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一个行为犯数罪的问题,以及和一个行为触犯两个罪名怎么认定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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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行为触犯两个罪名怎么认定
一个行为触犯两个罪名是指犯罪嫌疑人的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结果触犯了两个刑法罪名的现象。
按照刑法的适用原则,对这个行为的适用原则为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比如因寻衅滋事造成一人轻伤,此行为即涉嫌故意伤害罪又涉嫌寻衅滋事罪,因寻衅滋事罪处罚较重,就按照寻衅滋事罪定罪处刑。
一个行为触犯两个法益怎么定
一个行为触犯两个罪名如何判罚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实施同一个犯罪行为造成数个不同罪名的,适用数罪并罚的判罚原则。
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数罪非并罚例子
这不用找例子,只要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有刑法规定的两款以上的犯罪行为,进公安机关侦查总终结,公诉机关起诉,法院对其两款或以上的犯罪行为分别判处徒刑,又将其合并执行成一个刑法执行刑期。看看CCTV今日说法栏目,有很多这样的案例。
两个犯罪行为只能判处一个主刑吗
《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根据以上规定,一人犯两种及以上罪行,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管制两种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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