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员工不签劳动合同,把公司给告了,该怎么办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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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签劳动合同,把公司给告了,该怎么办
法律规定就这样,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支付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就是赔偿11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在事业单位工作20多年,单位一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起诉可以得怎么样的补偿?
您好,这个问题需要分开看待。关键点是您有编制还是没有编制,还有如果没有编制,是属于直接聘用的员工还是派遣聘用的员工!
一、如果您有编制,属于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是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的。如果是这种情况,就不用想太多了,安安稳稳工作到退休吧。
二、如果您没有编制,属于事业单位直接聘用的合同工。这种情况下,工作20多年都没有和您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可以起诉单位,能获得怎么样的赔偿呢?有以下两种。
1、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这11个月应当支付两倍的工资。
2、工作二十年了,自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之日起,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这个需要您取证证明这个时间节点。
三、如果您没有编制,属于通过派遣方式过来的临时工。这种情况下,您的目标主体不是这个事业单位,而是派遣公司,您可以参照上面第二条,起诉派遣公司,这时事业单位是没有责任的。
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描述,您可以对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去有针对性的考虑,自己应有的权益,坚决要维护。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