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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民法典危险驾驶的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交警能认定吗
你所说的这个情况是很多的,但是你描述的不对,应该是危险驾驶罪共犯,不开车是不会有危险驾驶罪的。
危险驾驶罪共犯有几种情况:
一,同行人员明知驾驶人喝酒开车不进行阻拦,驾驶员被认定危险驾驶罪的是共犯。
二,强迫、激将别人酒后开车,被交警查获认定危险驾驶罪的是共犯。
三,明知别人喝酒、吸毒等等,还借车给别人的,驾驶员被认定危险驾驶罪的是共犯。
你所说的情况属于第一种,明知道驾驶员饮酒开车,没有进行阻拦的,所以交警认定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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