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病人殴打护士犯法吗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成都患者殴打值班护士致其脑震荡住院,警方已介入, 你怎么看,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病人殴打护士犯法吗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给患儿打针惹恼家属,怀孕护士被踢致先兆流产,你怎么看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这里是大实话问答时间!
打人者说护士说话态度不好,可是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了解到这件事情的起因则是因为:当时正值护士交接班时间,大家都比较忙。并且当时需要输液的人也很多。而小孩子来回乱动不配合,这时候护士说了一句:“配合点,阿姨很忙的。”然后就被家属认为态度不好!
1、孩子的母亲不仅做了错事,还给孩子树立了一个不好的形象
本来,身为一名母亲在孩子的心目中应该是慈祥和蔼的形像。而新闻的女子却当着孩子的面打了为儿子治病的护士。并且护士还是处于怀孕状态,真的是很不应该。就是你有多大的气也不应该这样对待一个孕妇。另外,做了这样的事情,你会让你的儿子怎么看待你?
两位一个是孩子的母亲,一个是即将成为母亲的人,很可能你这一脚下去就剥夺了别人做母亲的权利。(注:先兆流产如果在经过后续一些列保胎措施后,到12周时胎儿发育正常则保胎成功,如果期间胎儿出现异常就需要进行相关处理。)希望这位护士能够保住腹中的胎儿吧!
2、医患纠纷本来就是一种容易激化的矛盾
不可否认,各行各业都会有那么一些降低行业整体素质的人存在。但是,我们不应该因为部分的恶劣行径去评判整体素质。毕竟,整个社会风气从整体上来看,还是好人要远远多于坏人的。不然医院不是早就应该倒闭了么?
所以,我们还是要怀着善意的心态去看待这些事情。本来医生与患者的矛盾就够多了,如果我们双方还对彼此抱有敌意,那么只会导致矛盾越发激化。这对于双方都是不利的!
3、医生需要体谅病人,但病人更应该体谅医生!
我也有从事护士行业的朋友,她们也跟我讲过很多类似的事情。不可否认,医生是一个压力很大的职业,每天要面对形形色色的病人和家属。并且从事的事情也都是需要精神高度紧张的,有时候遇到病人较多的情况,往往一天下来就搞得身心疲惫。
我身边就出现过医生因为过度紧张和劳累而导致流产的事情。但是,病人往往不会知道这些事情。总觉得自己拿了钱,医生就应该为你服务好。是,你是拿了钱看病。但是,其他病人也拿钱了啊,医生总不可能顾你不顾别人吧,这这的不是简单的金钱交易。医生也需要做到公平公正。
真的是难以想象一个救死扶伤受人尊敬的职业,竟然被一些人扰乱成现在这样。最后还是希望大家相互理解吧。真的是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再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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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医生护士是好的和比较好的,那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医患关系呢?原因就是医院科室承包制闹的,院长把科室承包给科室负责人,负责人把收入分配与接诊量,经济效益挂钩,这就迫使医生护士让病人做各种没有必要的检查,眼看病好了不让出院,多收病人费用等等。有的护士不负责任,对病人恶语相加,对合理化要求不理踩。导致出现了护理事故。
我曾经看到有个病人在一个私人医院做阑尾手术,一个月了伤口还没长好。患者家属询问原因,他们逃避责任,能推就推,能拖就拖,这样能服人吗?还有一个患者较部做了手术,办月后护理的女儿看见包裹伤口的地方有蛆芽子,就给护士说了,护士看都不看说是正常。这个患者女儿是学护理的学生,她就自己打开看,这一看不得了,骨头坏死了。她当然发火了,就找院方,院方组织医生会诊以后就说要截肢,他们不但没有要治疗费,还给人家赔了钱。这样做了看使医院吃亏,但患者终身残疾了,他才是吃大亏的人。
四川殴打护士患者被行拘并责令道歉,医院:对处理结果满意, 你怎么看
