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三个月这个问题,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说要三个月发一次工资。这是合理的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公司拖欠了员工三个月的工资,这种情况员工还需要提前30天辞职吗
- 公司拖欠近三个月工资,应该立即辞职吗
- 老板拖欠三个月工资,拿走单位营业执照和公章逼迫老板发工资,有没有什么法律责任呢
- 饿了么不发工资,员工该怎么办
- 去一个公司上班,发现拖欠三四个月的工资都没发,该不该继续上班
- 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说要三个月发一次工资。这是合理的吗
- 工地上拖欠工资长达三年,该怎么办
公司拖欠了员工三个月的工资,这种情况员工还需要提前30天辞职吗
公司拖欠了员工工资,辞职还需要提前30天吗?谢谢邀请,很高兴有机会回答类似问题,希望我的回复对你有所帮助。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因公司拖欠工资而辞职的,员工是无需提前通知。因这种情况被迫辞职的,题主可以搜集相关证据材料(考勤等)后,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外,还可以要求补偿金。
三、当发生劳动纠纷时,应该先和单位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同样注意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单位有违法行为时,可以进行录音录像等证据搜集工作,然后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四、出现《劳动合同法》之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没有补偿或赔偿的。
五、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自己应该如何主张权益了?
1、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看客们哪里要特别注意了):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示大家一定要注意:本款以说明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但题主问题适用于三十八条的第二款之规定,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走人时企业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了)。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那么经济补偿怎么计算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自己根据在企业服务的年限来计算。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公司拖欠近三个月工资,应该立即辞职吗
个人觉得第一先看老板为人吧,你感觉老板值得跟,拖欠这几个月工资没有影响到你正常生活的话可以再等等;第二,不值得跟的话,可以直接走人,交个离职申请就好了,劳动法有规定,出现拖欠工资行为的劳动者可单方面解决劳动合同;第三,如果感觉老板靠谱,承诺你走后多久会给你工资,让他开个证明;不靠谱直接去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老板拖欠三个月工资,拿走单位营业执照和公章逼迫老板发工资,有没有什么法律责任呢
你好,老板拖欠你工资,你拿走他的营业执照和公章跟他做交换,只要你不用营业执照和公章乱来,一般是没什么法律责任的,但我不建议你这样做,我个认为你应当通过劳动仲裁的方法讨要工资,下面我谈谈我的看法。
在我看来,老板拖欠你三个月工资,你能拿到老板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这说明你一定是做办公室工作的,并且你的岗位还不低,甚至非常关键,所以按道理来说你应该知道老板的公司具体是个什么状况。但不管老板的公司是有钱还是没钱,解决公司拖欠工资的方法必然是通过劳动维权来实现,你现在拿走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来逼迫老板并不是最好的做法,更不是最合理的做法。
如果你老板的公司是有钱故意不发工资,那么你拿走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可能还有效果,因为公司在很多对公业务与客户合作上需要用到营业执照和公章,老板可能为了业务会给你结清工资以便换回执照和公章。
但实际上可能很难如愿,我认为公司之所以拖欠你三个月的工资,很可能是真的没钱发工资,这种情况下,你拿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逼迫老板的作用不大。一方面公司可能很少用到营业执照和公章,另一方面公司还可以申请补办执照和公章,公司并没有多大的损失,而你更要不回工资的。
综上,我建议你不要拿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来逼迫老板给你发工资,你这样做可能有效果,但更大的可能是没有效果。因此,你应该采取劳动维权的方法讨要工资,这才是最有效、最快捷的方法。
