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征收协议无效的法律依据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拆迁协议如何才能有保障,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征收协议无效的法律依据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 怎样申请政府征收协议无效
- 拆迁补偿协议必须有哪些内容什么样的拆迁补偿协议是无效的
- 拆迁协议如何才能有保障
- 开发商没有征地批文,与居民所签的拆迁补偿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 和村委会签的征地协议有效吗
- 无效合同怎么认定
- 合同无效税款是否应当返还
怎样申请政府征收协议无效
协议无效,意味着没有签订协议。以下是我们列举的几种无效协议的情形:
1、主体不适格
(1)无民事行为能力作出的民事行为无效,分两种情况,一类是不满8周岁,另一类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或者8周岁以上的人。
(2)行政行为由不具备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的,无效。
(3)两人以上共同共有,一人单独签字无效。
2、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在实践中,常见的时征收方故意告知被征收人关于征收补偿方式虚假的法律规定,或者是作出虚假、夸大的承诺诱使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征收的前置程序违法,协议无效。
在征收过程中,在签订补偿协议之前,征收方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如果征收方征收程序违法导致征收行为违法时,征收协议也就无效。
拆迁补偿协议必须有哪些内容什么样的拆迁补偿协议是无效的
具体来说,征收补偿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填写一定要准确无误,尤其是住所要分清原住所和将来住所。
(2)标的。即征收补偿协议确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行为和物。行为是指被征收人从将被征收的房屋中搬迁,物是指房屋征收部门支付给被征收人的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房屋。
(3)产权调换房屋质量问题。比如,房屋室内外和室内装修的标准,线路安装等。
(4)房屋征收条款中的面积和金额。旧房的征收面积,产权调换需要约定用于补偿的房屋面积,货币补偿和补助需要约定金额。
(5)搬迁过渡方式。被征收人从被征收房屋搬出到产权调换房屋可能有一个建设工期,此期间被征收人需要过渡,是自行安排住处,还是使用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房;被征收人自行解决住处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付的补助费用。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例如,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主要规定了如下内容: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拆迁补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拆迁人情况:甲方目前家庭成员共有2名,其分别为某某、某某。
二、拆迁人情况:乙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已经取得拆迁人资格证,乙方承诺将依法与甲方就拆迁补偿情况达成协议。
三、房屋补偿:甲方目前所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其中包括套内建筑面积80平方米、公摊建筑面积20平方米;经过双方共同委托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此等房屋所有权的单位价格为5000元/平方米,故甲方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计价值为500000元。
四、其他补偿:考虑到甲方长期居住于此地,搬离家园将给甲方造成诸多不便,本着奖励补偿的原则,乙方承诺除房屋补偿金与土地补偿金以外,还当向甲方支付以下补偿金:
1.电话号码变更费用;
2.有线电视安装成本;
3.交通运输费用。
五、补偿金支付方式:根据双方之协议,乙方共计支付甲方补偿金500000元。
六、禁止行为:考虑到甲方的弱势地位,乙方承诺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以前,绝对不会采取任何停水、停电、停暖等行为来影响甲方的正常生活,否则乙方将向甲方每天支付100元赔偿金。
七、争议解决:双方如有争议,将交由某仲裁委员会解决。
再来说,当出现下列情形时,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会无效:
(1)房屋征收部门与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征收人订立的征收补偿协议
无效;
(2)征收部门与不在征收范围内的当事人订立的征收协议无效;
(3)征收补偿协议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4)合同当事人订立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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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如何才能有保障
拆迁协议,指的是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征收方与老百姓签订的书面补偿安置协议。协议上主要约定有关拆迁补偿安置的相关条款。
(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要内容要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包括: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二)下列情况下,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根据《合同法》,结合《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协议无效的情况归纳如下:
1、签订合同的拆迁人不具备拆迁资格;
2、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代理人超过代理权限并且没有得到被拆迁人追认的合同;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5、拆迁补偿协议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三)签订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
1、空白协议不能签。
2、协议约定的内容要清,包含上述所说的应包含的主要内容。内容不清、重要条款缺失的协议不能签。
3、补偿不合理的协议不能签,补偿合理与否,其衡量标准应是以市场价格为准。
4、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搬迁之前,一定要再次确认,和自己签订协议的拆迁方有没有相应的签订主体资格,有没有跨级代理等问题。
5、在拆迁过程中的任何签了字或按手印的文件,一定要留存一份原件在手里。相关文件除了自己的签名手印之外,还需要看到证收方的盖章与签字。
开发商没有征地批文,与居民所签的拆迁补偿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您好,开发商没有征地批文,说明征收程序是违法的,征收流程也是违法的。开发商在违法征收的基础上,与居民所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自然也就不具法律效力,也就没有法律效应了。
和村委会签的征地协议有效吗
回答,和村委会签征地协议有效吗?