怎样的患者没说,护士被打的怎样也没说。如果患者是个青壮年患感冒,因打吊瓶嫌疼对护士拳打脚踢——该拘。如果是八九十岁老太住院,对护士说:儿啊,娘想吃鸡头。护士给她卖来鸡头,她用拄棍捣着护士说:这是谁家坏小子,吃了俺家下蛋鸡,你们看,鸡头还在这儿哪!像这样就不用报警了。
城管局长夫人殴打护士是否犯了“故意伤害罪”
结合案例内容以及案发后新闻部门通报的内容看,殴打护士的违法人员已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证实其殴打他人的行为已经成立,但是尚不够刑事处罚,也就是尚不构成故意伤害罪。通过这个案例,大家明确了几点:
一是罪与非罪的处罚依据问题。简单说就是,一般违法行为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其他有关行政法规予以处罚。而构成犯罪的行为,要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定罪量刑。
二是罪与非罪的界限问题。也就是说我同一个行为,我做到什么节点是违法,做到什么节点是犯罪,二者之间的界限是什么(最简单例子,一般盗窃案中,盗窃多少数额会治安处罚,盗窃多少数额要受到刑法处罚,关键是看盗窃数额的量!当然法律特殊规定的入户盗窃,扒窃,携带凶器盗窃,在医院盗窃就诊人员财物等特殊情形除外)就这个问题,可以参考刑法内容及相关司法解释(内容较多,不在此赘述)。
三是结合本案看,违法人员的行为性质是定为“殴打他人”受治安处罚,还是定为“故意伤害罪”受刑事处罚,关键点是被殴打护士的人体损伤鉴定的结论。简单说,护士伤情如鉴定为轻伤或者以上级别,本案可以立为故意伤害案,在调查取证后对违法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如果护士伤情不够轻伤及以上级别,构成轻微伤甚至尚不构成轻微伤则对违法人员以“殴打他人”裁决治安处罚!(依据治安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进行裁决,同时殴打孕妇的行为要从重处罚)
四是护士的伤情可能构成什么级别。结合案情,被打护士为孕妇,依据人体损伤鉴定标准,如果被害人“先兆流产”构成轻微伤,如果被害人“外伤性难免流产或者胎盘脱落”可能构成轻伤二级。本案中,受害人家属表示“正在保胎”,说明可能有先兆流产迹象尚未流产,故尚不构成轻伤,当地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依据治安处罚法对其裁决治安拘留。
五是有人会问,如果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裁决治安拘留后,被害人未能保胎形成流产,那如何处罚违法人员。一般在实践工作中,遇见此类情况,公安机关会将此案转为刑事案件办案程序,立案后重新对违法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进一步审理。至于违法人员先行执行拘留的天数,会在今后的处理中予以折抵。
被患者袭击时医生或护士应不应该还手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在心里面回答另外一个问题:
医生或者护士是不是人?是不是能拥有一个正常人的权利?
答案应该是是,医生也是人,护士也是人,也没有低人一等,所以不管是医生还是护士,都应该拥有一个人能够享受的权利。这个权利就是生命权,就是在别人危害到自己生命的时候,奋起反击保护自己。
凭什么要求医生护士挨打不能还手?医生和护士,难道不是爹妈生的吗?谁都是爹妈心头上的宝,谁都是在百般呵护下长大的,凭什么就要被人侮辱,被人打?
医生护士也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血肉之躯,心里也会委屈,挨打也会疼,打厉害了也会死,难道医生护士的命就不是命,就不值钱吗?
只要问心无愧,只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只要我做好了自己的本职工作,该解释的解释了,该做的工作做好了,该尽力得尽力了,不好意思,再无理取闹,打我的我打回去,骂我的我骂回去,该叫警察叫警察,该去法院去法院,恶人就该有恶报,纵容只会让他们更嚣张!
大不了脱了这一身白大褂,也要维护自己做人的尊严!
好了,关于病人殴打护士犯法吗和成都患者殴打值班护士致其脑震荡住院,警方已介入, 你怎么看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