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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共同房产怎么处理最好(夫妻离婚共同房产怎么处理好)

admin2个月前640

1、婚前一方已取得全部财产权;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双方共同居住在房子里,房子在婚前仍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婚后获得的房屋(包括贷款);

无论一方或双方的名字在产权证上,都是共有财产。

3.一方婚前支付部分房价款并取得房地产许可证,婚后继续偿还贷款;

虽然房产在婚前由一方购买,但共同偿还的部分,无论是由一方偿还还是由双方用工资偿还,都应视为双方的共同利益,除非另有约定。

4.一方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婚后取得产权证,婚后继续偿还贷款的房屋;

关于这个问题有两种意见:第一,虽然产权证是一种产权证明和一种证明房屋关系的法律证明,但这并不意味着婚后获得的财产应该是婚后的财产,或者财产的来源应该分为婚前和婚后两部分;

根据第二种意见,配偶一方婚前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抵押,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婚姻关系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如果房屋的所有权是在婚后获得的,则应被承认为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无论是以一方还是双方的名义登记的。离婚时,配偶一方婚前支付的首付款的一半将由另一方返还,未偿贷款将由双方作为共同债务返还。

目前,上述两种意见在地方法院都有先例。

5.双方婚前出资,但婚后只有一方有产权证名称的房屋;

实际上,男人和女人在恋爱期间自我感觉良好,所以他们讨论婚前买房。双方共同出资后,由于各种原因,房地产许可证上没有一方的名字。离婚时,另一方不承认一方有所贡献。如果法院不能证明它做出了贡献,它就不能保护一方的权利。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的赚钱了,也不能证明其投资行为,法院也不能判决另一方向一方支付赔偿。

6.该房产属于双方名下,且一方实际出资;

这种情况是按照比较的原则处理的。如果双方没有另行约定,并且该财产以双方的名义登记,则该财产将被视为给非出资方的礼物。

7.如果无法通过上述方法解决,请咨询律师以获得更合适的住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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