通知的提货日期为交付之日,标的物所有权于此时发生转移。
6.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的(指示交付),交付单证之时,标的物所有权发生转移。
二、
物品所有权的转移是什么意思
物品所有权的转移的意思是指义务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于权利人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三、
物品所有权的特征
物品所有权的特征包括:
1.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不需要他人的积极行为,只要他人不加干预,所有人自己便能实现其权利。
2.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属于物权,具有排他的性质。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其行使权力的干涉,并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并存两个以上的所有权。
3.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所有性。所有权是所有人对于其所有物进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内容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它不仅包括对于物的占有、使用、收益,还包括了对于物的最终处分权。所有权作为最完全的物权,是他物权的源泉。
4.所有权具有弹力性。所有人在其所有物上为他人设定地役权、抵押权等权利,虽然占有、适用、收益甚至处分权都能与所有人发生全部或者部分的分离,但只要没有发生使所有权消灭的法律事实(如转让、所有物灭失),所有人仍然保持着对于其财产的支配权,所有权并不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