一,没有效,为什么,因为村委会是集体单位,没有合法权力,虽然村长是法定代表人,他只是代表村民合作组织,经过民众选举而生产,他是全村民众的法人,而且在村民委员会就他一人有法定资格,其它人靠边站,包括村党支部书记在内。
土地属于国有,交给乡镇管理,有使用权,没有买卖的权力,村级和乡镇都没有权力签批,只有县政府和国土资源局办理征地手续。
回忆八零年至二千年,单位征用土地省级有权签批三亩以内,超过三亩以上必须报告到国土资源部签批,上级来人到省市县和乡镇实地考察,征用多少亩土地,①是农田保护区多少亩,②建设用地多少亩,③非耕地多少亩,4,沟塘路坝多少亩,⑤渔塘多少亩,⑥,坟墓多少座,是双棺还是单棺,⑦房屋多少间,楼房多少栋,多少单元,平房多少间,什么结构⑧多少户,多少口人,⑨附属物,果树,杂树,芦苇,竹园,⑩鸡灶鸭笼和猪圈。
二,国土资源部土地批示,必须有文件多少号,含字号,下发到省市县和国土资源局,然后转发到乡镇,接到上级土地征用签批后,村委会招集村民,召开村民大会,宣布征地使用文件和征地的实施方案,向群众说明征地细则,征地单位办么企业,是国营还是私营企业,本企业投入多少资金,需要多少人就业,工资当月打卡发放,可以年刨利率多少,增加地放收入,又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三,征地款立即和群众兑现,按照国家的征地补偿标准,给予迁安置补尝,房屋拆迁平方面积,根据市政颁发文件执行,占一平米补一点二至一点五平米,就高不就低,附属物补偿资金一律到位,但是房屋和附属全面清理完毕,不拖欠被占地分文,交地使用,这些过程,村委会是没有权力签批征用土地,签了也不合法,属于违法。
无效合同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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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无效合同,大概分为两类:
1、出现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的情形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这种合同也是无效合同。
出现比较多的是第一类中的: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之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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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税款是否应当返还
答:税法上的一条重要原则是实质课税原则,实质课税原则要求在特殊的情况下,私法关系的变化要求税法关系做相应的调整,以保证个案的公正和量能课税原则的实现,尤其在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的情况下。
但合同无效时,税款是否必然返还,则取决于合同无效、被撤销和解除所带来的税法上的经济和法律后果。这里需要区分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两种情况,如果课税的基础是事实行为,那么合同效力对于税款征收行为没有影响。如果课税的基础是法律行为或法律行为的效果,还要区分两种情况:第一,合同无效,但在当事人间作为有效加以履行或无法回复原状,其经济上的效果维持存在时,则合同无效不影响已成立的税收之债的效力,不产生税款退还的法律后果;第二,合同无效,且当事人之间互相返还财产,则据以课税的经济基础不再存在,因此缴纳的税款应当退还。总之,根据实质课税原则,合同有效无效不是决定税款应否退还的关键,合同无效所产生的经济效果才是关键。关于征收协议无效的法律依据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