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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定解除条件有哪些规定呢(劳动合同法定解除条件有哪些规定和规定)

admin1周前893

劳动合同法定解除条件规定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按照规定,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解除事由的,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劳动合同法定解除条件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法定解除条件有以下规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

  4.其他。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是需要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决的,其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找法网提醒您,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三、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开呢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般情况下是由用人单位开具的,内容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地址;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原因;其他。最后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盖章办理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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