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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税务备案真麻烦(到税务局办理股权转让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admin1周前1071

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股权转让税务备案真麻烦,以及到税务局办理股权转让备案需要什么资料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个人股东转让股份溢价部分账务处理
  2. 在税务局工作的人都很懂税法吗?
  3. 真有从税务局辞职的吗
  4. 股权转让税务要查账吗
  5. 到税务局办理股权转让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6. 公司转让后查出原来偷税漏税与原来会计有关吗

个人股东转让股份溢价部分账务处理

1、合并正常入账如下: 借:股本20万 借:资本公积80万 贷:银行存款100万 同时需代扣代缴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税: 借:其他应收款-代扣代缴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权转让应纳税额的计算:《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具体计算方法为: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其中,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过程中按规定支付的税金、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2、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会计及税务处理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会计处理 (1)回购本公司股票时 借:库存股(实际支付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 (2)注销库存股时 借:股本(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先冲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股本溢价和盈余公积仍不足部分) 贷:库存股(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3)转让库存股时,转让价高于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金额) 贷:库存股(转让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让价与库存股账面余额的差额) (4)转让库存股时,转让价低于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金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先冲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股本溢价和盈余公积仍不足部分) 贷:库存股(转让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二、回购股份的税务处理 1、个人股东的税务处理 回购股份过程中,回购方上市公司不涉及税收,对于被回购方是个人的,由于上市公司股票属于金融商品,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二项第五小项:“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二十二)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对于个人被回购上市公司股票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规定:“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被回购上市公司股票(不含限售股)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的通知》(财税明电[2008]2号)规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对于个人被回购上市公司股票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法人股东的税务处理 回购股份过程中,对于被回购方是法人的,由于上市公司股票属于金融商品,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规定,企业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属金融商品转让,应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适用3%征收率。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转让股票属于财产转让收入,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对于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已经缴纳过企业所得税,但在转让股票时不得扣除,有重复纳税之嫌(参见股权转让前先进行利润分配可避免重复征税)。 根据财税明电[2008]2号的规定,对于法人被回购的上市公司股票也是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在税务局工作的人都很懂税法吗?

作为相关人员,很确定地告诉你,税务局人员中,懂税法的数量并不多!

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税法老旧,不适应当前税收环境。

举个简单的例子,《税收征收管理法》这部税收相关的最重要的法律,自2015年修订后,一直没有修订。

但是,这几年简政放权,相关的政策早已变化很大。比如税务登记证件已经取消,五证合一,但征管法修改未能跟上,目前税务的工作跟征管法是冲突的。

法律的严肃性不足,学习的积极性就减少了。

二、很多税种没有立法。

比如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目前的依据仅仅是《增值税暂行条例》,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更是立法遥遥无期。

无法可依,也就无法可学。

注:目前立法速度已大大加快,除了房产税法,其他应该都会再近期出炉。

三、岗位分工不同,有些不涉及税法。

税务局内部有多种岗位,如信息中心、党办、人事科等等,日常工作与税收业务无关,也就不用学税法。

另外,像税政科、社保非税科等,日常工作只跟一两个税种打交道,只需要学一两个税种的法律即可,对其他税种的法律就很陌生了。

四、税收政策变化太快,以文件为主要依据。

这两年减税降费,加上今年的疫情影响,各类税收新政策层出不穷,都是通过文件的形式下发的。

由于税法只是定了个框架,可执行性欠缺,具体执行还是以文件为主要依据。因此,税务局工作人员主要是学文件,而不是学税法。

五、部分工作人员学习积极性不足。

旱涝保收的单位,年级增长,学习积极性就会下降。

因此,税务局内部真正懂税法的并不多。当然,也有些人对税收政策非常了解,税法信手拈来,这就是税务局的业务骨干。

欢迎关注@瑛杰小猪,一起聊聊体制内的小知识。

真有从税务局辞职的吗

当然有,去年我的一个朋友就从税务局辞职了。

职业流动是正常现象,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从税务局等政府部门辞职也会成为大家不觉得奇怪的正常现象。

股权转让税务要查账吗

1、办理股权转让徐烨先到工商去办理变更,工商会把变更的信息反馈给税务,这样税务就回来查账,因为在股权转让中涉及许多税收(所得税、印花税等等),个人在进行股权转让前先做个税收筹划,然后再进行股权转让变更,这样税务来查账也不会被动。

2、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3、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到税务局办理股权转让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股权转让申报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股东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是企业的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8、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以及其他股东即可。

公司转让后查出原来偷税漏税与原来会计有关吗

首先,你要分清楚是谁欠的税,是这个公司欠的税,所以税务局只认公司不认人,不管你这个公司谁是股东,税务局来查补税就是这个公司来交,如果按照你的逻辑,可以理解为,现在你是这个公司的股东,这个钱该你支付其次,就涉及到你们双方股权转让这个问题,如果你们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写清楚了股权转让之前公司发生的这种损失由谁承担,那就由谁承担,如果注明了你承担,那每法,只能你自己承担,如果是注明对方承担,你可以向对方,追偿,这是以你个人名义向原股东,如果对方不给,可以起诉,最起码的资料:股权转让协议,还有证明这个税款是股权转让之前产生的第三,如果协议中没有约定,只能双方协商,也是你个人的名义跟原股东,要求原股东赔偿,对方不答应赔偿的话就麻烦了,你打官司也不好打,就为5000我觉得你没这必要吧?说不定律师费的不够。

还不一定能打赢。

这个就要咨询专业的律师了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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