根据你的情况,我推荐你采用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结清拖欠的所有工资,并且支付你经济补偿。我之所以建议你这样做,是因为你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要求公司据此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条款,所以你这样做才是最大化的为自己出气的好方法。
你直接书面写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合同的原因一定要写“公司拖欠本人三个月工资不发,多次讨要无果,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的规定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后你就可以用邮政专递的方式通知公司,保存好证据即可。
当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被公司签收后,就可以立刻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拖欠工资的问题,只要你去投诉,公司必输,且必然会被劳动部门责令在指定的期限内结清所有工资和补偿的。这不比你拿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来逼迫老板要有效的多吗?所以,我认为你拿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讨要工资的做法没啥作用,还不如申请劳动仲裁。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个人看法,希望对你有用。
饿了么不发工资,员工该怎么办
找当地政府解决
去一个公司上班,发现拖欠三四个月的工资都没发,该不该继续上班
【二路风景观点】给你两个肯定的回答。一、该继续上班!二、立马走人!截然对立的答案各有其道理,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谨慎选择。
首先我们来谈一下支持继续上班的理由。
一个工厂三四个月没发工资。不是病入膏肓,就是大病缠身。
这样的工厂有两个结果。大破大立重新崛起和继续他的辉煌。
按常理来说,留下的都会成为老板的最信任的手下,论功行赏,那是铁板钉钉的事。
另一方面如果你是一个新人,三四个月没发工资的工厂,人心不稳是必然现象。
老员工老师傅也不会藏着掖着。也不会怕你抢了他的位置。也没心思干好自己手头的工作。
这个时候是你动手实践的最好机会。
前面有师傅手把手的教你,后面出了废品工厂也不会追究你的责任。坚持上班半年不拿工资也值了。
如果你到其他的工厂,只能遵循着这样的步调走下去,三年入行,五年成才,十年成王。而你在这里职业技能可以得到打破常规快步的提升。
如果工厂渡过难关,这将是你职业生涯一个阶段性的大胜利。
小结、
职场站队,有一定的风险,但获得的回报也是相当可观的。怎么选择当谨慎为之!
然后我们来谈一下,立马走人的理由。
如果你是工厂同行业的行业里手(师傅级别)然后家里又有房贷和车贷的压力。
应该果断走人,犯不着冒风险。哪里打工都是一样,谁发工资准时就在谁哪里干。自己也没有抗风险的能力。万一倒了呢?到哪里说理去?
小结:
参照第一条理由和第二条理由,谨慎的做出决定。
如果你家庭条件好,抗风险能力大。可以选择第一条理由搏一搏。
反之只能选择第二条,转身走人。
并给工厂一个笑脸说一些安慰他的话。听不听无所谓,主要是日后好见面。
最后说一下我的职业场景,主要是以新人学徒那一段。
当时打工的公司是红红火火的,每个月都能准时发工资。但是工资两极分化非常严重,师傅和打杂小工的工资隔一辈。
老板也不愿意培养新人,因为师傅的工资拿的高,比较稳定,不担心他们离职。
师傅的工资拿的高,怕下面的人学会了抢了他的饭碗。
三四年的打杂,四五年的小工比比皆是。
那时候的人比较温顺,不像现在个个充满野心。当小工打杂也没什么不好的都习惯了。
最后总结:以上我们说了两个选择和一个场景。其实衡量一个事情的利弊,要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来选择。但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一定要把那个钟撞好撞响,无论你是走是留,这都将是你人生的一笔财富。我是鼓励年轻人拼一拼闯一闯的。但具体情况还得具体分析,希望你能做出最有利的选择。祝你好运!我是二路风景、欢迎留言加评论!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说要三个月发一次工资。这是合理的吗
用人单位三个月发一次工资是不合理的。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地上拖欠工资长达三年,该怎么办
因为我们这里出外承包工程者多,打工是全民性的。因为老板即是本乡本土的人,所以拖欠工资三年不给的不多,但也有。
一是工程量不大的工程,由于施工中出现了工伤事故,赔上了整个工程利润还不够,还赔了个倾家荡产。因为是本乡人,互相都了解,这样的欠工资,工人往往一协商,就不再要了。如果仅仅是到了一时开不了工资的地步,工人会等,等到他有翻身的机会。这样的老板往往有钱就开一部分,不会懒账。关建工人老板是同一地方人。与那些包工头与工人不是同一地方的人不一样。
我们这里也有闹矛盾的,同乡不同村者多,一方急用,一方确实没有。但绝对不会想到打官司。我们这儿的人往厚道上想的多,闹什么,说不定还要跟人家外出打工。欠人家工资的老板,有时也感觉丢人,有的就往别处借些也不想让讨债人空手回去。
现在大家都富余了,欠债的人越来越少了。但如真遇到迈不过的困境,也不要忘了用法律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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